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师专业伦理
教师专业伦理也被称为专业道德、专业伦理或者专业素质等,虽然叫法各有不同,定义也有所出入,但是这并不妨碍其重要性。它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与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样重要。其中更重要的是教师的精神层面,包括情感、兴趣、态度、思想信念、价值观、个人倾向性、道德品质、伦理等诸多方面。本研究中使用专业伦理这一称谓,其中涵盖了专业精神的内容。
专业伦理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教师专业地位、规范教师专业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专业伦理不仅决定教师素质的高低,更是学校教育成败的关键。因此,有必要对教师专业伦理的相关概念、内涵和结构进行分析,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一)教师专业伦理相关概念辨析
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的概念包括专业伦理、专业道德、专业素质、专业精神、职业道德等。在我国,这些概念常常处于一种模糊状态,经常在相关领域中通用,但有些研究则对相关概念进行了区分。
首先,道德和伦理概念有所不同,前者针对个人主观层面,后者是对全体的客观要求。德国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威廉·约瑟夫·冯·谢林(FriedrichWilhelmJosephSg)曾指出,“道德”只是针对个人规范的要求,目的在于使个人实现人格的完善,但是“伦理”是针对社会规范的要求,是要求全体社会成员遵守的规范(Sg,1977)。黑格尔从主观和客观角度指出了道德和伦理的区别和联系,并明确指出,“道德”涉及个人的主观意志,“伦理”则是体现于家庭、社会和国家中的客观意志,是主客观意志的统一。
其次,专业道德和专业伦理等术语在教育领域中的差别主要是在于地域习惯上,而不是概念本身,各国由于价值观和历史文化等原因使其在具体内容的规定上有所不同。比如,教师专业伦理主要强**师在其专业活动领域为维护教师专业团体的声誉而必须遵守的一整套行为规范。这套行为规范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的、团体层面的外在行为要求。自从美国全国教育协会(ionAsso)1975年发布《教育伦理守则》(CodeofEthics)之后,美国各州教师教育研究和实践领域都广泛采用“专业伦理”一词,世界很多国家比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也都采纳了这一术语。在英国,教师专业标准中的相应内容被称为“professionaldispositions”,国内通常译作“专业倾向性”或“专业素质”、“专业品质”。从语义上来说,“disposition”强调不同于知识和技能的一种意愿,比如教学体现了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热爱教学就是教师的专业倾向性。在我国,专业道德是在传统职业道德基础上,在教师职业专业化过程中发展出来的,是根据教师专业工作和专业发展的特点和实践,在相应专业和理论基础上建立的伦理规范。虽然每个国家和地区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这部分内容的称谓不同,但实际上都包含了教师的基本道德、教学观、学生观和价值观方面的内容。
鉴于这些不同称谓之间的共通之处和研究资料中所占比重,以及伦理本身所含有的行规之意,为行文方便,本研究选择不作详细区分而使用专业伦理统称所有相关内容。
(二)专业伦理的定义
专业伦理是专业团体制定的,用来规范专业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权利的道德伦理规范。
蔡淑桂认为,专业伦理是专业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与伦理守则,包括对服务对象、团体成员、雇主与社会大众均具有社会责任,而不仅对专业团体内部要负责,也必须与社会之间有良好的互动关系。[1]林奕民认为,专业伦理是指某一专业领域人员应该遵循的道德责任和社会规范。[2]朱建民认为,专业伦理是希望专业领域中的成员都具有良好的专业道德教养,可对周遭的人群负责。[3](Resnik)则指出,专业伦理为适用于从事某一专门职业或角色的行为标准。[4]美国学者(Rich)认为,专业伦理是社会上存在于专业角色和专业行为中的所有有关伦理、价值的议题。他认为专业伦理可发挥以下四种功能:(1)对专业人员确保一件事:对专业人员来说,强制执行的专业伦理准则可让其提供的专业服务达到合理的标准,且符合道德行为的规范。另外,也可让专业人员进行独立的判断。(2)对大众确保一件事:专业人员为大众的利益服务,由此,专业人员应持续地享有大众的信任以及支持。(3)提供一个一致的准则与行为标准:专业人员知道什么是可被接受的行为,以使其行为受到适当的规范。在此同时,保护专业人员免于不利批评、法律案件以及证照的撤回;避免政府介入专业,使其丧失自主权。(4)专业伦理准则是一项职业拥有专业地位的标志之一,由此促使半专业或未达专业标准的职业向专业迈进,这一点应是其努力的方向之一。[5]
(三)教师专业伦理的主要内容
1。美国教师专业伦理的主要内容[6]
全美教育协会1975年制定的《教育伦理守则》一直沿用至今。专业伦理中充分体现了尊重、自由、平等、隐私、诚信等核心价值观,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地区的教育从业伦理产生深远影响。该守则包括对学生和专业的承诺,两部分共18条具体承诺。其中,对学生的承诺主要指出教育工作者努力帮助每位学生了解自己的潜能,使之成为有价值、有效能的社会成员。为达到此目的,教育工作者应当培养学生好问的精神、鼓励学生对知识的追求与理解以及透过深思形成有价值的目标。对专业的承诺主要指教育专业工作受到公众的托付,以信赖和责任要求教育专业服务达到最高的理想,基于深信教育专业服务品质直接影响国家人民,教育工作者应当尽全力提升专业水准、带动专业判断的风气、吸引值得信任的人投入教育生涯、防范不合格的专业实习。具体内容见表3。9。
表3。9全美教育协会《教育伦理守则》
在此基础上,很多专业组织制定了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教师专业品质方面的要求。其中,美国《核心教学示范标准》10个方面共计41项具体要求详见下表3。10。
表3。10美国《核心教学示范标准》教师专业品质的具体内容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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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英国教师专业伦理的主要内容
在英国,教师专业伦理涵盖了学生观、教学观、教育信念、价值观等方面的内容。在2007年英国师资培训署颁布的《英国教师专业标准框架》中,对各级教师提出了专业品质(ProfessionalAttributes)要求,包括与青少年的关系、框架、与他人交流和工作、个人专业发展四个方面。详见表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