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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刘亦艺的方重山(第1页)

9 刘亦艺的方重山

我在做一道测试题。仔细地拿铅笔打勾或打叉,一题题按着顺序慢慢来。

丈夫笑我愚呆,都快五十岁的女人了还会认真地做心理测试。

他不懂我。他不懂女人。

我懒得回应他一声声拖沓懒惰的叫唤——老婆,今天的报纸在哪儿/老婆指甲剪/老婆……他叫得不知疲倦,我放下铅笔,问他:“老公,老婆在哪儿?”他哈哈地笑,说就喜欢我的幽默感。他走过来看我在做什么,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出声来:“情虐测试。”他笑的暖味,说不用做了,看他身上被我用牙齿噬出的齿印,便知我有轻度施虐倾向。

□ 对你情敌,不得不施展“晚娘手段,寡妇心肠”

我打上一个叉。女人何苦为难女人,有敌入侵,总是先要自检再去审夫,管那女人是狐狸精还是鬼迷心窍,攘外必先安内。

然而,安朵。

想起这个名字,我开始迟疑。多年来我一直安慰自己,在我与方重山分手后她才与他认识,不是安朵抢了我的人走,而是捕了我放走的鱼。但是,不知为何总有口气咽不下,时间越久远,我越想不清真相——是我放了方重山后她捕了他去,还是在我玩欲擒故纵的游戏时,她从我手里抢了他去?将那个叉涂成黑团,轻轻地打上勾。

储藏室里有一堆旧的杂志,儿子有一次去翻拣来看,好奇地问我:为什么这些女人都被画花了脸?

我告诉他,因为妈妈不喜欢那个女人的长相。

他不知,我岂止是不喜欢,简直是恨,恨到想用刀子去划花那张脸,划破她各种表情。

□ 几乎忘了。原来还记得。悸动如睡火山蛰伏心底的滚烫。

一定是勾。我太确定。

风闻他结婚时,我还存疑地拨了电话过去问,平静淡定,像是嗔怪多年的老友,这样的大事情居然不让我知道。他笑的尴尬,回答我问题都仿似做测试题,只说是或不是——听说你结婚了?呃,是。真的啊?对。什么时候的事情?前几个月。太不像话了吧,居然我最后知。笑。她是做平面模特的?是。她在你身边?是。那我们回头再联系?好。……就是这样,只是几个月的功夫,角色便变化了,他不再温柔地叫我名字,不再殷殷问我近况,只顾着焦燥地用是或不是将我一字字地轰出他们两人世界去。几乎忘了。原来还记得。那天放下电话后,我去喝酒,醉得不醒人事,半夜里不停地拨他的电话,他一遍遍将电话挂掉,最后关机。

都十五年了。却原来还记得。

□ 赶潮流玩忘年恋,即使差距高达五十岁。

我用力地划勾。我恨这道题。

我与方重山的差距只有十二岁,我大,他小。没有办法,我从来都喜欢年轻的男孩子,他们不经事,血性方刚,眼神清澈,世界简单。但是我没有想过要与他恋爱的。那时他太年轻。

二十岁的男孩站在三十二岁的女人面前,脸先红掉的是三十二岁的女人。这一红便坏了事,他知道我是认真地将他当男人看。

他以为他成长的宿命就是要遇上我,他以为爱就是一切,爱可以烧掉十二年的距离,爱可以让所有的亲友为之喝彩,爱可以让我放心将手交给他,有胆量陪他玩一场传奇。

那时我真矛盾,所有他让我迷醉的地方也让我恨之入骨。

我们约会的时候我总是会咬他,将他胳膊上咬出一个一个的印记,他也不唤痛,疼爱地看着我,他是知道的,我不是想咬掉他的肉,而是想咬走我们的差距。

我向某女性杂志征询十二岁的差距有多少爱的可能性。编辑回答我:年青男孩子很容易爱上成熟女人,但是四十岁的男人会喜欢五十二岁的女人吗?与小十二岁的男人相恋,能天长地久的,那不是爱情,是传奇。如果你只是想要爱,那么就在爱在时尽情享受欢娱,好景不常在,好花不常开,这种昙花一现的爱情也挺难遇。当然,你或许还有别的办法——努力让自己成为女强人或女富婆,我们不是常见电视上那些有钱有权的年老女人身边总不缺少小男生说“我好爱好爱你”?

□ 虽说“长痛不如短痛”,还是舍不得,受不了,所以拖拖拉拉,十分窝囊。

勾。只能是勾。

不仅是窝囊,而且是狼狈。身边朋友都骂我亡羊补牢,我却收不了手,偷偷地跟随他下班,制造一次次偶遇。有一天,我跟随着他走到停车场,他忽然转过身来看着我,脸色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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