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捼」原作「挼」,據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五《毛詩音義》上改。
[26]「璫」上,《毛詩正義》卷一之二有「中」字。
[27]「或」上,《毛詩正義》卷一之二有「今」字。「草」,《毛詩正義》無。
[28]「大一石」,《毛詩正義》卷一之二孔氏所引《韩詩說》無此三字。孔氏引《毛詩說》謂「大一硕」,又謂《禮圖》云「大一斛」。按容量名,石通碩,而一石,一碩或一斛,皆為十斗也。
[29]「燕」,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二作「宴」。
[30]「注」,《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著」。
[31]「一」上,《毛詩正義》卷一之二有「藟」字。「瓜」,阮元《毛詩正義校勘記》以為當作「荒」,陸璣《毛詩草木鳥獸魚蟲疏》卷上作「苽」。
[33]「葉」下,陸璣《毛詩草木鳥獸魚蟲疏》卷上有「如」字,《毛詩正義》卷一之二有「似」字。
[34]「赤」下,《毛詩正義》卷一之二有「亦可食」三字。
[35]此句《朱子語類》卷八十作「及比,則郤不入題了」。
[36]「則」,《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只」。
[37]「切」,當從《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竊」。按本書「竊」多作「切」,餘不再出校。
[38]「斯」上,《毛詩正義》卷一之二有「云」字。
[39]「未」下,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所引有「嘗」字。
[40]「論才德」,歐陽修《詩本義》卷一作「論材較德」。
[41]「周南」下,歐陽修《詩本義》卷一有「之人」二字。又「皆賢」下尚有「無復君子小人之別」八字。
[42]「才」,歐陽修《詩本義》卷一作「材德」。
[43]「赳赳」下,歐陽修《詩本義》卷一有「然」字。「勇力」下,歐陽修《詩本義》卷一有「使姦民不得竊發爾。此武夫者」十二字。
[44]「扞」下,歐陽修《詩本義》卷一有「城」字。
[45]「履」原作「禮」,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46]「入」原作「之」,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47]「淩」,《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陵」。
[48]「故」,《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政」。
[49]「簰」,嚴粲《詩緝》卷一作「泭」。
[50]「竹」下,嚴粲《詩緝》卷一有「木」字。
[51]「孔氏曰」,據《毛詩正義》卷一之三實為鄭玄說,原文作「楚,雜薪之中尤翹翹者」。
[52]「其情」,歐陽修《詩本義》卷一作「男女之情」。下句「悅」,《詩本義》作「見」。
[53]「生」字原無,據《毛詩正義》卷一之三引陸氏說補。
[54]「切」原作「反」,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55]「墳」原作「墳」,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作「濆」。下文郭璞引「遵彼汝濆」原亦作「墳」,呂書亦作「濆」,又《爾雅注疏》卷七亦作「濆」,均據改。
[56]「《詩》本」原作「學《詩》」,據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改。
[57]「嚴氏曰」云云,據嚴粲《詩緝》卷一實為嚴書所引李樗之說。
[58]「履」原作「里」,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59]「即」上,《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有「云」字。
[60]「可貴」,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上作「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