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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语言哲学中的个人主观主义和抽象客观主义(第1页)

第二节语言哲学中的个人主观主义和抽象客观主义

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的第2编中,沃洛希诺夫把探讨语言哲学思想的两个派别作为主要宗旨。这两个派别是个人主观主义和抽象客观主义。

显然,这两大流派都需要事先锁定其研究的客体或对象才是。但区分出语言哲学(或话语哲学)的现实客体的任务——远非是轻松的任务。当我们把注意力锁定在客体的具体物质综合体时,又常常会丧失掉客体自身的本质及其符号和意识形态属性。同样,“如果我们把声音作为一种纯粹的声学现象,那么我们就不再有作为专门对象的语言”[26]。

那么,按照科学的要求,我们应当如何来确定语言哲学或话语哲学的客体即对象呢?

沃洛希诺夫指出:

首先必须把这个综合体归入更广泛的并且能包容它的综合体中——归入有组织的社会交际的统一范围中。为了观察燃烧的过程,必须把物体放到空气的环境中去。为了观察语言现象,需要把发音者和听话者这两个主体就像声音本身一样,放置在社会氛围中去。要知道,必须让说话者和听话者属于同一个语言集体,属于一定的有组织的社会。还必须,让我们的两个个体处在最近的社会环境的统一体中,也就是,让他们像人与人那样,在一定的基础上相互交往。只有在一定的基础上,话语交流才有可能。无论这一基础多么共同,可以说,该共同的基础是偶然的。[27]

而上文所提到的个人主观主义和抽象客观主义流派,其最主要的错误,就是未能找到语言哲学或话语哲学的客体。

第一个流派把言语的个人创作行为看成是语言的基础。其基本观点有4点:

(1)语言是一种活动,一个由个人的言语行为实现的不间断的创作构造(energeia)活动过程。

(2)语言创作的规律是个人心理的规律。

(3)语言创作是一种类似于艺术的能被理解的创作。

(4)语言作为一个现成的产物(ergon),作为一个稳定的语言体系(词汇、句法、语音),是一个似乎死板的沉淀物,是凝结了的语言创作的**,是一个抽象地构造而成的语言学,以便在实际中把语言作为现成的工具来学习。

该派最出色的代表人物和奠基人是洪堡特。当然,洪堡特思想的影响绝非仅仅以上列举的4条所能涵盖,事实上他对以上两大流派都有很大影响。但就其主流而言,洪堡特思想的基本内核体现了第一个流派的基本倾向。而在俄文文献中,第一个流派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A。A。波捷勃尼亚及其追随者。对于波捷勃尼亚来说,个人心理仍是语言的源泉。在冯特那里,所有的语言事实,都应从个人心理学角度加以解释。该流派在现代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涌现出福斯勒学派,成为“当代哲学-语言学思想的最有影响的流派之一”。其主要特点是彻底和根本地拒绝语言学的实证主义,把语言中的理解-意识形态因素提到了首位。语言创作的基本动力是“语言趣味”,语言以之为生存的根基,它是语言学家研究的对象。对福斯勒来说,语言现象的艺术意义才是最最重要的。这就是福斯勒的唯美学的语言观。“语言的思想本质上是一种诗的思想,语言的真实是艺术的真实,是一种能领会的美。”[28]总之,对于福斯勒来说,言语的个人创作行为(SprachealsRede),是基本的现象,是语言的基本现实。

沃洛希诺夫指出:“只有在具体表述中,这种语言风格的个体化才是历史的和有创造性的富有成效的。正是在这里形成语言,然后以语法的形式分离开来:所有现在成为语法的事实,过去曾是修辞的事实。这就导致了福斯勒的修辞重于语法的思想。”

第一个流派在当代的代表人有维柯,还有意大利哲学家和文艺学家贝尼季托·克罗齐。克罗齐的思想在许多方面接近福斯勒的思想。他也认为语言是一种美学现象。“他的观点的主要关键术语是表现(表达力),其基础是任何表现都是艺术的。”语言学既然是研究表现的科学,所以,它和美学是一致的。对克罗齐来说,言语的个人表现行为是语言的基本现象。总之,对于语言学第一个流派而言,语言就是永恒流动的言语行为流,没有任何东西是稳定和一致的。

对于语言学的第二个流派即抽象的客观主义而言,语言是悬在云幕之上的不动的彩虹。沃洛希诺夫指出:“每个个人的创作行为,每一表述都是个人的和不可重复的、然而在每一表述中又存在着与该言语团体其他表述因素相一致的因素。正是这些对于所有表述都一致的,因而也是标准的因素,如语音的、语法的、词汇的因素才保证了该语言的统一以及该集体所有成员对语言的理解。”[29]

沃洛希诺夫举了“a”作为一个音素的例子,说明语言是一个可以客观描述的系统的道理。在“радуга”(彩虹)这个词中,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读“a”这个音都是各个不同的。这个由发音者个人机体的生理器官发出的音,在每个说话者那里都是个人的和不可重复的。有多少人发“радуга”这个词的音,就会发生多少个不同的“a”。归根结底,人的发音犹如人的指纹一样是独特和不可重复的。

那么,为什么这种情形并未使交际中断了呢?这是因为语言是一个客观系统,在说话者说话的同时,在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存在着一种代代相传的语言系统,因而,个别人发音的不纯正,丝毫也不会影响到交际的进行,因为系统可以自动纠正个别错误信息,而给整个话语以正确的解读。所以,使一个音素成为可理解的义素的,是系统和语境。

沃洛希诺夫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是否存在着发“a”这个音的个人特点呢?……当然,完全不存在。“存在着的正是,在发‘радуга’一词的任何情况下,该音的标准的一致性。正是这种标准的一致性(要知道,事实上的一致性是不存在的)构造了语言集体所有成员对该词的理解。这一标准一致的音位‘a’就是语言事实,语言科学的特殊对象。”[30]

总之,按照语言学中第二个流派抽象客观主义的观点,语言体系是完全独立于任何个人创作的行为、想法和动因的。语言对于个人而言,是一个只能予以接受的无法违背和置疑的规则体系。个人从说话者集体中获得的语言体系,是现成的,其内部所发生的任何变化,都是个人说话者意识之外的事情。个人发任何音的行为要成为语言行为只有其符合不可置疑的语言体系才有可能。语言体系内部有其专门的规律性。语言要想成为一个体系,就必须具备某种专门的语言规律性。个人只能按照这个体系本来的样子去接受它和掌握它。对于语言的规律性而言,没有更好,美好或丑陋等,只有正确与不正确之分。语言的正确性即指特定形式与语言规则体系的一致性。语言体系不取决于任何个人,它是集体创作的产物,是具有社会性的一个统一而不变的共时性体系。约定俗成,法不责众。

正如沃洛希诺夫所指出的那样,在语言发展史上,不断出现在语言的共时与历时、逻辑与非逻辑之间的“断裂”。这就犹如使用牛顿二项式公式的学生弄错了公式一般。语言中的规则也是如此这般的处于不断变化中。沃洛希诺夫列举了德国16世纪语言中的变位现象。他总结道:“现象大众化了,结果个人的错误就变成了语言规则。”[31]这就和我们通常喜欢说的一句成语——“叶公好龙”——中的“叶”,按照规则本应读为“shè”公一样,只是因为“从众”的人实在太多了,所以,也就只好将错就错,甚至认错为对一样。沃洛希诺夫就此解释道:“如果破坏没有被感觉到,因而就不会被更正,如果存在着有利于这一破坏成为大量事实的基础,那么这种破坏就成为新的语言的规则,在我们这里这种有利的基础就是类比。”“语言的现在和语言的历史相互不理解,也不能够理解。”[32]

沃洛希诺夫认为语言学两大流派——个人主义主观主义和抽象客观主义——之间的差异,就寓于此中。对于前者而言,语言的本质是在历史中得到呈现的。语言的逻辑是一种永恒更新的个人化的逻辑。语言的现实就是它的形成。语言的现时和语言的历史相互之间永远是理解的。语言的兴趣创造着现时范围内的语言统一。对于第一个流派即个人主观主义而言,语言是由不可重复的个人创作行为实现的;对于第二个流派即抽象客观主义而言,这一自身一致的形式体系正好是语言的本质。后者的基本观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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