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拟社会管理手段创新有余,理念和意识创新有限
淄博市虚拟社会管理中引入了多种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手段的创新在技术引入的初期大幅提高了管理效率。手段创新导致的是行为的创新,而价值的创新引发的理念和意识的创新。随着技术使用在社会管理创新事件中向纵深推进,人的因素对其的制约效果会逐渐显现。究其原因在于,淄博市虚拟社会管理将虚拟社会中的网民依然定位为管理的对象,对其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动性认识不足。因此,应该重新反思政府与网民之间的关系,不能简单定位为“猫”和“鼠”的关系,而应该是干群关系在网络虚拟世界的反映。传统的群众路线在网络世界依然适用。“从网民中来,到网民中去”将是技术崇拜弱化之后的可能选择。
(二)虚拟社会“管控”大于“管理”,服务意识薄弱
淄博市将虚拟社会管理的主要职能放在公安部门和宣传部门,可以看出,管控和宣传仍是其主导意识形态。公安机关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仍是以维稳为第一要务。尽管存在如“站长大会”等社会组织形式,但缺乏与社会力量之间的互动。在通过“民生服务在线”为市民答疑解惑时,也仅限于本部门的职责范围。超过其职责范围的并未形成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可见,其奉行的还是“部门本位”、“条块分割”的逻辑,“各人自扫门前雪”。将虚拟社会管理定位为网上不出事,对中央“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服务”的精神领会和践行得不够深入和彻底。
(三)虚拟社会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交叉
虚拟社会的综合管理体系尚未形成。在日常管理中,多部门交叉作业,就会出现职责不清,职能重叠和管理真空同时并存的现象,大大降低了管理效率。而在网络舆情应急管理中,又缺乏制度化的应对机制,容易在网络突发事件中出现失语状况。
(四)舆情管理多是应急管理,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舆情管理作为虚拟社会管理的核心内容,目前还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舆情专报也仅限于对已经发生的和当地存在苗头的网络事件的信息报送。这就忽略了对潜在风险的防范,事前预防工作不足。事实上,百姓的日常关注重点和观点、态度都是作为长期的、稳定的状态存在的,并非是在个别事件发生之后的一时之举。所谓的“集体无意识”和“网民狂欢”毕竟是暂时的、偶然的。因此,应转变舆情管理理念,在理顺体制的基础上,变应急管理为常态管理,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对网民意见的收集、归纳和整理,并将此纳入到舆情专报中。
(五)公众参与不足,社会力量不够发展壮大
虚拟社会具有现实化特征,虚拟社会管理与社会管理一样,应该形成公众共同参与的局面。但淄博在虚拟社会管理中,对网民的力量培育和挖掘得不够,网民基本上处于被管制的状态。受重视的言论往往是明确的、合法的利益层面的争利诉求,对于制度性建议则重视和采纳得不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虚拟社会管理的水平。
六、淄博市虚拟社会管理科学化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舆情应急管理与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联动机制
在日常的网络舆论里管理中,存在管理多主体职能交叉的情况。而在网络突发事件发生时,又存在职能部门职责不清,缺乏了解事态进展的关键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对于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可与2007年设立的市委领导牵头的应急管理办公室发生联动。
事实上,淄博市已经设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实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第一时间处置。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市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办理市政府应急管理决定事项,协助市领导处理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区县和市政府各部门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协调应急预防预警、应急保障、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宣传培训和交流合作等工作。二者之间的联动可以理顺应急管理机制,有利于权责明确。
(二)依靠提升透明度,增强政府在网络世界的话语权
目前,淄博市在网络舆论引导中还保留着以往传统媒体时代的自上而下的宣传心态,在网络虚拟社会中提升政府影响力的主要办法还是主要扶植市属网站,增加网络媒体的内容比重,以实现正面舆论的强势。但事实上,只有提升信息公开度和透明度,才能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这样,才能在不浪费社会资源的前提下,实现官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虚拟社会的善治。因此,建议相关部门更加深入研究网络舆论的规律,加大与网民的信息共享力度,真正变“宣传”为“传播”、“传通”,改善传播效果。
(三)舆情管理应变事后应急为事前防范
由于对网络舆情足够重视,又投入了大量的物力和人力成本,淄博市在网络舆情应对上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并未形成在全国范围内造成影响的重大网络舆情事件。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舆情管理的成功。事实上,应变网络舆情的事后应急管理模式为事前防范。在对网络上已经造成巨大社会影响的舆情事件重视的同时,也应对此地当前的民意热点、敏感问题等有全盘把握,这就需要第三方民意调查机构的定期调研。建议培育和扶植一定数量的民间调查机构,将舆情管理的部分职能分散到这些中立的调查机构,并将民意调查与预警监测、研判和处置有机结合。
(四)引入社会力量,实现虚拟社会管理的社会化
虚拟社会管理不能走传统社会管理的老路,将“社会管理”等同为“社会管控”,同样不能政府独大,而应充分挖掘民间力量,实现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因此,应盘活社会资源,创建引入社会资源管理虚拟社会的新模式。
事实上,淄博市网络成熟度已经相对较高,与网络相关的社会力量已然存在,比较成形的有“网吧联盟”、“网站站长大会”等。同时,应积极推出体制内“意见领袖”,比如市场化报刊和网络“意见领袖”对中央部委相关决策的解读和议论,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左右民众对政府决策的臧否,关系到政府的权威。同时培养一批能向民众解读行业管理政策、具备公信力和感染力的体制内“意见领袖”。政府可以充分联合这些社会力量,实现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网络舆情管理的科学化。
(五)虚拟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尚待完善
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联动关系,不仅体现在将虚拟问题现实化管理,还体现在从虚拟社会了解网络民意加强现实社会管理。也就是不能把网民简单当作“管控”和“管理”的对象,还应该建立网民与管理者之间的积极互动,建立官网之间的定期对话机制。目前,淄博市还停留在百姓上网咨询问题,“公安民生在线”也只履行答疑解惑的功能。如何汲取网络的正能量,发动网民参政议政,广东省的“网络民间智囊团”、“网民议政大厅”等都可作为借鉴。
【参考文献】
[1]魏礼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讲座。北京:学习出版社,2011。
[2]赵志云,钟才顺,钱敏锋。虚拟社会管理。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2。
[3]魏礼群。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人民网,2011-10-24。
[4]辜胜阻。虚拟社会管理与网络舆论危机应对。电子政务,2011(9)。
[5]龚建明。虚拟社会管理的当前空间。人民论坛,2011(9)。
[6]杨琳瑜。加强和创新虚拟社会管理的路径选择。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2)。
[1]党生翠,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讲师。
[2]《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http:。et。hltjbg201301t20130115_38508。htm,2013-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