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 冤
——寂寥宋提刑
看着一股发黄的浓烟从熏炉孔隙中升起,宋慈暗暗叹息了一声,从身旁的差人手中取了一块切成半寸见方的生姜放入口中含着。仰天凝视了片刻后,他深深吸了口气,提起熏炉,慢慢左右挥舞着走上前去。
熏炉中烧的是苍术与皂角,苍术气味浓郁,皂角也是刺激之物,粉末嗅之便令人打喷嚏,此时烟雾氤氲,药气甚是强烈,掩过了刚才那股恶臭。但宋慈闻不到任何气味,他的两个鼻孔都严严实实地塞着纸团。他只觉得鼻腔滑腻腻的难受,因为纸团是在麻油中浸了多时的。
他在那堆用破芦席覆盖着的物事旁停住了脚步,放下熏炉,朝身后一挥手——跟着他的,只剩了一个走路有些蹒跚的老仵作。不知何时,来时前拥后簇的随从,包括那一路上喋喋不休劝说他这只是意外不必烦劳提刑大人大驾的殷勤知县,都捂着鼻子远远地站在了几十步外。仵作连忙赶了上去,眯着眼轻轻掀开了那张破席。
轰一声,破席下飞起了一群绿头苍蝇,但又不散去,围着宋慈二人团团乱转。只一打量,老仵作的脸色便青了,顾不得大人在旁边,扭过头去哇一声吐了。
身后远远围着的人群顿时起了**,刷刷刷又后退了好几步,还有几个人扭头便跑,干呕之声此起彼伏。
宋慈面色如常,像是没有任何感觉,紧紧袖子,在那堆物件前蹲了下来。仔细观察了许久后,从惨白着脸的仵作手中接过一个坛子,一勺一勺小心翼翼地将其中**淋了上去。
空气中弥漫开来刺鼻的酸味,这是一坛子陈醋。
蛆虫秽污一点点被醋冲去,那物事慢慢显露出全形——
是一具严重腐烂的尸首。
苍术、皂角、生姜都是常用的中药。苍术属于芳香化湿药,能燥湿健脾,祛风湿;皂角则能祛痰、开窍,可治中风、头风、咳痰等症;姜更是医家必备之物,生姜干姜炮姜姜皮姜汁俱是妙药,发汗温里之力明显,炮制不同各有奇效。然而千百年来,以此三物作为验尸时辟秽气之用的,当属宋慈所创;更确切说,是宋慈第一个把这项功能写入了书中,写入了他的《洗冤集录》。
《洗冤集录》,全书五卷五十三目,七万多字,是世界上现存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比意大利人菲德利的同类著作要早三百五十多年,影响巨大。宋理宗看过此书后大加赞赏,下旨颁行天下。在我国,自此书问世后,六百多年间,“听讼决狱,皆奉《洗冤录》为圭臬”,“官司检验奉为金科玉律”,后来虽然也不断有新的法医学论著出现,但无不以此书为蓝本。《洗冤集录》先后被译为朝、日、英、德、俄等多国文字,成为许多国家审理死伤案件的重要参考书。因此,国内外有很多人认为宋慈应该是世界法医学鼻祖。
无论宋慈是不是世界法医学鼻祖,他的国际影响力都不可否认。然而翻遍《宋史》,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浩繁496卷居然没有一个字提到这位宋提刑;《四库全书》中关于他的介绍是“始末未详”;甚至宋慈故里的《建阳县志》对他的记载也是惜字如金,明嘉靖版的仅存六字,清道光版的也不过百字。
但我们今天还能大致勾勒出宋慈的生平,得知他为福建建阳人,生于公元1186年,卒于公元1249年,早岁习儒,进士出身,终生于各地辗转为官,多次任提点刑狱使,终于广东经略安抚使任上。
这全仗他有一位好朋友,又幸亏这位朋友是个有名的文人,所作文章能传世,更幸亏这位朋友活得比宋慈长久一些。
如今有关宋慈的全部资料,都来自南宋末年文坛宗主刘克庄为宋慈撰写的《宋经略墓志铭》。刘克庄比宋慈年轻一岁,对宋十分钦佩,尊其为兄,这才有了这篇珍贵的孤文,宋慈才得以在别人的文集里隐藏七百多年,不至于彻底埋没。
《宋史》的列传收入了两千多位人物,为何便忽略了这位宋提刑呢?表面看来,道理也很简单。宋慈长期担任的提点刑狱使不过是“路”一级的司法监察机构负责人,后来职责有所扩大,兼及治安等事,但大致也只相当于一个省法院院长兼检察长、公安厅长,他最后的官职经略安抚使也不过是省级一把手,于历史高度看这位宋大人的履历实属平常;二来他一辈子几乎都在地方,远离朝廷,从未卷入任何中央的政治风波,也没参与侦破哪件震动朝野的大案,不具备因事留名的机缘;最后,在那个文风鼎盛的时代,宋大人也没有留下一句半句有几分特色的诗词小调供人吟唱,以文留名的路子也走不通。
一句话,未入史家之眼,宋慈有一定的自身局限。
然而仔细琢磨那篇《墓志铭》,却又能发现一些矛盾之处。文中,刘克庄称宋慈“名为世卿者垂二十载”,声望能与辛弃疾“相颉颃焉”。尽管此类文章,多多少少有些抬举墓主,有谀墓之嫌,但这句话从刘克庄笔下写出,绝不能轻轻放过。刘克庄是辛派词人“三刘”之一,最崇拜辛弃疾,若宋、辛二人相差太远,绝不肯降低弃疾身份用来参比。这只能理解为,当时宋慈在朝野间的声誉定然非比寻常。另外,圣旨颁行《洗冤纪录》与理宗御笔亲书宋慈的墓碑,也从另一面证明了宋慈的影响似乎远远超过其官职,其实很可能有足够的资格写入正史。
但事实只有一个:“史无一字”,“始末未详”。
也许,原因该从《宋史》上找。
《宋史》因原始资料所限,北宋详南宋略,头重脚轻,尤其是南宋中叶后“罕所记载”,宋慈不幸生于那时,原本便是蹑足于书页边缘晃晃悠悠,一吹便落的。而《宋史》与已往所有史书相比,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始终都遵循着理学精神。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宋史“大旨以表章道学为宗,余事皆不甚措意”;清代大学者钱大昕也说:“宋史最推崇道学,而尤以朱元晦(朱熹)为宗。”很明显,《宋史》的取舍褒贬,都在一个理学的大原则下进行。宋慈未能选入,或许是缘于其与理学多少有些龃龉之处。
想来也很自然,对正襟危坐闭目凝神,探究天地人心的理学家而言,宋慈的特长也太不上档次了。翻检腐尸白骨,与蛆虫腐肉血污打交道,自古便是贱役的勾当,士大夫避之唯恐不及,岂能登大雅之堂?何况宋慈在《洗冤集录》中提及的验尸方法,更有不少大违礼教之处。比如检验尸体,据理学家的规矩,自然是应该“非礼勿视”的,迫不得已需要检验,也得把不方便之处掩盖起来;而宋慈告诫当检官员,切不可遮蔽任何隐秘处,所有孔窍都必须细验,看其中是否插入针、刀等凶器。此条于男性倒也不难做到,可宋慈写到检验妇人一章时,劈头便是一句:“凡验妇人,不可羞避。”接着,他详细论述了检验妇人的方法,常有“检妇人,无伤损处须看阴门,恐自此入刀于腹内”之类的语句;甚至要求,假如死者为富家使女,还得把女尸便扛到大路上来检验,“令众人见,以避嫌疑”——只是如此避嫌法也太令理学家们咋舌了。
也许,宋慈的行为在理学家们看来还很有些不解。你宋慈身居提刑,也是堂堂一路大员,本职工作大可在公堂案头,用笔墨在案卷上进行,干净、潇洒而又威严。检验尸体自有专人。大多时候,连专职检验官都只是紧皱眉头,用帕子蒙住大半个脸,远远瞄几眼便完事大吉的。你宋大人何必换下官袍,挽起袖子,弯着腰与仵作一起干活呢——
若不是无数次亲验尸首,宋慈是无论如何写不出那本奉行几百年而不落后的《洗冤集录》的。
《洗冤集录》中有这么一句话,“若避臭秽不亲临,往往误事”,所以要求检验官必须亲临现场、必须亲自填写尸格。也许宋慈此举是以自身做表率,以扭转下属虚应故事的习气,更重要的原因可能是,依宋慈的理解,这也是理学的基础功夫:格物。
因为宋慈也是理学中人,甚至可以说出自最正宗的师门。
理学宗师朱熹少时曾在宋慈的故乡建阳寓居,晚年回此讲学著述直至逝世,因此建阳理学风气很盛,有“理学之乡”之名。宋慈自幼拜同乡前辈吴稚为师,这吴稚是朱熹的高足;如此算来,宋慈当是朱熹的再传弟子。二十岁时,他又投在理学大家真德秀门下。从真德秀对他文章的赞誉“内心性灵”来看,宋慈的理学造诣还是相当深厚的。
格物一词,理学创立者之一程颐的解释是:“格,犹穷也;物,犹理也。”格物也就是推究事物的原理。朱熹对此有阐发,他说:“若要获得真正的知识,就应当接触外物并极力探索每一事物的道理。”关于格物有个著名的典故,明代王阳明年轻时,读到朱熹文章:“众物必有表里精粗,一草一木,皆含至理”,正好他住处有很多竹子,于是他便“取竹格之”,整日整夜对着竹子苦思,苦苦格了七天,最终竟然出现了幻觉几乎崩溃,大病了一场。
“一草一木,皆含至理”,竹子能格,腐尸白骨,岂不也是一样?
因此于理学角度,宋慈研究法医检验,并不违背朱子教训。
尽管竹林清风与蝇虫腐臭实在有天壤之别。
然而,关于格物,朱子还有更重要的阐述,他进一步发挥了程颐的观点:“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指出一物一物去格,只是求知的渐进过程,它追求的最终结果应该是:“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大彻大悟,了然世间万物之理。如果总是停留在一物物去格的阶段,必然流于支离零碎,仍只是第一层粗浅功夫,远未能到家。
于法医检验领域看,一具具尸体格过来的宋慈虽不能称大彻大悟,但也已足够建立起一个完整的体系了。《洗冤集录》涵盖了法医检验的各个方面,如检验官应有的态度和原则、各种尸伤的检验和区分方法,甚至还有各种伤害的急救处理。而且格得极为精妙,其中大部分内容,现在都已被证明具有确实的科学道理,许多检验方法令当代法医学家都拍案叫绝。像用红油伞检验尸骨伤痕便是一例:对着阳光“将红油伞遮尸骨验,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路”,原理居然与现代用紫外线照射检验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