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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爱学生 师德的灵魂(第2页)

尊重学生还意味着教师要进行赏识教育,给学生以赞美和鼓励。马克·吐温曾说:“只凭一句赞美的话我就可以活上两个月。”对于人的精神来说,赞美就像阳光一样,没有它人们便不能开花生长。教师如果能不用挑剔的眼光看待学生,而是能够积极地寻找学生的闪光点,学生的长处,给学生一定的赞美和鼓励,就能够使学生受到感动,就能够激发学生努力拼搏的勇气,师生双方就会得到更富有建设性的结果。有一位哲人说,人类本质中最殷切的要求是:渴望被肯定。而赏识、赞扬、鼓励正是肯定一个人的具体表现。

尊重学生更意味着教师要宽容学生。由于受认识能力的影响,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会出现许多“无心”或“有意”的错误,教师要宽容学生的这些“无心”或“有意”的错误。比如,有些学生,由于年龄小、不懂事,喜欢出老师的洋相,让老师下不来台;还有的学生犯了错误又不承认,偏要当众顶撞老师。教师面对这些情况,要具有宽容的心态,包容他们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错误,不能因学生的一时行为就认为学生的品德有问题,更不能认为这些学生不可救药。要在适当的情况下,给他们讲明道理,引导他们领悟做人的真谛,使他们改过迁善。教师还要宽容学生对自己的批评。尽管有时学生对自己的批评可能言过其实,也可能具有强烈的感情色彩,教师要耐心地倾听。学生的批评确有道理的,教师要虚心接受并认真改正;对于自己不同意的地方,也要和学生进行平等的讨论,阐述自己对问题的见解及其理由,在讨论中明辨是非。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师爱是一种理智的爱,是严慈相济的爱。马卡连柯指出:“我的基本原则永远是尽量多地要求一个人,也要尽量多地尊重一个人。”[3]任何成功的教育都是严慈相生,是一体两翼,缺少任何一翼,偏执任何一端,教育都必然走向偏斜。教师在进行教育的过程中,要宽严有度,该管则管,该放则放。不能因为严格要求造成对学生人性的压抑,导致学生逆反心理,使学生的人格趋向保守、胆怯、拘谨;也不能因为要给学生以自由就过度顺应,导致学生人性恣意、纵容,使学生人格变得自大、不羁、放任。教师要掌握管理的分寸,将对学生的爱与严格要求结合起来。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要严而有理。毫无疑问,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严格的管理,但对学生进行的严格要求,应该合乎科学,符合情理。教师要根据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心理学、教育学的原理规则来要求学生,使对学生的要求合乎科学理论;同时在用一定的理论要求学生时,要注意规则的一般性与具体性的结合,要根据具体条件对学生做出适当的要求。要在要求学生的过程中思考理论本身,对于不科学的理论与规则要敢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能以严格要求学生、不折不扣地遵守规则为名损害学生的健康成长。

(2)要严而有度。在教育管理的过程中,教师应该将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和管理的“度”结合起来。对学生提出的一切要求,都要从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角度来衡量,避免不切实际的要求出现。如果严格要求超出了学生可以接受的范围,超出了学生的智力、能力的范围,这样的严格要求根本没有什么意义,甚至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要求过高,反而造成适得其反的结局。

(3)要严而有方。在教育管理的过程中,教师要将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和科学方法结合起来。何为科学的管理方法?一般而言,教师不宜采取强制、压制的方法让学生接受自己提出的要求,尽管这个要求确实是为了学生。教师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应该采取耐心、疏导的方法,用好的理论、好的实例、好的榜样启发和引导学生,让学生确实了解教师的一番苦心,理解教师对自己的关心与爱护,从而自觉地要求自己。在特殊情况下,教师对学生的管理采取必要的惩罚措施是需要的,但合理的惩罚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教育学生,因此惩罚的同时必须要给学生讲明道理,而且惩罚不等于是对学生的打骂,也不等于对学生的罚款。

(4)要严而有恒。在教育管理的过程中,教师要将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和坚持精神结合起来。教师对学生提出的严格要求,不能只是一时半会,心血**之时,而是体现在长期的教育管理过程当中。

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保护学生安全”首次被写进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中,意味着全国中小学教师将被要求奉行这个新的职业道德规范。

“保护学生安全”是针对中小学的特殊情况提出的——中小学生绝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因此教师在负有教育、教学之责时也同时负有保护之责。“保护学生安全”主要是要求教师在平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培养和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防范学生的危险行为,组织集体活动时首先要保证学生的安全。在遭遇突发事件,或学生处于危险中时,作为成年人,具有更强避险经验和能力的教师应该给学生切实有效的帮助,在危难中让体力和经验不如自己的学生走在前面,就像在海难发生时让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先上救生船一样。未成年人的心智、肢体、能力都没有发育成熟,在面临突发事件时是优先受保护对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教师就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告诉他们远离危险,在突发事件面前不可惊慌失措,更不能无动于衷,而是要立即发出求救信息,同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

教师不仅要关心学生的人身安全,还要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中小学教师面对的是未成年人,处在成长中的孩子们,常难以拥有成人那样的判断与处置能力,教师当然要成为他们校园甚至社会生活中的引领者、组织者。作为教师不能只关心学生的学习成绩,还要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要经常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况,教育学生珍爱生命,积极乐观,勇敢坚强地对待各种困难和逆境;老师还要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学生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并且在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主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4。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讽刺、挖苦、歧视学生,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将会给学生造成严重的身心危害,也会给教师自身造成终身遗憾,是教师最应当忌讳的行为。据调查,对学生拳打脚踢的情况现在已较少存在,但“心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却时有发生。心罚即对学生心理和精神的惩罚,它是与体罚相对而言的。这种心罚是以讽刺、挖苦、粗暴谩骂等各种方式侮辱学生的人格,刺伤学生的自尊心,伤害他们的情感。变相体罚的方式也有各种各样,比如:把不遵守纪律的学生拉出教室、罚站、罚劳动、晒太阳,或对成绩不好的学生罚抄课文、罚做题目,罚抄单词一百遍等。不仅造成学生的肉体痛苦,而且给学生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伤害。这些行为都应当坚决杜绝。

[阅读链接]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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