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也许会误事。
其实,这并不是历史上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情。
明代就多次发生这种事情。
因为南宋的屈辱议和,偏安一隅不思进取,都让士人们深恶痛绝。所以到了明代,士人有一种潮流,那就是绝对不能容忍议和。
因此,当明代遭遇外患的时候,议和永远不能成为一个选项。
如果皇帝想要议和,大臣和士子们必定群情激奋,极力抨击。因此,就算是崇祯皇帝走到了几乎山穷水尽的时候,他也没有办法去议和。
何止是议和,当崇祯皇帝发现内忧外患几乎不可收拾的时候,他曾经考虑过迁都南京。放弃部分国土,保住半壁江山。
一次崇祯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个高人给他看了一个字:“有”。某善于解梦的大臣说,“有”这个字,是“大明”少了一半。崇祯又一次兴起迁都的念头。
其实如果他迁都,和后金之间,有了一个战略纵深,而且江南毕竟相对富饶,也许有可能保住半壁江山。
但是,他刚刚放出一些风来,就遭到了士人们的坚决反对。崇祯皇帝是一个顾名声的人,只好改口说迁都并不是自己的意思。
结果,都没有迁,但是国家亡了。清军入关,对汉人施行了圈地、剃发和屠城等高压措施。
这,也可以说是那些正义的士人们好心办了坏事吧。
为什么他们的好心,会办了坏事呢?
当然这种事情也许不只中国有,但是在中国历史上,这种事情应该相对比较多。原因和中国人的心理有关。
中国的士人阶层所受到的教育,是“希圣希贤”,也就是以成圣贤为目标的。而圣贤的标准是很高的,即使已经是贤人的曾参,还是需要每日三省吾身,天天反省自己有什么做得不好的地方。士人树立更高的道德标准本来不是坏事,但是,这本来应当是精神世界中的自我修养的事情,而不应该用过高的标准去处理世俗世界的事情。在世俗世界,绝大多数人不可能有这样高的道德素养,一般人还是要考虑很多现实的利害。有些文化中,意识到了要区分这两个领域“恺撒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而在中国,这个区分却并不清晰。
这就导致了人们会用一种道德上完美主义的态度,去要求那些处理世俗事务的人。士人们不愿意承认世俗事务处理时应有的妥协和不完美。他们会有一种绝对的规范来要求,而常常忽视了现实的可行性。
而且,完美需要承认,中国人的性格有不成熟的一面。自体心理学研究指出,心理不成熟的人的认知更容易是黑白分明的,好就是好,坏就是坏。他们对“好”的对象有苛刻的要求,不能允许它有坏的地方,否则,就会导致理性化的破灭,因而带来暴怒。
根据我的观察,中国明代的士人和民国的知识分子都有这样的特点。
所以他们不能接受妥协,而结果往往是他们只好接受那个“坏”的。
以史为鉴,也许我们需要改变,需要懂得不求那个完美的好,允许一定的妥协,从而获得一个“比较好”的结果。
当然,我们会看到另外一些中国人似乎没有这种“完美病”,他们很“识时务”,时常妥协到没有原则,这是另一个极端,也是不可取的。没有道德操守更不可取——好人有时会办坏事,坏人更经常办坏事。
成熟起来,找到合适的做事方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对一个人来说,是这样;对一个民族来说,更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