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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师的公正(第2页)

除了对自己的公正、对同侪的公正、对学生的公正之外,对家长的公正、对社会的公正也是教师公正的应有之义。在中国,教师往往将对待学生的教养关系自动迁移到对家长和一般社会人事上,造成不良后果。例如,许多学校的家长会不是教师与家长的正常沟通,变成了教师对家长的训斥。又例如,教师以其较为正统的价值观念要求社会上的所有人和事,将对社会的不一定正确的负面评价带到自己的教育活动中,造成对学生的误导等等。当然,教师对家长的公正、对社会的公正其实是教师对象性公正的延伸。如果我们对学生的公正能够真正理解和施行,那么对家长的公正、对社会的公正也就比较容易实现。

以上我们谈教师公正主要是就教师个人出发的。如前所述,教育公正不仅包括教师公正而且也包括教育的制度性公正。实际上教师人际关系的调整一方面是个人行为,另一方面又是制度性的。制度性公正不仅表现为教师角色本身具有制度的代表的性质,而且也表现为必须建立教师对他人、社会,以及社会、他人对教师的公正制度。即教育公正既包括教师对他者的公正(“教师公正”),也包括他者对教师的公正(“对教师的公正”)。教师除了要从修养上注意践行公正原则之外,有义务为学校、社会制度中确立制度化的教育公正,以及“对教师的公正”倾注自己的全部力量。

(二)教师公正的特性

1。教师公正的教育性

教师公正的特点首先是与他的职业特征联系在一起的。教师公正的首要特点就是他的教育性。这里的教育性主要有两条。一是他的公正行为的教育示范性;二是他的公正调整的人际关系主要是师生关系或以师生关系为基础,体现在自己的教育活动之中的。教育劳动的特点之一是教育主体与教育手段的同一性。教师如果不能在自己的周围建立起公正的人际关系,尤其是在师生关系中缺乏公正的内容,就是在行不公正的身教。由于师生关系和教师职业的上述特殊性,教师的不公正往往是最不能饶恕的。

2。教师公正实施的实质性

教师公正的实质性是说教师公正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着眼于实际或实质意义上的公正而不完全拘泥于形式上的公正。这一点实际上也可以算作教师公正的教育性的一部分。比如同样都给了五分,对于一些通过努力已经进步到接近五分水平的同学来说,一方面由于他实际上还没有做到100%或与最好的同学一样好,给他五分似乎不公正;但另一方面,正是这样的五分使他看到了学习的进步和希望,实质上教师在这里并非对他实行了不公正的偏爱。又比如,对于同一种错误的批评,有时候教师对优等生的批评甚至会比对后进生的批评还要严厉。这是因为在一定条件下,后进生更需要对其自尊的爱护和策略的批评,而优等生则更需要使之猛醒的棒喝。这里形式上的不公正实质上却是公正的。因为实际上教师对这两类学生的爱是完全相同的,不同的仅仅是教师根据其对学生的了解和教育规律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的差异。

3。教师公正主体的自觉性

教师是一种对自己的工作有较高职业意识的社会角色。这一方面是因为教育活动本身是一种具有目的性的活动;另一方面是因为现代社会所有的教师都是经过职业上的专门训练的。教育活动自觉性的重要标志是教师对自己职业道德及其重要性的了解。学校、教室等教育情境也常常会有道德上的文化暗示。所以与其他社会阶层相比,教师在进入岗位之前和之后,都会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的自觉意识和修养的动力。教师的职业道德自觉意识的内涵中当然也包括教师对教育公正的原则的自觉意识。

除了教育主体的自觉性之外,教育公正的自觉还表现在教育事业本身的正向价值属性。教育总是要教人从善。从善本身为教育公正所需要满足的价值依赖性提供了先天性的优越。换言之,符合教育的根本目标的举动本身具有公正或正义的特质;公正是教育本有、应有的内涵。所以教育公正还有一种职业的自觉性。

(三)教师公正的意义

1。有利于良好的教育环境的形成

教师能够对人对己做到公正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公正处理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关系,就会有利于形成较好的学校教育的外部环境;公正对待同事、领导,则有利于协调不同的教育职能,形成教育集体的良好心理氛围,从而形成教书育人的学校教育的内部环境;公正地对待学生是教师公正的重点,这一种教师公正则有利于直接的教育、教学环境的形成。比如在实际教育活动中,我们常常看到,由于教师对优秀学生的偏爱和对所谓差生或后进生的忽视或其他不公正的对待,后进生出于一种反抗心理,往往会强化其“捣乱”的倾向,其结果当然是教育教学秩序的混乱,最终是不利于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的。

2。有利于教师威信的提高

公正是人格的脊梁。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33]这句话虽然是对从政者说的,但对教师同样适用。教师既是教育者,同时也是教育活动的设计和管理者。如果教师的行为是不公正的,除了同行、领导的舆论、谴责和制度的制约之外,最主要的是影响教师的威信。上海师大曾有一次对4500名学生的调查,结果有84%的被试认为“公正”是“教师工作重要的职业品质”;92%的被试认为,“偏私和不公正”是“最不能原谅的教师品质缺陷”[34]。由于学生对教师公正品质的期望很高,教师公正与否,当然影响他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一个没有威信或威信不高的教师注定将成为一个成就不高的教师。

3。有利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发挥

教师公正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发挥十分重要。这一重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对学生个体;另一个是对学生集体。对个体而言,教师公正是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源泉之一。比如,教师对优等生的偏爱和对后进生的忽视或其他不公正的对待就既不利于优等生又不利于后进生的积极性的发挥。对前者的溺爱会助长其骄傲和浮躁的情绪,丧失其不断进步的动力;对后者的忽视当然更会损伤学生的自尊,打击其本来就可能不高的学习积极性。对于学生集体来说,不公正的教师行为会人为地造成学生集体的分裂。其结果当然是集体生活和集体建设的动力减退,集体对学生个体在德育和智育诸方面的教育性降低。

4。有利于学生的道德成长

由于公正本身就是道德教育的重要内涵,所以教师公正本身直接构成德育的内容。教师要让学生选择公正的生活准则,他自己就必须首先做到为人处世的公正无私。同时在学生的心目中,教师往往是公正、无私、善良、正义的代表,对教师有非常美好的期待。这一美好的期待决定着当教师在与他们的交往中做到公正办事时,他们就会感觉到公正的美好和必要,从而奠定他们在未来社会生活中努力追求道德公正的心理基础。反之,当他们原本有着美好期待的老师不能公正无私时,不仅会伤害他们对于老师的美好的情感,而且会让他们怀疑显性道德教育课程所教授的公正本身的合理性,从而妨碍他们的道德成长。正如夸美纽斯所说:“除了智者,任何人都不能使别人成为有智慧的人;除了能言善辩者外,任何人都不能使别人成为能言善辩者;除了道德的笃敬宗教者外,任何人都不能使别人成为有道德的和笃敬宗教的人。”[35]所以我们也完全可以说,除了践行公正者,任何人都不能使别人成为公正的人。

5。有利于社会公正的实现

首先,教师的公正是社会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公正直接从属于社会公正。比如在招生、评价等问题上,能否公正对待一切对象就是一个直接的宏观的社会公正问题。有些公正形态虽然属于微观的问题,但也是社会公正的一部分。比如,课堂上的公正,虽然涉及的不过几十个人,但它一样属于社会公正的组成部分。如果考虑到几十个学生可能联系到的人群,则这一公正涉及的面会更为广阔。其次,根据杜威的观点,学校是社会的雏形,因此教育公正是社会公正的起点。如果学生在学校生活中不能感受应有的公正存在,那么学生将很难建立起公正的信念,最终会不利于社会公正的实现。所以教师能否实践公正关系到一个社会公正的实现及其程度。

三、如何做一名公正的教师

教师公正或教育公正在一定意义上讲只是一个十分抽象的道德原则,怎样才能做到教育公正是一个既关系到教师,也关系到教育体制的课题;一个既关系到教师的道德素养,也关系到他的教育素养和技能等方面问题的复杂课题。我们这里主要是从教师的修养角度看这一问题的,从这一角度看,要真正践行教育公正或教师公正是很不容易的。比如,教师的公正就在主观上受到自己情绪的好坏,客观上受到问题的情境性等等因素的影响。要做到教育公正,实属不易。以下列举教师在实践教育公正目标上应当注意几个方面。

1。自觉进行人生修养

自觉进行人生修养首先是由公正的价值依赖性决定的。就是说如果没有价值观上的必要修养,理解和实践公正一开始就是不可能的。教育公正更是如此。没有价值自觉,就没有教育公正。

教育公正对于教师而言,就是一个适当地对人对己的问题。对人对己的公正要求教师首先要有宽阔的胸怀和高度的使命感,同时还必须有一定的自制力和抵制压力坚持公正的勇气。公正看起来是一个很容易实现的道德原则。但实际上没有对教育意义深刻领悟或使命感,没有无私奉献的情怀,不具有较高人生境界者很难完全实现公正原则。公正的含义之中,“公平”与“正直”是有一些细微的差别的。前者指对人对己都应当一碗水端平,而后者则是指一个人疾恶如仇、刚正不阿的品质。一个自私或有偏见的教师很难做到教育公正。一个明哲保身、不能坚持真理的教师也难做到真正的教育公正。要实现教育公正,首先要求教师成为一个公正的人。所以教师的道德和心性修养十分重要。

教师进行人格修养的重要核心是形成教育活动中必需的正义感。这一正义感既是教育活动进行的基础,也是教师克服困难、同不良职业道德进行斗争的动力所在。

2。提高教育素养

教育公正的实现不能仅仅是一种心理的东西,而是要在教育实践中落实的实践的法则。比如形式上的教育公正和实质上教育公正的矛盾怎样解决,就不仅仅是一个道德原则的选择问题,它实际上主要是这一原则的实现方式的寻找的问题。所以,教师的公正的实现,需要教师有较高的教育技能上的素养。

我们来看一下这个教学案例:

一位教师在监考时发现一个学生抄袭了一道一分的题目。事后,老师在这个学生的试卷上打分为:“100-1。”这位学生接到试卷后非常惭愧,立即找到老师,承认错误,要求老师将100分改回99。老师听后,在他的试卷上批了一个“99+1”,并对他说:知错就改就行,以后要特别注意,这一分是对你能认识和改正错误的奖励……

在这一例子中,教师的公正得以真正的落实是与他有高超的教育技能这一教育素养分不开的。所以教育公正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一般教育原则的另外一种论证与说明。此外,教师的公正的落实在许多方面都与教育管理的素养联系在一起。我们说过,教师公正具有制度化的性质。所以教师还应努力在教育教学管理上加强修养,努力在自己的周围创造一个良好的公正气氛,同时努力实践真正的公正。

3。正确对待惩罚的公正

如前所述,正确对待惩罚的公正十分重要是因为惩罚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教育意义的。惩戒权一直是教师的职业权力和工具。现代社会由于人道主义倾向的不断强化,也由于儿童权利保护的立法努力的加强,行使惩戒权已经越来越困难。教师应当抵制无条件否定惩戒的教育意义的倾向。当然毋庸讳言,惩罚也的确是一种消极的教育措施。除了要注意努力做到公正惩罚以外,我们还必须尽量控制地使用惩罚的方式。如何控制惩罚的量本身也涉及教师的教育公正原则。滥用惩罚同样是不公正的表现,所以惩罚的度如何把握、惩罚的公正怎样落实都是教师要努力探索的课题。

惩罚的公正也许还意味着教师应当具有疾恶如仇的品质。社会公正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才能真正实现。刚正不阿是教师应有的品质。教师不仅要敢于同职业范围内的道德弊病进行斗争,而且应当具有对社会丑恶进行批评、斗争的勇气和策略。好人主义是不公正的温床,教师应当与之划清界限,成为社会的良心、社会的“清流”。

4。做到公正与仁慈的结合

公正本身是一个社会性和历史性的范畴。公正并不能解决教育中的全部问题。比如再公正的惩罚仍然是会对学生造成身心上的伤害的措施,所以就必须有相应的补救措施。又比如,学习生活中始终存在竞争。教师的任务是创造公平竞争的机会,但是我们知道,只要是真正意义上的竞争,优胜者就只能是少数。那么,对那些在竞争中落败的学生怎么办?所以教师的公正必须与教师的仁慈相结合。教师用这一结合既可以增强教育公正的教育效能,也可以同时教会学生做一个既公正又仁慈的人。

教育公正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在古代社会或带有较浓厚的等级社会、专制社会痕迹的社会中,人格上的不平等使教师的“有教无类”之类的教育公正往往成为一句空话。现代社会是一个以民主、平等为特征的社会。在今天,教育公正既是社会公正的一部分,同时社会公正也为实现教育公正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教育工作者应当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促进教育公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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