打包贷款是指银行凭出口企业与国外进口商签订的出口销售合同和国外银行开立的有效信用证正本,向出口商发放的短期贷款。打包贷款是以出口企业在信用证项下其加工、包装或待运的出口货物作保证,从银行取得的用于弥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开支的短期资金融通,其金额只是信用证金额的一部分。具体融资金额应由贷款银行依据出口商信用水平和抵、质押物情况及企业财务状况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打包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信用证的有效期。
4。保理融资服务与应用
保理源于欧洲的“Fag”业务,也被称为保付代理,是指在赊销贸易背景下,保理商(一般为商业银行)为卖方提供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银行保理业务主要针对卖方以赊销方式进行的国际或国内贸易;要求申请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具备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财务状况良好,产品销售渠道畅通,所经营的产品质量稳定,供应商与购货方间有稳定的产品交易关系。银行保理融资的基本运作程序和说明如图1-3所示。
图1-3银行保理融资基本程序
注:①供应商向购货方以赊销的方式销售自己的产品或提供劳务,供需双方签订赊销合同、供货并形成应收账款。
②供应商向拟保理行提出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申请并提供发票、赊销合同、运单、产品接收单,以及企业财务报表、基本信息、法律文本等相关材料,同时提供购货方的相关信息和各种资料。
③银行对供应商和购货方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供应商签订保理融资协议。
④银行向供应商发放应收账款票据额80%的保理融资款项。
⑤应收账款到期日前银行通知购货方付款。
⑥购货方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将款项汇入银行指定账户。
⑦银行扣除融资本息和费用,余款支付给供应商;保理业务结束。
5。国际票据承兑与贴现业务
国际贸易中也可以采用国际的银行承兑(也称票据承兑)方式,以降低信用风险,因为承兑行有义务在规定日期内支付规定金额的货币;持票人也可以在票据到期之前,将经过银行承兑的票据拿到市场上进行贴现。而银行在票据承兑过程中,承担了相应的信用风险,为此要收取手续费作为补偿;当银行在为承兑票据进行贴现时,又获得了贴息收入。
中长期贸易融资也称进出口信贷,是出口国为了扩大本国商品的出口,加强本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在政府支持下由该国的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或国外进口商提供的一种优惠贷款,主要有卖方信贷、买方信贷和福费廷等业务形式。
1。卖方信贷业务
卖方信贷是指在大型机器设备和成套设备贸易中,为了便于出口商通过延期付款方式或赊销方式出售商品,出口商所在地银行对出口商所提供的中长期贷款。卖方信贷的实施程序包括如下五个步骤:出口商以延期支付的方式与进口商签订出口合同;在签订商务合同之前,出口商与进出口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事宜;贷款银行要求出口商将保险单的收益权转让给银行,银行必须得到保单80%~90%的赔付,风险余额由出口商自己承担;出口商与银行签订与出口合同协调一致的出口卖方信贷协议,借此获得资金融通,而出口合同通常要求进口商或其银行出具汇票或本票;进口商分期付款,且进口商分期偿付银行的贷款本息。
2。买方信贷业务
买方信贷是指在大型机器设备和成套设备贸易中,为了扩大本国设备的出口,由出口商所在国的银行向进口商或其开户银行所提供的中长期贷款。买方信贷有两种形式:一是出口国的银行直接贷款给进口商;二是出口商的银行先贷款给进口商的银行,并由进口商的银行再贷款给进口商。出口国银行直接给进口商提供贷款的实施程序包括以下五个步骤:进出口双方签订即期付款的贸易合同;进口商以合同为依据,与出口方的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出口商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进口商利用得到的信贷资金,以现汇形式向出口商付款;进口商在规定时间内向其贷款银行还本付息。
由进口国银行转贷的买方信贷实施程序与出口国银行直接给进口商提供贷款的实施程序大体一致,只是贷款主体发生了变化,一般无须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而由进口国银行融资、转贷并控制资金收支,更好地化解了信用风险。
3。福费廷业务
福费廷(F)也称包买票据,它是指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银行担保或进口商承兑的远期汇票或本票,无追索权地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扣除贴现和其他费用后取得现金的一种融资方式。福费廷业务已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展开,并形成了一个世界性的福费廷二级市场。福费廷业务包括以下五个环节:进出口双方与福费廷代理人事先约定在贸易中使用福费廷方式,并决定由进口商的开户银行对其银行汇票进行担保;进出口双方签订远期付款的贸易合同;出口商装运货物,并将全套转运单据经银行寄单转交给进口商,取得由进口商承兑的附有银行保付的汇票(或本票);出口商收到票据后,经背书向包买行申请贴现;包买行对上述汇票(或本票)无追索权地贴现,在贴入票据后,按不同到期日依次向进口方担保银行求偿。
1。项目融资与应用
项目融资也称工程项目融资,是以特定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作为抵押而取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项目融资与国内的中长期项目贷款方式基本类似,而项目融资包括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和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两种形式。它适用于预期收益稳定、可靠且有政府为依托的大型建设项目,尤其是基础设施、能源开发、低碳经济和交通运输等资金密集型项目的资金融通。世界银行贷款大多属于项目融资范畴;而一般的项目融资多采用银团贷款的方式进行。
2。银团贷款业务与应用
银团贷款又称辛迪加贷款,是由一家银行牵头并联合许多商业银行组成银行集团,按照比例向某一借款人发放的大宗信贷。银团贷款方式也适用于国内企业或项目的融资活动。
应该说,银团贷款的组织结构极为严谨,参与的银行数量众多且各有分工,一般包括:牵头行、管理行、代理行和一般参与行。银团贷款的基本操作程序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步骤:第一,借款人选择牵头银行。一般由借款人公开招标,在各家银行提出报价后从中选择。选定牵头银行以后,借款人通常要向牵头银行提交一份委托书及相关法律文本,委托其代为组织银团贷款。在委托书中,借款人应表明其取得贷款的基本条件,如贷款金额、币种、期限和利率等。牵头银行收到委托书后,应向借款人送达《贷款承诺书》,表示愿意接受委托,并为其组织银团贷款。第二,牵头银行与借款人一同制定《信息备忘录》。《信息备忘录》须载明贷款的基本条件,如贷款金额、币种、期限、利率、提款条件和担保事项等,并向潜在的银团成员披露和要约《信息备忘录》中的相关内容,争取潜在的银团成员参加银团。第三,谈判并签订贷款协议与合同。由牵头行把意愿参加银团贷款的各银行组织成一个银团,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与借款人进行具体谈判和签署银团贷款协议。在协议的基础上,各方进一步进行谈判和修改,直至达成完全共识;然后签署正式合同。
四、贷款的质量分类与不良贷款管理
信贷业务面临着很多风险,这些风险来源于银行自身或借款人,也可能源自市场的波动或外部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化。由于风险的客观存在,银行会根据掌握的全部信息,依据客户资质的不同等,对其信贷资产进行评价;并将贷款按照质量进行分类,提取相应的损失准备金,以应对可能的损失风险。而授信业务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人的违约导致信贷资产不能按时收回本息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源自:对借款人基本资质、行业背景、宏观经济环境的分析不透彻;借款人财务状况信息失真或虚假;对借款人的品行和道德缺乏正确的判断,忽视了道德风险的存在;缺乏必要的监控措施,导致贷款信息反馈的滞后或信息不对称。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缺欠的内部程序、人员及其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操作风险的成因具体包括:对环境、条件等外部因素判断失误;缺少科学、系统、完善的贷款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或不完善;银行内部职员业务素质与道德素质偏离要求;不科学的操作流程或工作程序导致等。
(一)贷款质量分类标准及内涵
贷款分类是银行根据已掌握的全部信息,以贷款的风险程度为标准,对贷款质量做出的综合评价,并相应地区分出正常贷款与不良贷款等类别,借以对其采取不同的监管和处置措施。
1998年以前,我国商业银行是根据1988年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将贷款划分为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逾期、呆滞和呆账简称“一逾两呆”,被归为不良贷款。1996年颁布的《贷款通则》,对逾期贷款和呆滞贷款的界定又重新做了调整,但是总体的分类保持不变。这种分类方法是以贷款期限为标准,比较简便易行;但是却忽视了对贷款质量的内在识别,不能够准确地对贷款进行有效分类。
目前应用的是国际上通行的贷款五级分类法,即区分为:正常类(Pass)、关注类(OtherAssetsEspetioned)、次级类(Substandard)、可疑类(Doubtful)、损失类(Loss)。五级分类法是根据贷款可回收情况和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的,具体如图1-4所示。1998年我国制定实施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行业逐步开始按“一逾两呆”和“五级分类”两种口径分类法,同时向监管当局报备不良贷款情况。2002年以后,“五级分类法”得以在全国各类银行业全面实施。
图1-4贷款五级分类内涵
(二)不良贷款的管理
不良贷款也称非正常贷款或有问题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本息所形成的借贷。不良贷款是由借款人因素、借款人外界因素、银行因素这三个因素之一或三个因素共同作用而滋生的。其中,借款人因素是最主要的因素,包括借款人经营战略与经营规模的匹配、借款人的财务管理水平、借款人各部门之间的管理和配合、借款人对银行的欺诈行为等都会对其是否能按期还款产生影响。此外,外部经济环境、政府政策变化、自然灾害也可能客观上影响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银行更应该加强自身的制度设计、内部控制、合规操作等来防止不良贷款的产生,时刻关注借款人的经营动态,尽早识别不良贷款。
1。潜在不良贷款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