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而该作品只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取;
(三)国家机关依照行政、司法程序执行公务;
(四)在信息网络上对计算机及其系统或者网络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
……
第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二)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
(三)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四)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超过规定范围,或者未按照公告的标准支付报酬,或者在权利人不同意提供其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后未立即删除的;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
(二)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获得经济利益的;
(三)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在提供前公告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称)以及报酬标准的。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6](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本章小结】
本章介绍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发展历程和主要的业务规范标准。目前,公共图书馆运营管理的业务规范标准相对齐全,文化馆、博物馆正在迎头赶上。近几年出台的《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等,体现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理念和时代发展的新需求、新特点。本章还介绍了我国图书馆、博物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守则,以及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和安全、卫生、节约等方面的管理规范。
【思考题】
1。《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出台的意义和作用。
2。《图书馆服务宣言》所体现的现代图书馆服务理念。
3。数字图书馆建设的主要业务规范。
4。《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的新特点。
5。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与立场。
[1]文化部社会文化司。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EBOL]。[2009-09-08]。http:59。252。212。6auto255201001t20100125_27409。html。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1-8。
[3]中国图书馆学会。图书馆服务宣言[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8(6):5。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EBOL]。[2010-02-26]。http:。gov。gce2010-0226t_2602241。htm。
[5]国务院。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EBOL]。[2013-01-30]。http:。gov。zwgk2013-0208t_2330133。htm。
[6]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EBOL]。[2007-04-24]。http:。gov。zwgk2007-0424t_5929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