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抛尸的同行……?找我搭话?
这不太对吧。
我被自己的命苦笑了。
最近的心理t承受能力随着苦命浓度变强了,我已经不是那个会在心里随便大喊大叫的那个我了,我除了问号,脑子里竟然没有感叹号。
抓马人生里值得我惊讶的事情太多了。
再来个花瓶还差不多。
我思忖了一下,抬起头,眨了眨眼,让雨水从我的眼睛里出来,抬头一看,一个戴着兜帽的身影正坐我的身旁,一瞬不瞬地看着我。
挖去,诈尸了。
活久见了。
尸体死了还能活。
真有意思。
我丢下铲子,撩开他染上了点点红晕的眼眶与脸颊边上的发丝,与满头是血的人对视,最后是他先败下阵来,低下头,撇开眼,不敢与我对视。
眼睫毛上都是晶莹的雨珠。
我用力甩了甩自己脑袋上的雨珠子,让雨珠子啪嗒啪嗒掉他脸上。
薄荷在雨里被砸烂,香味散了出来。
手腕上的绷带因动作松垮了不少,松松地挂在我的手上,出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态,我观赏了一下绷带配他满脸血的样子。
我叫他名字,说道:“闻以序。”
闻以序回应,点了点头:“嗯。”
我的手扶在他身旁的泥地上,指甲缝里都是泥泞,我不在乎,但闻以序挺在乎的,他想抓我的手,可我先问了他问题:“你现在还好吗?需要去医院里再检查看一下吗?”
他摇头:“我很好。”
我问道:“那就是不用去医院了?”
他羞涩了一下:“去医院的话,肯定会被安排住院,那样就会有好几天看不到一一了……”
区区尸体诈尸,不足为惊。
恋爱脑诈尸更不为惊。
这还配不上我的感叹号。
诈尸而已,伤害不了我的钱包伤害不了我的人,连我脆弱的神经都伤害不了,只有和金钱相关的事物现在才能让我加上三个感叹号。
我已经麻了。
“哥们,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还以为你出什么事情了,这么千里迢迢地带你来医院,结果你说不去看医生就不去看了?”我直接把机车放到了他的面前,张嘴就是睁眼说瞎话,指了指机车,“所以,到你该回报的时候了。”
但我觉得其实我是在和他讲道理。
虽然有我说瞎话的成分。
可是闻以序又不知道我在说瞎话。
干什么?
我带人来医院的路上看到路边的树被雨水打折了枝干,所以突然怜悯心起,想用折断的枝干种树了,很合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