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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德育过程的基本规律(第1页)

第一节德育过程的基本规律

一、德育过程概述

(一)德育过程的内涵

过程概念具有抽象和具体两种属性。从宏观角度来看,它表示一事物在整个时空中的运行和展开,是一个总体过程,表现出无限性。从微观角度看,它指事物在局部时空中的运行与发展,是一系列具体的过程,表现出阶段性。宏观过程和微观过程是相互联系的。

德育过程即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过程,是教育者依据一定社会的德育要求和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对受教育者有目的地施加教育影响,并通过受教育者心理内部矛盾活动,使其养成一定的思想品德,也就是把一定社会的思想准则和道德规范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思想品德的过程。

(二)德育过程的本质和结构

1。德育过程的本质

德育过程是教育者、受教育者共同参与的,旨在促进受教育者个体思想品德发展的社会过程,实质上是一种思想、政治、道德的社会传递和社会继承过程。德育过程的主要任务是教育者有目的地指导受教育者学习、选择、接受既有的社会思想、政治、道德文化,同时学会自主地创立新的思想、道德范畴和道德规范。因此,德育过程的本质就是造就道德主体或再生产道德主体的过程。

首先,德育过程的主要矛盾即德育目标与受教育者的矛盾,是决定德育过程本质的特殊矛盾。正是这一矛盾的特殊性使德育过程与智育过程、美育过程、体育过程区别开来。德育目标的要求同受教育者现有道德水平的矛盾表明,德育过程就是要使受教育者形成社会所需要的思想品德,因而也就是要把已有的社会道德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思想品德。培养受教育者具有社会所需要的思想品德,就是促使个体品德的社会化;把社会品德转化为受教育者的品德,就是社会道德的个体化。个体品德的社会化和社会道德的个体化是统一的。个体道德的社会化,正是通过社会道德的个体化实现的。德育过程本质上就是道德的社会传递与个体道德体验有目的地、有选择性地相统一的过程。它不是受教育者独立地去发现、去创立新的思想体系、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而是受教育者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根据自己的体验去把握已形成的思想体系、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形成教育者所期望的思想品德。

其次,有目的地促使社会道德个体化,也就是要有目的地形成受教育者完整的品德心理结构。品德结构是建立在需要、信念、生活态度等整个心理世界基础上的。品德结构就其内容来说,是由政治觉悟、世界观和道德品质所组成,其心理结构是有关道德的认识、情感、意志、行为和习惯按一定的方式有机组合而成的。其中一定的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成为推动个人产生道德行为的内部动力时,便构成道德行动的动机。而各种道德动机组成的动机体系是品德结构的中心,其余的心理成分围绕这个中心形成品德结构。由于人们的世界观、政治观点和道德情感不同,人们的知、情、意、行各具特点,各种成分在主观道德世界中的地位和组合的情况不同,特别是人们的动机体系不同,所以就形成了不同的品德结构,表现出不同的思想品德。所谓新品质的形成,从品德结构方面说,或者是增加了“新成分”,或者是各要素的组合情况有了变化,因而产生了质变。当品德结构中知、情、意、行各个方面都得到相应的发展,特别是当一定的道德动机和一定的道德行为方式之间形成了稳固的联系时,某些道德品质便很好地形成起来。

综上所述,德育过程造就道德主体具有个体道德社会化和社会道德个体化两个方面。个体道德社会化即有意识地促使受教育者个体掌握一定的社会政治观点、思想道德准则、道德规范,使其逐渐内化为个体思想道德观点、信念,并再外化为品德行为,成为能适应和参与一定社会角色行为的人。社会思想道德个体化,即一方面是社会思想、准则、道德规范转化为个体思想品德;另一方面,每个个体形成的思想品德又因其性别、年龄、智力、性格等方面的差异而具有个性特点。德育过程就是个体思想品德社会化和社会思想道德个体化的统一过程。也就是说,德育过程是一种有目的的或有选择性的思想道德社会传递与个体思想道德体验相统一的过程。

2。德育过程的结构

德育过程结构是指德育过程中各个要素或各个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对于德育过程的基本要素,存在不同说法。主要有“三要素说”“四要素说”“五要素说”,达成一致意见的是“三要素说”。该说认为,德育过程中的教育者指有目的地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处于主体地位;受教育者指接受德育影响的个人或团体,既是德育的客体,又是主体;德育内容和方法是教育者用以影响、作用于受教育者的中介,是纯客体的东西。三个基本的要素在德育活动中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而形成德育过程内部矛盾运动。

在德育过程结构诸要素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是最基本的要素,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推动着教育活动的进行与展开。因而可以说,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均是德育过程中的活动主体,离开了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相互作用,就无法构成教育活动。德育内容成为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作用的对象,是将二者联结起来的中介因素。正是有了教育者、受教育者、德育内容这三个基本要素,最基本的德育活动才能开展。

二、德育过程中学生品德发展的特点与规律

(一)学生品德的形成过程是知、情、意、行的培养过程

德育过程是教育者将一定的社会或阶级、民族的思想政治准则和法纪道德规范内化为受教育者个体思想感情并外化为行为方式的过程,是形成受教育者个体品德或完整品德结构体系的过程。学生的品德是由思想、政治、法纪、道德方面的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因素构成的。这几个因素简称为知、情、意、行。

“知”是指人们对思想道德关系和如何正确处理这些关系的思想政治准则和法纪道德规范及其执行意义的认识,包括有关思想、政治、法纪和道德现象的概念、原则和观念的形成,运用这些观念去分析思想道德情境、对人对事做出是非善恶的判断和评价。“知”是在社会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在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对人们思想、政治、法纪和道德等实际关系的反映、认识、判断和评价,是人们确定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态度和行为准则的内在原因。“知”在品德形式结构中是关键性因素,是品德情感和品德行为的基础。

“情”是指人们对现实生活中的思想道德关系和人们行为的爱憎、好恶等情绪态度。这种情绪态度是在社会生活学问中伴随品德认识而产生的对客观的思想道德情境的内心体验,或者说是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人们的品德需要是否得到满足所产生的一种内心体验。“情”是人所特有的一种高级情感,在人的各种高级情感中居于特殊的地位。“情”是品德形式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品德行为实践的基础上,伴随着品德认识而产生和发展的,并对品德认识和品德行为起激励和调节作用。不同时代、阶级、民族有不同的思想政治准则和法纪道德规范,因此人们的品德情感也不完全相同。“情”比“知”有更大的稳定性,不仅诉诸人的理智,要有多方面的陶冶,而且往往需要在生活实践中经过长期的甚至痛苦的磨炼。一经形成,就会成为一种稳定的强大力量,积极影响人们品德行为的完成和持续发展。

“意”是指人们利用自己的意识通过理智的权衡作用,去解决政治生活、精神生活、法律生活、道德生活中的内心矛盾与支配行为的力量,或者说是人们为达到一定的社会生活目的而行动时所做出的自觉的积极进取或坚韧自控的不懈努力,是做出抉择的力量和坚持精神,是调节品德行为的精神力量。常常表现为用正确动机战胜错误动机、用理智战胜欲望、用果断战胜犹豫、用坚持战胜动摇,排除来自主客观的各种干扰和障碍,按照既定目标把品德行为坚持到底。

“行”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品德认识、情感、意志的支配和调节下,在行动上对他人、对社会、对自然做出的反应,是实现内在的品德认识和情感以及由品德需要产生的品德动机的行为本身及其外部表现,是通过练习和实践形成的。一个人的品德行为可能是一时性的,也可能是经常性的,可能是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也可能是由于经常重复而无须再思索、自然而然表现出来的。品德行为是品德形式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人品德形成发展的外在表现和客观标志,与品德认识、情感和意志密切联系,受品德认识、情感和意志的指导、控制和调节,同时又对品德认识的巩固和发展、品德情感的加深和丰富以及品德意志的锻炼起着很大作用。

一般而言,人的品德是在活动和交往的基础上沿着知、情、意、行的顺序形成发展的。因此,培养学生品德的一般顺序可以概括为提高品德认识、陶冶品德情感、锻炼品德意志和培养品德行为习惯。

(二)学生品德是在教育性活动和交往中形成的

学生的品德不是神定的、主观自生的,也不是先天遗传的、后天环境机械决定的,而是在积极的活动和交往中,在形成社会实际关系中,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及其相互关系中形成的。

第一,活动和交往是学生形成一定社会实际关系的基础,是沟通客观和主观、客观社会关系和主观精神关系或主观品德的桥梁。在德育过程中,正是使学生身处于与人交往中、在形成社会关系中、在接触所要传递的社会思想道德的某种物化形式的活动中,才能将社会思想道德传递给学生,并通过其品德内部矛盾运动而形成品德。这种物化形式就是教育工具,或者说德育手段,包括语言、实物、图片、影视形象、教科书以及教育者自身等。因此,从品德产生的根源上说,活动和交往是学生品德形成的基础。

第二,学生的品德只有在活动和交往中表现出来并受到检验。活动和交往是学生内在品德认识和情感外化为相应的品德外显行为表现的桥梁。只有一定的品德认识和情感,但不在行为方式上表现出来,那还仅仅是内在的主观认识和情感,并未形成真正的、完整的品德。只有在活动和交往中产生的品德认识、情感、需要、动机及行为本身外化为外部行为表现,并形成一种稳定的行为方式或特征的时候,它才称为真正的完整的品德。检验、评价学生的品德发展程度及其优劣的真正标准,主要也是看其在社会活动和交往中的行为表现。

最后,德育过程中的活动和交往较之一般的活动和交往更能对学生的品德形成产生重要作用。第一,德育过程中的活动和交往是在教育者的引导下开展的,是服从德育目标要求的,具有明确的引导性、目的性和组织性。第二,德育过程中的活动和交往的内容与形式主要在德育实践中展开,不同于一般的活动和交往。第三,学校德育过程中的活动和交往是按照学生品德形成发展规律和教育学、心理学原理组织的,能更有效地影响学生的品德形成,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学生品德是在其品德内部矛盾斗争中形成的

首先,人的品德形成和发展离不开外部德育的影响,但外部德育影响只有通过主体品德内部矛盾斗争才能发挥作用。这种主体品德内部矛盾,是受教育者反映当前德育要求产生的品德内在发展需要或状态与已有品德发展水平或状况之间的矛盾。已有品德发展水平或状况即所谓品德内部环境,有其相应的品德结构。从根本上说,它也是在外部环境和教育影响下形成的,但它形成以后,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和主观能动性。当德育影响反映到受教育者的主观世界,便与已有的品德状况或结构形成矛盾关系。这种矛盾关系,既有异质性的,也有同质层次水平以及品德结构要素上的。具体而言,它在内容性质上表现为正确与错误、先进与落后的矛盾;在认识上表现为知与不知、能与不能、多知多能与少知少能的矛盾;在品德形式构成因素上,表现为各因素发展方向和水平上的矛盾,内部动机和外显行为上的矛盾。由于每个受教育者都有自己独特的品德内部环境或品德结构,因而都以“自己的”态度对待外部教育影响,做出肯定的、否定的或中立的评价和选择,形成自己特有的品德内部矛盾,并以“自己的方式”解决这些矛盾,从而引起品德结构的某种变化,或形成新的品德结构,或对已有的品德结构做某些调整,或使已有品德结构更加巩固和完善。

其次,学生品德正是在不断产生和不断解决其主体品德内部矛盾斗争中形成发展的。因此,教育者的任务是要自觉地运用主体品德内部矛盾斗争的规律,根据受教育者已有的品德状况和内部矛盾,根据受教育者的社会生活经验、兴趣、爱好、能力、气质、性格,有目的、有计划地提出系统的教育要求,以引起受教育者主体品德内部的系列化和不断深入的矛盾运动,并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启发引导、说理教育、长善救失、因材施教、掌握其矛盾转化的时机和条件,促进、加速受教育者品德内部矛盾斗争及其顺利转化,发挥其自我品德教育的作用,使其向着德育要求的方向发展。

(四)学生品德是长期积累和发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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