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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当代加拿大高等教育评估历史与制度(第2页)

1992年,魁北克省大学委员会通过研究、评估大学决策程序后指出,自治权是大学能够适应快速变化社会需要的关键;政府可用量化的指标来评估大学发展状况,要增加投入以确保大学的优先发展权。同年,大学委员会增设了大学发展与资助委员会,负责大学发展规划与资助计划的咨询服务。1993年魁北克大学委员会发表《魁北克大学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重新定义大学与社会的关系》的报告。报告指出,尽管魁北克大学在校大学生有25万人之多,但是在1991~1992年仅有33000名学生拿到了学位和文凭。公众注意的中心不再是进入大学的人数,而是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学生数量。虽然80%的魁北克大学生学习专业课程,但是仅有50%的人获得了学位,[12]因此,必须提高毕业率来增加学生的自尊心、教师和学校的自信心。报告对魁北克大学的科学研究予以肯定,认为魁北克省大学与安大略等科研发达的省份大学相比,表现尤为出色。为了增强魁北克省大学科学研究的竞争力,报告建议省内大学要加强合作,广泛参与研究项目和研究设计。1993年,魁北克省政府撤销大学委员会和学院委员会。在魁北克大学委员会存在的24年(1969~1993)中发表了450多个报告,评估了335门新课程(批准了其中的249个)。大学委员会撤销后,其职能转移到了专家委员会和魁北克大学校长联合会(ceofRedPrincipalsofUiesofQuebec)。

在20世纪90年代,专家委员会始终对大学教育感兴趣,重视大学教学和教师观念的更新。建议大学采用课程灵活的教学计划,支持教师在课堂上创新,培养教师的研究精神,调动学生参与教学活动,鼓励学生自学和自我发展。专家委员会要求大学和学院对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额外的帮助,如设立半工半读课程、帮助学生理解、熟悉职业生活和工作场所,创造良好的交流与智力学习的社会环境等。专家委员会计划到2000年,20岁以下的魁北克人有70%的人进入普通与职业教育学院学习,毕业率达到60%;30岁以下的魁北克市民中有35%进入大学学习,毕业率为25%;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入学率分别为10%、5%,毕业率分别为1%、2%和1%[13]。专家委员会建议对教育进行短期、中期和长期投资,并在公共支出中对教育保持优先权。1993~1994年加拿大联邦政府对魁北克高等教育的资助经费占联邦政府对各省拨款总数的25%,魁北克省的教育经费开支已占全省总支出的37%,位居全国各省之首。为使大学拨款更为合理,1993年魁北克教育部制订了关于大学资金分配的规则,确定了1994~1995年魁北克省内大学的资金分配方式、程序以及所用的参数。这些参数包括学生数、特殊项目、研究的直接成本、实验室、学生服务、毕业学生人数、毕业生人均开支(学士学位毕业生每人500加元、硕士学位毕业生每人600加元、博士学位毕业生每人1000加元)和新课程发展等。

1990年7月新斯科舍省高等教育部向大学校长们宣布,将对全省大学的多项指标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生源较少的专业、规模过小的系、质量评价体系、研究生项目、转移学分、远程和继续教育、共享管理服务、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在校生和省外学生情况等方面。教育部希望大学之间加强合作,积极配合大学的评估。1991年5月,新斯科舍大学校长联合会(SUP)经过广泛调查,向教育部建议:政府应建立全省性的支持大学合作体系,建立一批辅助机构,如新斯科舍研究院、哈里法克斯商业学校,关闭师范学院缩短教师的培养期。1992年6月,大学校长联合会被迫向教育部让步,承认不能解决课程设置的合理性问题,教育部很快任命原供职于加拿大科学院的珍尼特·哈利维尔(JaHalliwell)为新斯科舍大学校长联合会专职主席,并对联合会成员进行了调整。1992年12月大学校长联合会发表了有关大学体制、课程、专业合理化设置的计划报告。报告的内容有:大学长远发展规划、转移学分改革、远程教育、研究生研究体制、高校拨款机制、课程评估、社会服务领域的扩展等。1993年5月,新斯科舍省内大学签订大学一、二年级转移学分协定,表明联合会计划开始实施。

1994年1月,大学校长联合会宣布对全省大学的课程进行评估,评估委员会成员均是来自省外大学的教育专家。教育评估委员会(TheEduReviewittee)建议对教师教育体制进行改革,关闭师范学院、停开达尔豪西大学、圣玛丽大学和圣弗兰西斯泽维尔大学的教育专业课程、减少每年教育专业的毕业生数量,获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通过2年的教育学学习、培训方可授予新斯科舍教师资格证书。大学校长联合会以及新斯科舍省内大学都接受了这项建议。1994年4月,大学联合会评估委员会中的工程学评估委员会建议在维持现有专业结构的基础上,加强全省大学之间的专业教学合作,停开大学分校中学生较少的专业课程。校长联合会对此建议表示赞同。1994年6月,计算机科学评估委员会发表评估报告,建议授权新斯科舍技术大学和阿卡迪亚大学颁发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其他大学开设计算机科学的辅助性课程:新建一所从事计算机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学的大学。评估报告一出台,立即引发了争论。达尔豪西大学非常恼怒,因为它具有全省唯一的由新斯科舍工程科学研究委员会资助的计算机科学专业,而且在全省大学中以自然科学学科而闻名,它不愿因为评估委员会的建议而取消这个专业。虽然大学校长联合会赞成这一方案,但是由于争论激烈,该建议只好被迫搁置。[14]

为了提高高等教育的竞争力,保持高等教育持续发展,加拿大对高等教育进行了改革,包括强化对高等院校课程质量评估;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增加学位授予学院;对高等教育发展进行规划,避免高等教育盲目发展;加强教育系统内部的协调和层次结构间的过渡与衔接,关注学分转移问题,规定了学分的审批程序和课程的学术标准,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加拿大通过大学排名的方式促进教育质量稳步得到改进,排名主要指标有“在校学生数、班级规模、师资、经费、图书和声望”6大项20个指标。

(三)当代加拿大高等教育评估经验

1。地方负责高等教育评估

加拿大没有全国性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高等教育评估由各省或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各个省和各地区各有自己的法律、政策、程序和方法来管理高等学校,来保证和承认它们的教育质量。加拿大各省政府通过立法设置专业和专业标准,或者对学校申报的专业设置和标准进行审批”。[15]这与加拿大的全国教育管理体制是吻合的,由于加拿大实行的教育分权制度,教育发展属于地方的权力与责任。地方政府对学校的管理通过高等教育评估来进行。2007年,加拿大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学位教育的质量保障声明”,主要由三个组成部分:学位质量机构;对新的学位项目进行质量评估的程序和标准;对新的学位授予机构评估的程序和标准。同时,加拿大教育部说明,这项“声明”的研究得到了省级教育厅的支持,但它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只对各省的高等教育评估起建议作用。

2。系统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结构

加拿大政府虽然没有全国性的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和机构,但各省政府通过立法制定各层次各专业的质量标准,根据质量标准进行评估或评价来监督和保障教育质量。同时,各省设置专门“大学委员会”这样的质量保障机构,而且大学委员会下面又设置了发给明确的有关机构,如社会科学院院长委员会、法律学院院长委员会、艺术与科学学院院长委员会、工程学院院长委员会、大学规划委员会、教育学院院长委员会、学生事务委员会、大学终身学习委员会、大学图书馆委员会、大学招生委员会、大学工资事务委员会、大学注册管理协会等。这些系统性的机构对高等教育质量真正起到了保障作用。

3。评估指标突出师生发展的重要性

高等教育教育评估指标有很大,但最基本或最重要的指标各个国家有所侧重。而加拿大突出的是师生发展指标。就学生发展而言,“毕业生是否找到工作、工作是否与专业对口、所学知识是否实用、雇主是否满意等”成为对学生发展的重要指标。就教师发展而言,“教师基本情况、教师的研究成果、出版情况和良好的生源”[16]等成为评估一个学校教师的重要指标。突出这些指标,会有的放矢的引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的方向。

二、当代加拿大高等教育评估制度

加拿大没有统一的全国性政府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加拿大的高等教育事业分别由各省和地区政府负责管理。10个省和3个地区各有自己的法律、政策、程序和方法来管理高等学校,来保证和承认它们的教育质量。加拿大各省政府通过立法设置专业和专业标准,或者对学校申报的专业设置和标准进行审批。

每所加拿大的大学在学术上高度自治,包括决定自身的质量保证政策和程序。各大学的质量保证政策和程序是加拿大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基础,每所学校要有一个经过相关程序批准的,公开的质量保证政策,这个政策要符合省或地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各学校的质量保证政策要求有明确的执行主体、明确的执行程序,并适用于学校所有现有的和拟设置专业。所有专业都必须经过周期性的评审。

(一)加拿大高等教育评估机构

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政府评估机构,加拿大对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估依靠中介组织来进行。一些具有影响力的中介组织所得出的评估结果可以直接影响到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政策调整和资金投入,同时也是影响大众对高等院校认可和接受程度的重要因素。

本文重点以工程教育鉴定委员会为例来阐述加拿大高等教育评估机构,高等教育评估内容和高等教育评估运行机制。

加拿大工程教育鉴定委员会(CEAB)是由1986年的加拿大高等教育鉴定委员会adiaionBoard)改名而来的。CAB自1985年建立以来,一直担负着加拿大全国工程专业大学毕业生的资格鉴定任务。鉴定准则的制定,是为保证不同的工程专业培养出来的大学毕业生达到符合加拿大各省和地区注册要求的教育规格。同时,它还负责收集和评价有关国外的工程学位计划及其限定条件等方面的信息,为工程考试制定适用于所有省和地区的考试大纲。

CEAB是加拿大职业工程师协会adiancilofProfessionalEngineers)的一个常设委员会。CCPE是代表加拿大全体职业工程师的省与地区协会构成的全国协会,其活动主要是协调与联邦政府、各个全国组织及国际组织的关系,开展大学工程专业鉴定和工程人员、管理工程师安全课程的鉴定,促进与省和地区协会的合作,并负有注册、发放许可证、进行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训练等职责。

CEAB的高等教育评估目的主要包括:(1)与CCPE成员组织合作,促进加拿大教育质量鉴定的统一,以使各省、地区最大限度地实行职业注册制度。(2)与各高等院校合作,促进加拿大工程教育质量的提高。(3)在大学与职业社会之间搭建桥梁,为促进关于职业对教育的需求的交流提供媒介。(4)为CCPE中对国外实施统一的工程教育质量评估感兴趣的成员组织提供帮助。

CEAB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根据制定的程序,CEAB对申请鉴定的加拿大专业学位计划进行评估。

(2)CEAB通过对CCPE于其他国家类似机构保持联系,如美国的工程与技术鉴定委员会。

(3)CEAB承担收集有关外国工程学位计划及资格证明方面的信息,并运用来自CCPE成员组织或其他渠道的此类信息。CEAB对此类信息进行分析,并向成员组织介绍他们的分析结果,这些介绍只起指导作用,而不构成对国外学位计划的鉴定。

(4)CEAB与各省和地区考试委员会合作,负责定期审核考试统一大纲,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对大纲进行复审。

(5)CEAB也承担按考试大纲提供试卷,并根据一个或几个省或地区考试委员会的请求评定这些试卷。此类考试的一切费用应由有关的成员组织支付。

(6)在CCPE理事们的要求下,CEAB可对与工程注册要求有关的其他学术方面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核和评价,并建议采用与此类资格证明有关的统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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