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二中学生被逼迫食粪事件中,受害学生的人格遭到极大侮辱,同时给受害学生的身心造成极大创伤,尤其是在舆情持续阶段,疑似受害学生家长对处罚不满的博文,更是刺激了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敏感情绪,同时激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强烈不满。学校有关部门应及时安抚受害者及其家属情绪,尊重家属及其网民的情绪表达,最重要的是通过专业的心理安抚慰藉工作,帮助被欺凌学生从阴影中走出来,避免再次陷入到校园欺凌的情绪中。
(3)舆情应对除了“常规动作”还应多点“人情味”
此次的北京延庆二中学生受辱事件,看上去学校已经按照程序妥善解决了矛盾,但是舆情应对除了“常规动作”外,还要多一份人情味、多一份责任感。对于教育者来说,惩罚不是全部目的,反思学校教育的缺失和不足,弄清楚失范学生欺凌动机和深层次原因,并不断改进学校的防范校园欺凌工作,是教育者的责任。此外,监护人的责任也不应该被忽视,遏制欺凌,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以及法律、制度等的共同参与。
(三)北京5名未成年女生宿舍楼内殴打辱骂同学获刑事件:法律及时介入可有效遏制校园欺凌
1。事件概述
2月28日15时至22时,北京西城区某职业学院女生宿舍楼内,朱某伙同另外4人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被害人。其间,5名施暴女生脱光了其中一名被欺凌女生的衣服并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在微信群内小范围传播,另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3次。
3月1日,经鉴定,两名受害者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受害者精神抑郁,长达8个月时间无法正常生活、学习。
11月2日上午,北京西城法院公开宣判,朱某等5名未成年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获刑,其中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赵某、李某、霍某、高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2。舆情概况
如图2-6-12所示,根据2017年11月关键词“女生+欺凌+获刑”百度指数搜索指数趋势可以发现,数据量在11月份明显出现4次大的波动,考虑到第一个波动峰值阶段并无与关键词相关的其他事件,可合理推断该阶段的舆情由“北京5名未成年女生宿舍楼内殴打、辱骂同学被判刑”一事引发,11月21日的峰值推测与中央电视台《面对面》节目针对该起事件深度报道引发的舆情波动有关,另外两个阶段舆情高峰可推测也分别由有影响力媒体的相关报道引发。
图2-6-122017年11月关键词“女生+欺凌+获刑”搜索指数趋势图
来源:百度指数
百度指数新闻监测“媒体指数”如图2-6-13所示,11月2日,北京西城法院公开宣判,朱某等5名未成年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获刑后,媒体陆续进行报道,后续中央电视台《面对面》节目也对其进行深度报道。图中点I,即21日网易新闻报道《5名未成年女生欺凌同学被判刑,央视独家还原案情始末》(原文为澎湃新闻11月21日报道),相关新闻报道有24条,引发社会持续关注。
图2-6-132017年11月关键词“女生+欺凌+获刑”媒体指数趋势图
来源:百度指数
如图2-6-14所示,从年龄分布中可以看出,30~39岁人群比例最高,其次为40~49岁的人群,两者占比高达九成,其他年龄阶段人群仅占一成。可以推断,最为关注此次事件的为家长群体,该校园欺凌事件的获刑引发了家长对子女校园教育的关注与思考。
图2-6-142017年11月关键词“女生+欺凌+获刑”关注人群年龄及性别分布图
来源:百度指数
3。舆论观点
(1)支持法律介入校园欺凌
11月2日,北京西城法院宣判此案中5名未成年女孩因犯寻衅滋事罪,朱某获刑1年,其他4人分别获刑11个月。这个被定性为“校园欺凌”并加以判决的事件具有重要意义,此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处罚规定,在我国未制定校园欺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法律的有效介入得到多数人支持。如@静水流深:判得好,校园暴力就该重判。@吴家人:事件有警示作用,量刑不在多少,在中国判刑对今后前途影响会很大。@漫想家:判得好!法制的进步!@LAP:全国各地都值得学习效仿!批评教育完全没有意义!
(2)质疑未成年人从轻处罚合理性
这起未成年女生宿舍楼内殴打、辱骂同学被判刑事件中的施暴女生因犯寻衅滋事罪,有1人被判处1年的有期徒刑,有4人被判处11个月的有期徒刑。这一审判结果的合理性引起广泛关注,部分网民认为判刑过轻,有法律庇护未成年人从轻处罚的嫌疑。网民表示质疑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不仅是有犯罪的未成年人,还有事件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以保护未成年人为理由不对5名犯罪人判刑,于被害人而言哪来的公平正义?如@然后:判得太轻了,不能起到教育警示作用。@漂泊:还是判得太轻,不足以平民愤!@Rose_miki:干得漂亮,多关几年最好。@行天下: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包括杀人,监护人负责赔偿,教唆不满14岁人犯罪,等同于教唆人自己犯罪。
(3)谴责施暴学生家庭教育缺失
该起事件中,5名未成年少女因心情不爽就在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殴打、辱骂其他女生,还脱光1名女生衣服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摄视频进行网络传播,导致被害人患精神抑郁,无法正常生活、学习。事情一出,部分网民质疑这5名未成年女生家庭教养缺失,价值观扭曲,父母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孩子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另有网友认为“子不教,父之过”,施暴女生畸形的家庭教育最终导致子女品行恶劣。如@ts1122:得意忘形,家风不正?上辈身不正,养不教,是必然因果。@大萌就是我:最可怕的不是这5个女生的行为,是家长和学校老师的管教,迟早会为自己的教育理念付出代价。@快乐的图图:罪犯不应得到保护,如因未成年减刑,其监护人必须付出法律代价。@一只大蚂蚁:施暴者家庭估计也是畸形的,不然怎么培养出这种人。
4。舆情应对点评
(1)法律应该及时介入校园欺凌
对未成年犯罪行为从轻处罚不等于不予处罚,法院的判决打消了大家心中根深蒂固的顾虑,充分证明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犯罪同样无法逃避法律制裁。要想对欺凌学生产生足够威慑力,不能让惩罚仅仅停留在校内处分层面,更主要的是让学生知道校园欺凌的后果。法律的及时介入对校园欺凌事件具有不可比拟的作用。美国从2000年以来,开始立法严惩校园欺凌行为;日本政府也颁布《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案》规范校园欺凌事件。校园欺凌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只有法律及时介入,才能对其进行惩戒治理,切实减少欺凌事件的发生。
(2)媒体报道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应注重伦理规范
媒体对校园欺凌事件的不当报道可能会导致舆论审判,从而对案件的当事人带来不公正影响。同时,媒体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报道可能会带来模仿效果,使部分未成年受众将暴力手段潜移默化成自己在遇到矛盾冲突时的解决策略。因此,媒体在报道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事件中应该淡化处理、冷处理,既要满足受众的知情权,又要避免刻意渲染,减少犯罪细节和煽情式报道,注重人文关怀和伦理道德,构建具有启迪性的议题和视角,在法律判决之前,不做定罪、定性的报道或评论,避免未成年人受到相关伤害。
(3)谣言传播应止于信息公开
谣言止于公开,强调公开真相在校园欺凌事件辟谣过程中的重要性。在信息未公开之前,案发后被害女孩始终把自己关在黑屋子里,整整8个月的时间,网络上一度出现各种各样的谣言,甚至有人传出“女生自杀”的谣言。网络谣言存在着转化为社会群体行为的可能性,信息公开能够对谣言传播者起到警示作用和事后惩治作用,从而消解信息传播中的不对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畅通的上传下达,及时地信息公开,便捷的反馈渠道才能让校园欺凌事件的审理回归事实,回归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