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平十二年·上元夜
京畿自腊月起便落雪不止,至正月十三忽放晴。雪光与月色交映,把十里御街刷得如同白昼。
礼部早两个月前便传谕:今年边关大捷,上元灯市准加放两夜,琉璃灯可高至七层,火树银花不禁。
京城,灯市如昼,十里长街挂满了琉璃灯。
那一年,沈棠八岁,谢珩九岁。
沈棠是镇北侯独子,自小被扔在京城做“质子”——侯爷怕皇帝疑心,把儿子留在天子脚下读书。
谢珩是内阁次辅的庶子,生母早亡,养在偏院,白天太学旁听,夜里抄经养晦。
两个“没人要”的小家伙,被各自家族塞进太学最偏僻的厢房,成了同舍。
十四那日,内府把最后一车灯骨运进正阳门。
沈棠趴在太学后廊的栏杆上,看匠人抬着一只尚未糊绢的“走马兔”灯——竹篾扎成,骨架中空,只蒙了半片白纱,内里烛火一燃,兔眼即转。
他从未见过如此精巧之物,不觉看得出神,直到身后有人轻声道:
“你喜欢?我替你扎一只更大的,兔眼嵌琉璃,转起来像活物。”
沈棠回头,见谢珩披着一件半旧狐腋裘,袖口露出半截冻红的指。
他手里正捏着一根极细的竹篾,指节微弯,像一柄未出鞘的剑。
“你会扎灯?”沈棠眼睛一亮,随即又皱眉,“可夫子说,君子远庖厨,亦远百工。”
谢珩低笑,声音散在雪气里:“夫子也说过,‘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我既无友,便只能与竹篾为伍。”
当夜,太学诸生皆赴国子监宴,厢房只余二人。
谢珩真的取出竹篾、桑皮纸、鱼胶,在案上排开。
沈棠盘腿坐对面,看他以竹为骨、以纸为肤,指尖翻飞,竟像在拆解一柄长剑。
戌正,灯成——比市售的大一倍,兔耳以细绢绷成,内藏一圈小风车,火烛一燃,热风鼓荡,兔耳便轻轻颤抖,如欲振翅。
沈棠看得呆住,半晌才道:“你这双手不该拿笔,该拿刀。”
谢珩正低头剪最后一缕流苏,闻言指尖微顿,一滴血珠滚落在雪色绢上,像早春第一朵海棠。
他随手把血珠拭去,抬眼笑:“刀要杀人,灯只照路。”
十五夜,市声如沸。
沈棠提着那只“活兔”灯,在人群里被冲得东倒西歪。
他抱剑蹲于糖人摊前,泪涌得无声——并非惧,而是憾:原来人间热闹如许,而他只能做一枚被寄存的棋子。
忽有暖黄灯光罩下,谢珩弯腰,以袖口替他拭泪,袖上带着淡淡的梨木香。
“哭什么?我认得你,沈定之,你是我那舍友。”
沈棠抽噎着反驳:“我没哭,男儿流血不流泪。”
谢珩想了想,把新扎的兔灯递给他,又接过他的木剑,指尖在剑鞘上轻轻摩挲,像在抚一道未愈的伤。
“那就把眼泪留给我,你只管笑。”
话音落下,灯市万千人声似被大雪吞没,只剩兔灯里的烛火噼啪一声,爆出极轻的脆响——像某种誓约的锁扣,轻轻合拢。
春
御花园西垣有老海棠,树龄逾百,根骨已空,每年却照发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