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三五成群,彼此间用著只有常年打猎的人才懂的简单手势交流。
眼神锐利得如同鹰隼,扫视著雪地上任何一丝可疑的痕跡。
这是他们的地盘,在这样的环境里,他们就是王。
一个个嗷嗷叫著穿梭在山林中,这股劲头不是喊出来的,而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兴奋。
跟解放军比,输了確实不丟人,但这口气,谁也不可能轻轻鬆鬆就咽下去。
王卫国走在队伍中间,並没有急著去追寻猎物。
他更像一个巡视领地的老农,从容不迫。
他知道,打猎这事,急不得。
尤其是冬天,动物都躲起来了,需要的是耐心和经验。
周华带的那些新兵,体力好,枪法准,但他们不懂得山林的语言。
他们会用脚去找,而自己的队员,会用眼睛、用耳朵、甚至用鼻子去找。
这场比试,在王卫国看来,与其说是爭强好胜,不如说是一场绝佳的实战演练。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安稳的日子不会太久。
未来的几十年风风雨雨,能保护家人的,除了手里的枪,就是这一身在山林里磨礪出来的本事。
周华无意中,倒是帮了他一个大忙。
时间在悄无声息的搜寻中流逝。
第一天,收穫寥寥,只有几只不开眼的野鸡和兔子撞上了枪口。
到了晚上,各小队寻了避风处生起篝火,烤著白天打来的野味,油脂滴落在火堆里,发出滋滋的声响,香气在寒冷的空气中瀰漫。
大家啃著兔腿,喝著雪水煮的热汤,没有丝毫气馁,反而聊得兴起,交流著各自发现的踪跡,气氛热烈。
两天后,约定的时间到了,五支小队陆续回到出发前的临时营地。
人一凑齐,气氛顿时就变了。
“队长,我们那边有发现!”
沈军抹了把脸上的风霜,眼睛里放著光,压低了声音,却难掩兴奋。
“右边那道山樑子后面,我们发现了一窝狼!乖乖,那脚印密密麻麻的,我跟老李头摸过去看了看,少说也有三四十只!”
话音未落,另一边的刘兵也凑了过来,他性子更急,嗓门也大。
“队长!我们左边那片洼地里也有!比沈军他们那边更多!我估摸著,没有五六十只下不来!这帮畜生,聚这么大一堆,肯定是在琢磨著干大事!”
两个消息一出,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狼!
而且是两个大狼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