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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第2页)

当年张贵妃身边当红的小李子公公尸骨为何是黑的?是谁给他下了毒?他又为何要在身上的夹袍里偷藏的着绣着言黛的襁褓?

如果早夭的那个女娃是沈府的女儿,太子是沈府的儿子,那沈染染岂不是……

可如今一切都只是猜测,没有真凭实据,张贵妃不会承认,皇帝也不会信。

吉时即将到来,一切还来得及挽回么?

贤王肯定地说,太子胸前并无朱砂痣。那么另一个可能则是太子身上的朱砂痣长在大腿根部,但那个位置实在太过隐私,只怕除了贴身服侍之人,少有人能知晓。除非让探子把太子打晕,不然远远的查看,如何能瞧得清楚?

平日里办事及有效率的探子,从昨晚开始就一直安静地没有任何消息。

一向沉稳镇定地熊峥破天荒地从床下抱出一罐梨花白,自斟自饮,好不消沉。

贤王听下人禀报说世子白日里就在屋里饮酒消愁,就匆匆赶来。他一见熊峥意志消沉的模样就一个巴掌拍在他脑袋上:“没出息的家伙,为了个女人,至于么?”

“想要就要去争取啊,还没入洞房呢,这不是还有机会么?”

“想当初你义母可是我在喜堂上抢回来的。你只要还是我贤王世子,就别给我看到这么孬的样子。”

熊峥喝了大半罐酒,面上却看不出分毫,脸上依然是目光冷厉,煞气重重:“义父,我不过是等消息等的无聊罢了。染染已是我的人,就算她嫁给了太子,舍了一身剐,我也要将她抢回来。”

贤王年轻时也曾血战沙场,很有些武将的豪气,十分见不得熊峥英雄气短的模样。但是他怎么都没想到,那个一度对女子过敏,极度厌恶女子的义子熊峥,竟然与沈染染已有了肌肤之亲。

若是让太子知道沈染染已经被人染指,那奸夫还是熊峥,只怕他日后的日子都不会好过了。

贤王对谁心肠都硬,唯独对自家人心软,他见不得义子这般意志消沉,上去就是一拳。

“是男人就给我站起来。自己的女人就自己去抢回来。在这里自怨自艾有什么用?你要是觉得你自己有理,就去皇上面前说清楚。别怕事,有义父给你撑腰。”

说着,贤王着人吩咐贤王妃一声,拖着一脸落寞的熊峥往书房去了一趟,就直奔皇宫。

贤王一向深居简出,极少参与国事。毕竟如今皇帝将大安朝治理的仅仅有条,他早就功成身退,回家做他的逍遥王爷。但是皇帝对贤王十分尊敬,堪比父亲一般对待。所以贤王有特权在身,可以自由出入皇宫。

今日京城通往皇宫的大街上车水马龙,百姓们摩肩接踵,只为了瞧一眼皇家婚礼的阵势。这会儿太子妃的轿子早已入宫。百姓却仍不肯离去,太子大婚仿佛是整个京城的盛事一般,热闹程度堪比元宵佳节。贤王拉着熊峥从府中后门的小路,疾行一炷香的时间,来到了皇宫门外。

就算贤王从小将皇上抚养长大,一路辅佐他登上皇位。但圣意难测,皇家无情。熊峥怕自己为了一己之私最终害了贤王府和沈府诸人。

他抬头看看那高大的宫墙,咬了咬牙,转头就走。

“啪”地一声,熊峥后脑勺被什么东西砸中,猛地一疼。

他低头一看,是一只盘云绣金靴。

贤王爷没想到自己一向豪气冲天、对着数万蛮夷都面不改色的义子,竟然想要不战而降,气的脱了鞋子就扔了过去。

熊峥矮下身,亲手给义父把鞋子穿好,便被贤王提溜着入宫觐见皇帝去了。

此时的宫中早已张灯结彩,到处都是一片红色,刺的熊峥眼睛干涩发疼。以往他在战场上,与敌军厮杀之时,也处处是红色,却不如今次这般让人心里堵得慌。

皇帝正坐在御书房内处理政务,乍见贤王领着世子熊峥进来,以为他老人家迫不及待要喝太子喜酒了,就放下手中的玉笔,笑道:“皇叔今日来晚了,一会儿可要云儿好好敬您一杯。”

此时太子与太子妃早已行了国礼。太子正在殿上与诸位皇亲大臣饮酒。皇帝因为突有事情到书房处理,这才离席片刻。

怎知却见贤王姗姗来迟,面上并无丝毫喜气,冷哼了一声,把怀里的东西往书桌上一放。

皇帝不明所以的抬眼一看,又低下头看了看桌上的一块布,问道:“皇叔,这是何意?”

贤王看了眼不争气的熊峥,回答:“这是十五年前,沈慎言尚书府中用来包裹他刚出生孩儿的襁褓。这襁褓的角上由沈夫人亲手绣了他们夫妇的名讳。前几日,臣偶然寻到一具中毒而亡的腐尸,他衣衫的夹层里有一块一模一样的襁褓,上面也绣着沈尚书夫妇的名讳。而这具腐尸乃是十五年前离奇死去的张贵妃身边的当红太监——小李子公公。”

贤王继续道:“因这事太过匪夷所思,沈府的襁褓又怎会在小李子公公身上,还缝的这么隐秘?所以臣顺藤摸瓜寻到了当年给沈府双生女接生的稳婆。怎知那稳婆早已疯癫,寻到她时已经断了生机,临死前,她告知当年沈府夫人所生并非是双生女,而是龙凤胎……”

贤王把那朱砂痣的位置告知皇帝,道:“臣斗胆一问,皇上可见过身上这两处有朱砂痣的孩子?”

皇帝面上神情一凛,猛地抬头道:“皇叔,这是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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