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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卷第十(第4页)

賦也。鄉晨,近曉也。煇,火氣也。天欲明而見其烟光相雜也。既至而觀其旂,則辨色矣。

【附錄】說詩至「庭燎有輝」,先生曰:「輝,火氣也,天欲明而見其煙火相雜[48],此是吳才老之說,說此一字有功也。」時舉。

【纂疏】東萊呂氏曰:「宣王將朝而屢問,其志雖勤,然未能安定疑止,躍然有喜事之心焉。斯其所以不能常也[49]。」嚴氏曰:「所謂因以箴之者,如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為戒。謂美其武功之方盛,因戒其後不可黷武。庭燎以美其勤政,而箴其勤之太過耳。過則不可常,而其終之怠,勢所必至。此詩乃锐意求治之初,其後晏起,至煩姜后脫簪[50],乃末年怠政之事也。」濮氏曰:「合二雅而觀此詩,必與《常武》相先後。《常武》因以為戒,蓋自是無復有《大雅》之詩。此因以箴之,自是箴而規,規而誨,誨而刺矣。衰失之證以漸而形序之,書必有所傳,使皆若此,可無負於詩也。」

沔綿善反彼流水,朝直遙反宗于海叶虎洧反。鴥惟必反彼飛隼息允反,載飛載止。嗟我兄弟,邦人諸友叶羽軌反。莫肯念亂,誰無父母叶滿洧反?

興也。沔,水流滿也。諸侯春見天子曰朝,夏見曰宗。○此憂亂之詩,言流水猶朝宗于海,飛隼猶或有所止,而我之兄弟諸友乃無肯念亂者,誰獨無父母乎?亂則憂或及之,是豈可以不念哉?

【纂疏】隼,見《采芑》。疊山謝氏曰:「一身之遇亂未足惜,父母之遇亂深可憂。誰無父母,不為一身謀,獨不為父母謀乎?為父母謀,則當念亂,則必思所以救亂也。」

沔彼流水,其流湯湯失羊反。鴥彼飛隼,載飛載揚。念彼不蹟井亦反,載起載行叶户郎反。心之憂矣,不可弭忘。

興也。湯湯,波流盛貌。不蹟,不循道也。載起載行,言憂念之深,不遑寜處也。弭,止也。水盛隼揚,以興憂念之不能忘也。

【纂疏】《釋文》曰:「蹟,亦作跡,足跡也。」○愚謂「載飛載揚」,「飛隼」之無定也;「載起載行」,「不蹟」之無常也。下文「心之憂矣,不可弭忘」,方是說憂慮深切之意。所以憂之者,亦以其載起載行,如隼之飛揚耳。

鴥彼飛隼,率彼中陵。民之訛言,寜莫之懲。我友敬矣,讒言其興?

興也。率,循。訛,偽。懲,止也。○隼之高飛,猶循彼中陵,而民之訛言,乃無懲止之者。然我之友,誠能敬以自持矣,則讒言何自而興乎?始憂於人,而卒反諸己也。

《沔水》三章,二章章八句,一章六句。

疑當作三章,章八句。卒章脱前兩句耳。

愚按:諸家多本《序》說,謂規宣王聽讒而諸侯攜貳,略纂于下。李氏曰:「當時諸侯,有朝有不朝者,指第一章也。二章言念彼不蹟,則是不朝也。三章言率彼中陵,則是朝王也。」東萊曰:「當諸侯向背未定之際,有恪守侯度如中陵之隼者,夫豈易得!民之訛言,乃欲誣汙之,寧可不懲治以保持之乎?若不懲之,則諸侯皆不自堅,各相語曰:『我友其敬戒矣,讒言其將興矣。』雖為諸侯相語之辭,實規宣王當屏絶讒慝,使忠順者安意肆志而無所懼也。讒人在朝[51],乃諸侯疑畏之本,故於卒章明言之。」

鶴鳴于九皋,聲聞音問于野叶上與反,魚潛在淵,或在于渚。樂音洛彼之園,爰有樹檀叶徒沿反,下同,其下維蘀音託。它山之石,可以為錯七落反。

比也。鶴,鳥名,長頸,竦身,高脚,頂赤,身白,頸尾黑,其鳴高亮,聞八九里。皋,澤中水溢出所為坎,從外數至九,喻深遠也。蘀,落也。錯,礪石也。○此詩之作,不可知其所由,然必陳善納誨之詞也。蓋鶴鳴于九皋,而聲聞于野。言誠之不可揜也。魚潛在淵,而或在于渚,言理之無定在也。園有樹檀,而其下維蘀,言愛當知其惡也。他山之石,而可以為錯,言憎當知其善也。由是四者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理,其庶幾乎?

【纂疏】毛氏曰:「皋,澤也。」濮氏曰:「澤曲曰皋,《楚詞》注。」嚴氏曰:「渚,小洲。」呂氏曰:「蘀,落葉穢雜。」濮氏曰:「詩言鶴鳴九皋,其聲下聞于野,上聞於天,以比言有善惡而無遠近,以見言之不可不謹也。魚潛淵水之下,而知其或在於渚,或在於淵,以比行有顯晦而無淺深,以見行之不可不謹也。樂彼之園,以其有樹檀之美,而不知其下有不材之木,以比愛而忘其惡,喜而容其佞,信溺愛者,不可不明也。它山之石,以其有磽駁之惡,而不知其中有礛礪可以為攻玉之錯,以比憎而忘善,惡而昧其美,信偏惡者,不可不審也。」

鶴鳴于九皋,聲聞于天叶鐵因反。魚在于渚,或潛在淵叶一均反。樂彼之園,爰有樹檀,其下維榖。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比也。榖,一名楮,惡木也。攻,錯也。○程子曰:「玉之温潤,天下之至美也。石之麄厲,天下之至惡也。然兩玉相磨,不可以成器;以石磨之,然後玉之為器得以成焉。猶君子之與小人處也,横逆侵加,然後修省畏避,動心忍性,増益預防,而義理生焉,道德成焉。吾聞諸邵子云。」

【纂疏】孔氏曰:「陸氏云:『幽州人謂之榖桑,荆、揚、交、廣謂之榖,中州人謂之楮。殷中宗時,桑榖共生是也,今江南人績其皮以為布,又搗以為紙,謂之榖皮紙。』」李氏曰:「漢王符云:『攻玉以石,洗金以鹽[53],濯以魚[54],浣布以灰。夫物固有以賤理貴,人以醜化好者矣,智者棄短取長,以致其功[55]。』」疊山謝氏曰:「『它山之石,可以為錯』、『可以攻玉』,只此兩句斷章取義,亦有一說。君子如玉,小人如石。它山者,邪類,與善類非同氣,猶玉、石不同一山也。它山之石為錯而攻玉,乃所以成玉之精粹也。是猶小人誣君子以有過,乃所以儆君子而進於無過之地也;小人謗君子之無德,乃所以儆君子而進于盛德之域也;小人欺君子之無才,乃所以儆君子而勉為全才之人也。」

《鶴鳴》二章,章九句。

彤弓之什十篇,四十章,二百五十九句。

疑脫兩句,當爲二百六十一句。

[1]「受」字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十補。

[2]「赤」下原有「黑」字,據《毛詩正義》卷十之一刪。

[3]「玈」原作「旅」,據《毛詩正義》卷十之一改。

[4]「王氏曰」云云,實乃《毛詩正義》卷十之一孔疏文,原文作「《說文》:『弨,弓反。』弓弛而體反也。」

[5]「設」原作「殽」,據《毛詩正義》卷十之一改。

[6]此處所引「嚴氏曰」節略太過,文句晦澀。按嚴粲《詩緝》卷十八原文作「鄭以醻為献酬,但酬酢是燕禮。其饗禮訓為共俭,爵盈而不飲,未必有醻酢也」。

[8]「蒸食」原作「烝」,據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卷上改。

[9]「壯」原作「牲」,據《毛詩正義》卷十之一改。

[10]「為」上,《毛詩正義》卷十一之一有「言」字。

[11]「種」原作「貝」,據《毛詩正義》卷十一之一改。

[12]「貝」原作「其」,據《毛詩正義》卷十之一改。

[13]「比」,四部叢刊三編本朱熹《詩集傳》卷十作「興」,然元十卷本、明正統本、嘉靖本、八卷本朱熹《詩集傳》均作「比」。下文注語「以比君子」,四部叢刊本亦作「興」,而其他諸本作「比」。

[14]「焉」原作「然」,據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中及《尚書·秦誓》改。

[15]「蔽隠」原作「隱蔽」,據《周禮注疏》卷二十七《車僕》注改。

[16]「周禮」至「車也」,實孔疏對《鄭箋》「戎車有五」之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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