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学校的课程
在正规教育体系中,有了学生就有了课程。课程是对学生实施教育的重要载体,教师的课程实践构成了学校教育活动的基本环节。本节将从课程的概念、课程的基本理论流派、课程类型和课程开发的实践环节等方面对学校的课程进行探讨。
一、课程的概念
(一)课程的词源学分析
“课程”作为一个词语,最早大约出现于我国唐朝,首先由唐代著名经学家孔颖达所使用。孔颖达在《五经正义·毛诗正义》中,对“奕奕寝庙,君子作之”一句进行注疏:“言奕奕然高大之寝庙,君子之人所能制作之。”[1]从“奕奕寝庙”本身的意思来看,“奕奕”,意思是宏伟高大、相连不绝、盛美无比;“寝庙”,指的是殿堂、庙宇,比喻伟大的事业。“奕奕寝庙,君子作之”一句直解为“雄伟的殿堂,是由君子主持完成的”。孔颖达进一步引用《诗经》中的“新庙奕奕,奚斯所作”进行阐发:“彼‘奚斯’,君子也。以教护课程,必君子监之,乃得依法制也。”[2]他所说的“课程”,指的就是“寝庙”,用来比喻“伟大的事业”。可见,在“课程”作为一个词语出现的最初,其含义非常广泛,超出了学校教育的特定范围,用来指代大人物的丰功伟业。
尽管课程一词形成于唐代,但它的意思在当时跟学校中的“功课”、“课业的进程”相去甚远。在这个意义上首次使用“课程”一词的人,应该是南宋的著名理学家朱熹。朱熹在《朱子语类》中多次谈到课程,如“宽著期限,紧著课程”、“尝作课程,看《论语》日不得过一段”[3],等等。朱熹所使用的“课程”主要指课业及其进程,在例句中,“看《论语》”说的是课业,“日不得过一段”说的是进程,这与今天日常语言中“课程”的意义已非常相近。
课程在词源上的这种演变在很大程度上显示,唐宋以来科举制度的形成和学校体制的完善促进了课程概念的发展,在随后的明、清直到近代,课程的使用范围越来越集中于学校教育这一特定的范畴。近代以来,随着中外教育交流的日趋频繁,在翻译领域开始用“课程”来翻译英文中的“curriculum”和“course”。至此,汉语中的课程的概念开始跟近代外语中的相关概念进行对接,实现了从传统课程概念走向近代课程概念的这种发展。
在西方,英国著名教育家斯宾塞(Spencer,H,1820—1903)在1859年发表的《什么知识最有价值》一文中最早提出“curriculum”(课程)一词,意指“教学内容的系统组织”。据《教育大词典》解释,英文“curriculum”一词源自拉丁语cursus,意思是“跑马道”[4]。课程在西方的这种古典用法跟我国唐代的用法类似,都跟学校教育相去甚远。只不过后来人们根据“跑马道”的意思引申为“跑的过程”,由此具有了过程的意义。根据这个词源,西方最常见的课程定义是“学习的进程”(courseofstudy),简称“学程”。在当代课程论研究领域,有些西方学者对“curriculum”提出了批判,认为它在教育中强调的是静态的教育内容,而相对地忽略了学习者与教育者的动态的经验和体验,因此,在当代的课程理论文献中,许多课程学者对“curriculum”的词源“cursus”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因为“cursus”原意指“跑的过程与经历”,引申为学生与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活生生的经验和体验,具有了动态的意义。
(二)课程的定义及其辨析
在当代,随着学校教育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人们赋予课程以更丰富的内涵,由此出现了对课程的更多的理解。归纳起来,最典型的课程定义主要有如下三种:
1。课程是学校中的教学科目和活动
这是一个最容易被人接受的定义,人们习惯上把课程看做是学校中的教学科目的总和(广义的课程),或者指代具体学科(狭义的课程)。例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对课程的定义是这样的:课程是指所有学科(教学科目)的总和,和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各种活动的总和,这通常被称为广义的课程;狭义的课程则是指一门学科和一类活动。[5]斯宾塞所使用的“curriculum”,指的也是教学内容的系统组织,明确地指向了教学科目。这种理解在历史上由来已久,我国古代的课程有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欧洲中世纪的课程有文法、修辞、辩证法、算术、几何、音乐、天文学“七艺”。近代以来学科课程体系的完善和最终确立,实际上就是建立在这样一种课程的定义基础上的。
这个定义是从学校教育的文化内容的角度来界定的,亦即以知识为中心去考察课程问题。把课程看做是学校中的教学科目,其积极的意义在于通过强**学科目而重视文化知识的传承,学校围绕这些教学科目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有效地把文化知识传递给学生。这个定义的缺点在于,它把课程看做是外在于学生的东西,把学生和他们要学习的知识割裂,对学生的经验重视不够,在实际操作中教师往往把教材等同于课程。而且,只关注教学科目,则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学生的情感态度、个性等非认知维度的发展。
2。课程是学生在学校中获得的学习经验的总和
如果说第一个定义是从学校知识的角度来界定课程的话,那么这个定义则是从学生的角度来界定课程。施良方认为:“这种课程定义的核心,是把课程的重点从教材转向个人。”[6]在这个定义中,学生的经验被放在最为重要的位置上,学生在学校中实际体验到或学习到的经验就构成了学校的课程。这一定义在很大程度上受美国教育家杜威的影响。杜威从“教育就是经验的改造或改组”这一基本的教育命题出发,提出学校的课程应该是活动性、经验性的“主动作业”。作业的方式很多,“除了无数种的游戏和竞技以外,还有户外短途旅行、园艺、烹饪、缝纫、印刷、书籍装订、纺织、油漆、绘画、唱歌、演剧、讲故事、阅读、书写等具有社会目的的主动作业”。[7]
这个定义中的“学习经验”,不是一个与理性、与知识对立的概念,它既包括学生在学校中通过活动和体验而获得的直接经验,也包括通过知识的学习而获得的间接经验。把课程定义为学习经验,其积极的意义是试图让教育者去把握学生实际学到些什么,课程是指学生体验到的意义,而不是要再现的事实或要演示的行为,由此将学习者和学习的内容统一起来,强调了学生经验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性。其缺陷在于,这个定义对课程的界定很宽泛,在实践中很难操作,在实际的教育教学情境中,要求教师去把握每个学生的学习经验和独特的学习需求,这非常困难。而且,由于强调学生的经验和体验,它在一定程度上会带来对系统知识传授的忽视。
3。课程是文本和复杂的会话
这个定义体现了课程概念发展的新趋势。20世纪末期,在后现代主义、现象学、诠释学等哲学社会学思潮的冲击之下,课程论的研究进入了一个理论繁荣、话语多元的格局。人们对传统的课程思想进行批判、反思甚至重建,尤其是北美的一些课程学者,试图对课程研究领域进行“概念重建”,代表人物是美国当代课程论专家派纳(Pinar,W)。派纳所倡导的概念重建主义课程理论以传统的“泰勒原理”作为批判对象,认为传统课程代表的是“课程开发范式”,在他看来这种传统的范式已经终结,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课程开发:生于1918年,卒于1969年”[8]。在他看来,课程研究应该从“开发范式”转向“理解范式”。在课程理解的范式中,课程“既超越了学科和教学计划的含义,也不再仅指学习者的经验,它越来越成为一种‘符号表征’,越来越成为一种‘文本’,通过这种文本可以解读和构建出多元的意义:政治意义、种族意义、性别意义、审美意义、神学意义、个性意义,等等”。[9]既然课程是一种文本,那么通过对文本的解读就可以获得多元的课程话语,围绕这些话语就可以展开复杂的会话,在这种会话中达到对课程的一致性理解。
在派纳的理论脉络中,把课程作为复杂的会话是理解课程的前提。“会话”一词代表着一种“际遇”,以及“际遇”之后发生的的事件。在学校和课堂情境中,教师、学生、知识处于一种复杂的互动之中,在这种“际遇”中会产生一定的教育意义。因此,“复杂的会话”既是过程,又是结果。把课程作为文本和会话,这一定义有利于改变传统课程的高度制度化与科层化现象,尊重具体的教育情境以及各种教育要素的互动,为学校课程注入新的活力。其缺陷难于理解和操作。这种定义挑战了已经确立下来的各种课程制度和教学规范,如何进行文本的解读以及在会话中产生教育意义,这显然有着很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对于有目的、有计划的学校教育来说,这种课程的定义对教育者的课程实施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二、主要课程理论流派
(一)经验主义课程理论
经验主义课程理论注重儿童的经验对于学校课程的重要性,强调课程的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天性的发展,倡导以儿童的经验为中心开发课程,反对以知识为本位的开发课程。近代以来,经验主义课程理论开始被系统地提出来,经过卢梭、杜威等人的发展,到当代已成为课程论体系中的一股重要力量。
卢梭是18世纪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他反对封建等级制度,提出“社会契约论”的思想,崇尚自然和理性,在教育上主张回归自然,是儿童中心主义教育理论的早期倡导者。由于卢梭强**育的本质在于培养“自然人”,因此秉持儿童中心论的教育观点。在其名著《爱弥儿》中,卢梭开宗明义指出:“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10]他认为儿童的天性是善的,旗帜鲜明地反对基督教的“原罪说”,使儿童的中心地位在教育中得以确立。基于这种观点,卢梭非常注重儿童的经验,强调感觉与观察。在卢梭看来,自然的教育就要根据每个阶段的特征提出不同的教育任务,设置不同的课程。从卢梭的自然教育的主张来看,他所谈到的课程无疑是一种基于学生经验而设置的课程,可以说是经验主义课程理论的早期形式。
杜威是经验主义课程的集大成者。对于“经验”,杜威有他自己的理解。“经验包含一个主动的因素和一个被动的因素……在主动的方面,经验就是尝试——这个意义,用实验这个术语来表达就清楚了。在被动的方面,经验就是承受结果。”[11]杜威的这个定义把经验看做是有机体与环境、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尝试和反思的过程。在课程设计方面,杜威认为儿童、知识和社会是要考虑的三个基本的要求,尤其强调儿童的本能是课程设计的重要基础。他指出儿童的四种本能:社会本能,即儿童在谈话、交际和交往中表现出来的兴趣;制作本能,即儿童在游戏、运动、制作材料中表现出来的兴趣;探究本能,即儿童探究或发现事物的兴趣;艺术本能,即儿童生来就有的表现冲动。这些主张带有强烈的儿童中心主义和经验主义的色彩。此外,杜威把主动作业作为课程的主要形态。主动作业的类型多种多样,典型的有:烹饪、纺织、缝纫、木工、金工等。在杜威看来,这些作业既能满足儿童的心理需要,又能满足社会性的需要,还能使儿童对事物的认识具有统一性和完整性。在这种作业中,心理需要、社会需要、认识的统一性与完整性达到契合。把主动作业看做是课程的主要形态,这集中体现了杜威经验主义的课程思想。
经验主义课程一般被认为是跟知识本位的课程相对立的一种理论,它的出现在课程论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它打破了近代以来形成的以知识为中心的课程组织形式,将经验和活动引入学校的课程,尊重学生兴趣、突破学科逻辑,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课程的含义。第二,由于旗帜鲜明地提出课程不仅在于传播知识、促进学生的认知发展,而且能促进认识、情感等多方面发展,因此极大地丰富了课程的功能。第三,它强调课程的体验性和过程性,注重学生在课程事件中的感受和体悟,由此赋予课程以鲜明的价值取向,而不是仅仅把课程视为实现人类知识再生产的手段,使课程问题不再是一个“价值中立”的技术操作。
(二)“泰勒原理”
泰勒(Tlyer,R)是美国著名课程论专家、教育评价专家。1949年,泰勒出版了《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在书中他提出了课程开发的四个步骤,围绕这四个步骤泰勒所阐发的课程理论被人们称为“泰勒原理”。“泰勒原理”是现代课程论诞生以来出现的一个重要的课程理论,它所倡导的课程开发的四个步骤在课程实践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被称为课程开发的“目标模式”,对于指导如何开发课程具有很大的应用价值。
在《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中,泰勒开宗明义,提出开发学校课程所必须回答的四个问题:[12]
●学校应达到什么样的教育目的?
●为达到这些教育目的,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教育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