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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农业审美愿景1新农村建设与环境美学(第2页)

农业的生态使命有两个方面:其一是为人类提供绿色食品。关于此,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有人提出来了,其理论为“有机农业(anig)”。英国学者巴弗尔(Balfour)认为,土壤、植物、动物和人类的健康是息息相关的,他主张通过调节土壤的办法来让农作物良性生长,以保证农作物不含有害于人类健康的元素。20世纪中叶,日本学者吉田茂提出“自然农法”,所谓自然农法,就是尊重自然规律、尊重自然的秩序与法则,“充分发挥土壤本身的伟大力量来进行生产”。有机农业禁止使用化学肥料、化学农药。这样做,似乎是回到了原始农业,原始农业是没有化学肥料和农药的。这样,产量是不是很低?如果仅仅只是这样,那产量无疑是很低的。但是,有机农业不只是采取“减法”,也实行“加法”,通过高科技的手段促使作物朝着人需要的方面发展,提高作物的品质与产量。

然而,仅仅做到这些是不够的。生态农业不只是为人类提供绿色食品,而且要为改善地球的生态质量维护地球的生态平衡做出贡献,这就是农业生态使命的第二方面,应该说它是更为重要的方面。关于这方面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农业生产与生态维护双赢,也就是说,既维护了自然生态,又获得了良好的收成。另一种情况则是维护了自然生态,但影响了农业的收成。前一种情况当然好,也正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但是,这第二种情况的出现有时是不可避免的,为了整个地球的生态环境,农业有时需要做出这样的牺牲。2003年笔者参加在芬兰召开的农业美学国际会议,会上就有这方面情况的介绍。中国其实也早有这方面的实践,退耕还林、退田还湖这样的工程,实际上也是以牺牲农业的代价来换取生态的修复。

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农业原本的两大使命,相对过去会逐渐变得较为容易。袁隆平在杂交水稻研究上的重大突破,极大地提高了水稻的产量就是证明。但是,由于整个地球的生态问题日趋严重,人类的所有活动都不能不增加维护生态平衡这一全人类共同的使命,农业由于人类直接在地球上的劳作,是生命与生命的对话,它在修复地球生态维护地球生态平衡上有它独特的优势。目前,农业这一方面的功能,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农业的生态使命的日益凸现,使得它本具有生态美这一性质得到彰显。生态美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美,而是一种审美性质,它存在于诸多审美对象中,自然界中有,社会界中也有。在自然界与社会界相交融的农业世界中,具有最为丰富的也最为深刻的生态审美性。

农业的审美使命也是时代赋予的。农业由于主要是手工劳动,又由于是在天地间进行的劳动,因此,它原具有浓郁的审美的潜质。普列汉诺夫在其名著《没有地址的信》中举了大量的地球上残存的史前部落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比如巴戈包斯族,这是一个从事农业生产的非洲土著部落,在种稻的日子里,“男子走在前面,一面跳舞,一面将一把铁镐插入地里。妇女跟在他们后面,把谷粒撒到男子所挖的沟里,用土把它盖好。这一切都是严肃认真地进行的”。[5]尽管古代农业具有准艺术的性质,但不具审美性。普列汉诺夫强调巴戈包斯族人的种稻劳动是在“严肃认真地进行的”。显然,舞蹈只是协调动作的节奏,以减轻疲劳,并不是为了娱乐。如果要说这中间也有审美,那只能说是潜审美。新兴的农业则有可能将这种潜审美予以释放,让农业劳动兼具两种性质:功利性和审美性。功利性,就是说,劳动还是劳动,它创造价值;审美性,就是说,它可以与功利不挂钩,而给人带来愉悦。这里具体可以展开成两个方面:一是劳动过程具有审美性,二是劳动成果具有审美性。这两种审美性均可以说成是“如艺术性”。前者作为动作,可以说是农业艺术;后者作为成果,可以说是农业景观。两者不仅成为农民们的审美生活,而且均可以在农业的观光、旅游中显现出独特的魅力,到农村去观光,不仅是欣赏农业景观,而且可以参加农业劳动,这种劳动虽可以创造财富,但对于观光客来说,却是为了快乐——超越功利的审美快乐。这种劳动更多的像是艺术。丹麦学者玛琳理·哈斯勒提出了“耕作艺术”这一概念。她说:“如果你认为耕作的过程是一种精致的对待风景的方式,是耕作的艺术,你就可能区分这两个方面:一是物理的、生物的严肃方面;另一方面是索伦森斯说的产物形式,即美学和社会学方面。”[6]哈斯勒说的“耕作艺术”侧重于农业景观的审美意义。在现代观光农业的发展中,农业景观的审美价值需进一步的提升。

农业生产的新的两大使命——生态使命和审美使命的提出,意味着与农业关系最为直接、最为重要的土地,其性质发生了变化。将农业仅仅看成是生产,土地就只是资源,那么,农业与其他生产一样,均以掠夺资源来获取财富。而如果将农业不只是看成生产,还看到农业具有维护生态、提供审美对象的意义,那么,土地连同农作物就不只是资源,还是环境。资源与人的关系是敌对的,而环境与人的关系是亲和的,因为环境是人的家。农业观念的改变是一场革命,它实际上已经到来,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接受它。

四、新农村建设的审美愿景

农业的发展与农村的建设是联系在一起的。农村该如何建?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将农村建成小城镇。农村就是城市的缩小版。对于此种做法,笔者是忧虑的。城市化所产生的种种弊病,难道还要侵染到农村去吗?

笔者认为,农村建设除了坚决执行国家的土地政策,尽量不占用可耕地以外,在环境美学意义上,有一个基本点,那就是必须保持农村的特色,突显农村的优点。

首先,农村特色的问题。农村作为生活环境,其突出的审美优质是拥有更多山林、草地、河流,而且这些主要不是人造的,而是自然原本就有的,野生的。新兴的农村建设一定要突出这一点。与这个问题相关,农村建设要充分注意与自然山水相结合,依山傍水,显山亮水,突出人与自然的亲和性。

从景观来说,农村景观的特色是农业景观,那就是田野、牧场、种植基地、农作物等,不要让新兴的农村离开这些景观,反过来,倒是特别需要亲近这些景观。不可设想,到农村去,看不到水稻、麦地,看不到牛、羊。如果这样,那就是农村建设最大的失败。

农村特色与农业劳动的这种生产方式相关。农业劳动主要是以家庭为本位,为了适应这种生产方式,新农村建设宜以家为本位,一般一家一栋,屋宇以院落式为主,一定要接地,以便于农民停放自家车辆和农具农械。

农村特色还与农家生活方式相关。新农村建设一定要突出农家生活主题,以舒适、宽松、自由为特色,让农民们有更多的交际空间。

基于农业劳动与农家生活的特色,农村建设宜散聚结合,既有相对集中上千户的乡镇,也不妨有一两户、三五户小的村落。不宜一律集中,全建成城镇。

其次是村庄特色问题。农村建设要求各个村庄都要有自己的特色,万不可一套图纸,各村克隆。平原地区农村,地理特色不鲜明,如果村庄建设成一个样式,那就很难分别了。

这里,美学的和谐性问题仍然值得农村建设者的注意。农村建设不仅要注意与地形地貌的和谐,而且要注意与传统文化的和谐。我国东南地区一些先富裕起来的农村,在建设自己的新村庄时,盲目搬用西欧或北欧一些村庄的模式,弄得不伦不类。中国农村一定要像中国农村,不能将欧洲农村的风格搬到中国来。美国当代环境美学学者阿诺德·伯林特说:“没有考虑到本地的建筑传统而采用外国的地区或种族设计风格的作品从不会让人觉得舒适。这就如同在缅因州的海滨村庄里建造西班牙的庄园或是瑞士山中的牧人小屋一样。”[7]阿诺德将这种美学上的大忌称之为“不适宜性”。

中国目前的城市化基本上是按照城市的模式改造农村,实际上是消灭农村。这种做法体现了工业社会的发展需求,然而,信息技术等高科技的出现,实际上正在将社会推向后工业时代,后工业时代的城市已有向农村回归的趋势。农业生产本来更切合人性,而农村也本具有宜居和乐居的优势。这种优势,在落后的生产力的条件是低层次的,但借助了工业社会高科技的优势和后工业社会新的农业观念,它有可能发展到新的水平。在城市化的背景下,得利最多的是农村,农村在保留自己特色的前提下,要尽量地吸取城市的优点,其中,最重要的是城市文明的生活方式。当农村日益富裕起来,农民享受市民的生活方式,不是太遥远的理想。

在现代化的今天,农村不但不应该被消灭,而且应该建设成人们的乐园。未来的农业劳动在高科技的武装之下将变得轻松。农业生产天然具有的直接与生命交流的特色不仅会继续保持,还因高科技的参与变得浪漫而有趣。农村,不管是小镇还是村落,都不仅拥有优越的自然风光,而且还拥有现代化的生活设施。生活在农村,工作在农村,定然成为许多人的追求。未来的农村将成为人类理想的生活环境。未来的农业应让人类更幸福。

载《江淮论坛》,2012年2期

[1]此文为2013年4月23日在美国克莱蒙大学召开的后现代农业与生态文明国际会议发言稿。

[2][美]阿诺德·伯林特:《生活在景观中》,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年版,第8页。

[3][芬兰]约·瑟帕玛:《环境之美》,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年版,第23页。

[4]参见拙著《环境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9页。

[5][俄]普列汉诺夫:《没有地址的信艺术与社会生活》,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85~86页。

[6][丹麦]玛琳理·哈斯勒:《耕作的艺术》,见《环境美学前沿》第二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4页。

[7][美]阿诺德·伯林特:《生活在景观中》,湖南科技出版社2006年版,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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