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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德自我的建立与时代召唤(第1页)

二、道德自我的建立与时代召唤

(一)价值多元社会的诉求

1。社会全面转型时期价值观念的多元化

社会转型从整体上体现为社会结构的重建与社会形态的变迁,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表征。对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来说,社会转型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社会的全面转型又会带来社会变化与发展的许多新特点,出现许多难以预料的因素,而且会不断产生超出既定社会控制视野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因此比非转型时期具有了更多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转型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很快,2003年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90美元,到2010年人均GDP已经超过了4000美元,这是中国经济发展取得的辉煌成绩,更是中国经济进入一个充满机遇,面临风险的关键阶段的重要标志。根据国际经验,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达到这个阶段以后,整个社会的发展往往会出现一些比较复杂的现象和问题,它可能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期,也可能是经济社会矛盾多发的凸显期。人均收入达到1000美元后,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会出现显著的变化,人们的消费需求开始升级,生活的要求出现多样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使得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这个时候,人的差别明显地表现出来,出现了不同的利益集团,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加剧,差别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社会矛盾将更加突出。人类发展的历史已经反复证明,经济和社会的变革,必然会导致人们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的改变。从封闭状态转向开放的状态,从一种经济运行体制转向另一种经济运行体制,社会的既有的道德观念与规范必然遭遇到严重的挑战。

与其他国家的社会转型不同,中国社会的转型是伴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信息化浪潮而进行的。经济全球化以及随之而来的文化全球化,使各种不同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进行着全方位的相互渗透和交融,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之间的融合与冲突日益加剧,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出现深刻而全面的裂变。网络等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更是使不同国家、不同地域的异质伦理文化,不同时段、不同类群的道德规范,在网络世界中同时共存,超地域的文化差异和不同理念碰撞在一起,让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历史与现实、传统与现代、本土文化与西方文明的同时呈现,传统价值观、现代西方价值观、原有计划经济时期的价值观、现代市场经济时期的价值观的混合交织,消解了道德的确定性,“一度曾是构造单一的社会,现在都必须承认一个以多种多样的道德直觉和道德理解为特征的世界。这种……道德多元化……使得一度曾占统治地位的、毫无疑问的价值观念成了问题。”[1]

很长一段时期以来,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都是一元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时代社会生活是高度政治化和集中化的,道德秩序是绝对的,不允许有异质的道德成分的存在。现在市场经济制度的全面推行,带来所有制结构的迅速变化,使得计划经济时代静态的社会分层体系完全被打破,造成社会经济成分的多样性,形成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导致了价值体系的多元化,而价值体系的多元化又进而带来了令人眩晕的价值冲突。

当代中国社会精神结构的这种变化,使个人的权利、利益和尊严得到了更多的尊重和确认,社会对各种价值观及其存在方式也有了更为宽容的态度,允许个人有价值选择的自由。但是,在这样一种纷繁复杂、多元价值共存的时代,如果缺乏正确的自我意识,缺乏独立的道德思考和明辨是非的能力,面对形形色色的各种社会信息、文化思潮,往往就会产生思想的茫然,造成认识的模糊。而道德价值观念的迷失,又会引发道德行为的病态,使社会道德与生活的和谐被打破,带来社会道德的失序和混乱。

尽管多元、开放、杂色的思维方式更贴近现代人的生存要求,但是价值观念的混沌,只会妨碍社会道德的进步。在当前的形势下,面对主流价值观的消解,如何使青少年建立起和社会发展相一致的道德观念?如何引导他们校正道德理想和价值取向?如何使他们保持理性的自觉和道德上的进取心?如何使他们在社会充斥物质生活欲求的背景下过一种“有道德的生活”?就成为学校德育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2。道德自我的建立使青少年学生走出道德选择的困惑

价值观念的多样化,带来的是伦理道德的模糊与不明确。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观念和行为更多的是受到利益的支配,由于人们对不同利益、不同欲望、不同层次的追求,使得价值结构中真与假、虚与实、美与丑的关系越来越不清晰。在来自社会不同方面的外部刺激下,青少年学生不同程度地表现出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矛盾与困惑,他们既对传统道德怀疑,又对新的价值尝试感到顾虑;既有对价值超越的向往,又有道德变迁的迷惘。

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把人推到前台,使我们每个人又不得不“注重选择”,计划经济时代那种听从安排、简单服从的模式已经不再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人人都需要通过选择来寻求适合积极发展的空间和途径。但是,面对多元化的五光十色的传播度、透明度日增的世界,如果缺乏判断和选择能力,就极容易无所适从,甚至偏离正确轨道失去控制。青少年学生虽然已经具有良好的知识基础,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但由于缺乏社会实践的锻炼和艰苦环境的考验,政治敏锐力较差,看问题、想事情又很容易片面化、简单化。就像有些学者所担心的,“他们对个人和社会的前程尚缺乏一定的信仰,他们对人际关系和权威缺乏应有的信任,对个人的职责尚缺乏应有的信守。面对社会上仍存在的极端利己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及其大众传播媒介的影响,尚缺乏抗诱能力,形成不同程度追求单纯物质性和感官快感的即时行为倾向。面对与人类共同利益相关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及法律和道德规范,表现出无可奈何的压抑和烦恼,自由散漫作风有所滋长。”[2]

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如何教会青少年学生自己走出道德选择的困惑,就成为学校德育无法逃避的责任。当代中国学校德育以知识传递为任务,把德育理解为一种由外向内对学生施加影响的过程,将希望过多地寄托在了德育功能的发挥上,但是结果却并没有使学生学会自主选择,懂得自己承担责任。这种状况的根源,就在于忽视了个体的自我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忽视了道德自我建构的意义,让德育沦为一种科目的机械说教,与学生个体的精神、意识发生疏离,使学生感受不到德育对自己生命意志的意义。

19世纪英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斯宾塞就说过:“记住你的管教的目的应该是养成一个能够自治的人,而不是一个让别人来管理的人。”[3]但是以管代教的倾向在当前中国的学校德育中依然严重,阻碍了学生成为现实活动的道德主体,主要表现在:其一,学生处在“服从”的道德发展水平上,他们缺乏道德责任感和自觉行为,缺乏自我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其二,学生的判断和道德实践能力较差,不能准确地分辨是非善恶,也不善于坚持正义,不善于同不良道德现象作斗争。道德主体必须是能够将社会道德规范转化为自己的道德信念、道德行为习惯,并具备相应的道德实践能力的人,当代青少年学生仅仅服从于规范,却不能将其转化为个人的信念及相应的行为、品质,自然只是处于道德客体的状态。而只掌握抽象的规范,却对现实的社会道德生活问题不能进行判断能力、选择能力和变通能力的人,至多也只能算是认识上的“主体”,不可能真正地成为社会道德生活的主体。

衡量德育的水平高低,不能只是根据学生服从了德育的要求,而在于使学生形成道德判断、道德选择的能力,形成道德的自觉意识,最为关键的是使学生能将正确的德育要求内化,自我具有道德需要、信念,并贯穿到行动之中,甚而通过自己的道德实践促进周围乃至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个体道德行为的社会效益。培养青少年学生建立道德自我,能够激发他们的道德情感,使他们形成坚定的道德信念,养成道德行为的自觉性。否则,如果不能使青少年学生产生德性的自我追求,他们就容易缺乏稳定明确的道德信念,难以形成坚定的道德意志,自觉地抵御各种**。

青少年学生面对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产生道德选择的困惑,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但是如果不能使他们拥有应对生活的精神素养和能力,当他们遭遇生活中的种种**与挑战,就会付出道德的代价,甚至陷入痛苦而不能自拔。对青少年学生进行道德自我的培养,就是要让他们获得精神的引导,而不再是道德知识的接受和行为的训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它(教育)的主要使命是培养未来的成人,使他准备去从事各种形式的自治和自学”,“从今以后,教育不能再被限于那种必须吸收的固定内容,而应被视为一种人类的进程,在这一进程中,人通过各种经验学会如何表现自己,如何和别人进行交流,如何探索世界,而且学会如何继续不断地——自始至终——完善他自己。”[4]道德自我的建立,可以使青少年学生积极向上,学会道德的自我感悟,走出道德选择的困惑。

(二)信息网络时代的呼唤

1。信息网络时代现实道德基础遭遇挑战

当今社会高新技术飞速发展,电子计算机、卫星通信、光纤通信技术、信息高速公路的出现,使人类社会进入了信息网络化时代。互联网的到来开辟了人们生活的新空间,形成了“人体外的”神经系统,它“在人的肌体之外运转,不受正好能容纳这么多脑细胞的脑壳限制”[5],使社会运行越来越多地与数字信息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给人类原有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带来许多变革性的影响。更为根本的,这种变更还不仅是社会生活的物质层面的变化,它不断地向人们传统的思想理念、价值取向以及思维方式等发起挑战,引起人的价值坐标体系、存在意义标尺的转变。信息网络世界的全球性、开放性、全方位,给人类开辟出另一个生存空间,正在动摇着现实社会的道德基础。

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的作用在网络中被弱化。在虚拟世界里,主体的行为往往是在虚拟实在的状态中进行的。凭借着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的信息传播,人们可以不再是面对面地直接交流,每个人都是信息传播交流网上的一个节点、一个符号,其身份、行为方式、行为目标等都可以被隐匿或篡改,人们往往不知道,甚至不需要知道彼此的真实姓名与身份。充分行使权利、张扬个性、畅所欲言、针砭时弊常常是主体匿名的伦理意义所在,然而这种“隐匿性”却造成“不在场”的证据,容易导致行为主体责任心的退化和社会监督机制的弱化。[6]马克·斯劳卡说得好,“赛博空间的创建者的初衷是建立一个精神理想国,或者说建立一个人们以诚相待的试验性的世界。可是他们发现,自己眼前呈现的反而是一个无法无天的抽象空间。因为人们可以自由地侮辱他人,而不用承担任何后果,不用感到任何羞耻,所以,游**在赛博空间里的人们几乎带着某种**为所欲为。‘怒火之战’——污言秽语大杂烩——充斥着各个讨论区,‘网络礼仪’被束之高阁。”[7]先进的网络技术可以带来新的生活方式,但不一定建设的就是美好的精神家园,弄不好,反而会成为个体发泄不满和本能欲望的工具和场所。马克·斯劳卡批评那些网络的创建者太过于理想化,因为他们忽视了一个简单的事实:自由仅仅存在于某种限制之内,道德仅仅在现实世界中才有意义。信息流动和时空转换的开放性、隐匿性,使个人的具体行为失去了外在的法律政治等的规范和监控,“在这个杂糅的世界,每一种潜在的价值都变成了它自己的阴暗面;自由,成了种种恶习和折磨他人的自由;匿名,成了肆无忌惮的色情电话的匿名;而脱离物质躯体的解放,成了折磨他人虚拟躯体的邀请函。当真实世界用各种检查制度和权衡措施把住邪恶之门时,人性中的所有恶魔,却在极短时间内跳到赛博空间里重新开张营业。”[8]

现有道德规范的建立是立足于现实基础的,但是网络行为的匿名匿行增大了道德表现的内隐性,许多外显的内容隐入到虚拟的世界中去,道德认知、道德观念等不容易被人把握,网络运行新环境产生的道德现象已难以再放到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关系、社会实践中加以认识、检验和适用。外在的监督机制被极度地弱化,维持现实社会中道德秩序的种种道德他律手段在网络中的约束力明显下降,甚至形同虚设。而指望靠网络技术的完善来解决道德问题也只能是一种幻想,因为“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类带来幸福还是灾难,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刀子在人类生活中很有用,但它也能用来杀人”[9]。因此,网络社会是一个没有太多约束的自由社会,人的自由度很大,个人隐去了自己的身份,也就失去了规范的制约。

网络环境的虚拟性制造出与现实生活的疏离,道德冷漠的危机随即产生。人际情感是需要人与人的社会交往来维持的,现实社会中人们的交际来往是直接的、面对面的,人与人之间进行着思想、情感、知识、话语的交流与体验。互联网的普及,极大地改变了人际往来的方式,使人与人的交流变成了人与机器之间的交流。人机交往在虚拟的空间以符号化的方式和冷冰冰的操作来完成,使生活中的现实感丧失,人与人接触中的亲和性、信任感大为降低。对网络的依赖,削弱了同他人的社会交往,这有可能造成群体意识的淡薄和人际关系的疏远,导致紧张、孤僻以及其他健康问题的产生,引起道德冷漠的危机。

网络信息的多样化,加大了价值选择的复杂性,带来的是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冲突的激增。互联网作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对人类产生巨大影响的又一种新型文化载体,在信息传播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它突破了时空限制,使得全球信息网络一体化。在因特网上,各种思想都可以跨国界交流,人们可以更加便捷地获取世界各地的信息。但是,由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在文化类型、意识形态、政治制度、宗教信仰、价值观念、生活准则等方面的差异,网络上的信息内容必然是多元的。“信息多元造成的网络道德问题有三种情形:一是在多元信息当中存在一些不良的甚至是有害的内容,如反动、色情、暴力等;二是多元信息必然带来思想观念和价值判断的多元化,往往与现有的主导性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产生矛盾和冲突;三是网络在信息多元、言论自由的同时,各种信息垃圾和精神垃圾也堆积其中,造成信息污染和精神破坏。”[10]庞大的信息云集网上,传播手段日趋“多源”和“多歧”,种种政治态度、道德行为、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通过网络频繁而清晰地呈现在人们面前,必然导致文化道德的碰撞和冲突,造成人们价值观念的迷乱和道德心理的困惑。

面对信息网络对整个社会乃至个体的思想理念、道德观念、价值取向的改变,青少年学生获得了空前宽松的道德生活空间。但是,如果缺乏道德主体意识、缺乏道德选择能力、缺乏道德责任感,此空间所给予的自由,并不是道德生活的福音,反而会成为道德生活的陷阱。网络世界的开放性、匿名性和自主性凸显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负责要求,道德自律是适应社会伦理变迁的前提和基础。对于道德教育来说,以道德知识灌输为特征的德育模式,显然无法适应以信息为本质和运作方式的网络时代,因此,培育青少年学生的道德自我,就成为迫在眉睫的现实要求。

2。道德自我的建立使青少年学生应对网络生成道德的自觉

人们常说互联网改变了整个世界,让人类变成了另外一种样子,这种改变首先应该是从青少年开始的。在以往,青少年的发展和社会化大体上都是一种定向化的,在外在制度的控制下,他们只需接受经过筛选过的知识、准则和信息,或者说只能接受被认为对他们发展和社会有利的知识、准则和信息。但是,互联网的出现却彻底冲破了传统的控制和定向体系。传播速度的加快,信息变化的频繁,学校很难像过去那样对各种信息进行性质的分类,贴上正误、真假、有用或无用的标签后,去指导学生接受。然而,互联网的信息是没有边界的,数量巨大而且来源广泛的信息直接到达青少年身边,内容的良莠不齐形成复杂的信息空间,使德育资源被淹没,德育环境遭受污染。

由于网络传播的特殊性,对信息源的限制以及信息流动过程的控制都非常困难。技术条件的缺陷性,直接削弱了对网络主体的行为限制,而行为约束力减弱,则很容易引起网络道德的偏差和网上行为的失范,就像斯皮内洛所说:“技术的步伐常常比伦理学的步伐要急促得多,而正是这一点对我们大家都构成某些严重威胁。”[11]网络中的信息质量难以把关,道德调节的作用在控制体系中的地位就显得特别突出。

制定和完善网络伦理道德体系,让青少年学生掌握网络道德行为规范,是当前防范网上不良行为的普遍做法。但是问题在于,简单地依靠网络道德规范进行教育,会不会变成另一种形式的单向灌输呢?当现实环境中德育的实效性不强时,这种网络中的德育方式会有很强的实效性吗?因此,对网络道德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绝不是单纯地在现实伦理道德之外构建一套网络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也不能直接地将思想政治教育放进网络。其实,网络世界与现实生活并不隔绝,互联网无论如何虚拟,并没有虚拟到可以完全脱离现实生活的地步。无论网络信息交流的容量如何庞大、延伸的空间如何宽广,其核心的要素还是人。网络内容的缔造者与现实生活的缔造者一样,都是人。网络的时空在影响着现实生活的同时,现实生活也在影响着网络,网络与现实在很多方面是相通的,尤其是在伦理道德上。网络伦理实质上就是现实伦理的反映,只不过是在无人监视、无人看护下的反映而已,正如斯皮内洛所分析的:如果“把计算机技术的伦理学看做是独特的、与一般商业和社会伦理学不相干的伦理学,那就大错特错了……传统的伦理学可以提供足够的理论基础来处理这些新问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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