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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六 大学生就业基本权益保护(第2页)

我国《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有下列行为: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2。高薪陷阱

求职中,毕业生往往容易被优厚的待遇、高额的工资所吸引,但等到正式开始工作时才发现,用人单位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借口不予兑现招聘时作出的承诺,或是用人单位对薪水中的不确定收入部分给予的是虚假或模糊的承诺,最终不能兑现。针对这种情况,毕业生一定要在求职时对用人单位做深入了解,重在预防,不要盲目签约。

3。试用期陷阱

试用期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试用期间只试用不录用,毕业生辛辛苦苦熬到试用期满时,用人单位随意找个理由就把毕业生辞退了。②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合格后才签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毕业生在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就应该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约定试用期;③随意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限有明确规定,有些单位却拒不执行。④故意混淆试用期与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以达到侵犯毕业生合法权益的目的。实习期是在校大学生到单位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属于教学过程的一部分。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⑤榨取廉价劳动力,支付低工资甚至不支付工资。⑥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结束时,用人单位将毕业生辞退,同时又以劳动合同没有生效为由,逃避责任。

4。合同陷阱

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在与毕业生签定劳动合同时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设置陷阱,严重侵害了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合同陷阱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①口头合同,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②单方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里只约定毕业生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而对毕业生的权利和用人单位的义务却很少甚至是根本不提;③生死合同,一些高危行业的用人单位会要求毕业生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意外,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④真假两份合同,假合同内容按照劳动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真合同往往是从用人单位利益出发的违法合同;⑤格式合同,用人单位采用的是根据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打印的聘用合同,从表面上好像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但具体文字却表述不清,甚至可以有多种解释。

除以上陷阱外,还有遭遇黑中介,被用人单位当做廉价劳动力无故克扣工资及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被骗取劳动成果,陷入传销骗局,被网络虚假招聘信息蒙蔽等诸多陷阱,都在提示着毕业生求职路上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绕过陷阱,最终实现顺利就业。

(二)毕业生学会自我保护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毕业生自我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首先,要端正求职心态,防止急躁情绪。激烈的就业竞争往往会使毕业生产生盲目、焦急和浮躁等不良心态,这就给了一些不法单位和机构以可乘之机,诱骗了不少毕业生。因此,毕业生要调整情绪,保持平稳心态,在求职前做好心理准备,防止因轻信而上当受骗。其次,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深入地了解,未雨绸缪。毕业生对用人单位有择业知情权,签约前,毕业生应通过多种途经多方了解用人单位的各方面情况,最好能够实地考察一下,以做到心中有数。最后,慎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可盲目草率。仔细阅读协议和合同的各项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留漏洞,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2。提高法律意识

毕业生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必须学习掌握与就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当自己权益遭受侵害时,能够积极运用法律的武器,力争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签订就业协议、订立劳动合同和试用期这些用人单位容易钻空子的环节上,切记要按法律程序进行。

3。树立契约意识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是确立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一种契约,具有法律效力。毕业生在签约时要具备契约意识,一方面通过协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必须严格遵守就业协议,积极履行协议内容,未经对方同意是不得擅自毁约、违约的,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4。增强维权意识

毕业生不但要明确自己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还要具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当权益受侵犯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据理力争,而不是选择忍气吞声,不了了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自己处在与用人单位平等的地位,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

(三)维权求助的途径

毕业生在自己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要冲动蛮干,要懂得运用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1。依靠学校

求职当中毕业生遇到问题,权益遭受侵犯时,应首先到学校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寻求帮助,学校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学生的利益,学校对学生的保护最为直接。学校可以制定各项措施来规范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还有权抵制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不公正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就业协议需三方同意才生效,对不符合规定的就业协议,学校有权不同意。对于可以协商解决的问题,由学校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这将有助于问题的顺利解决。

2。依靠国家行政机关

当毕业生权益受到侵犯时,毕业生可向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主要有: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劳动局所属的劳动监察部门、物价局所属的物价监察部门、技术监督局所属的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等。这些部门会依法对侵犯毕业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抵制和处理。

3。借助新闻媒体

毕业生可以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力量,对自己遭受的权益受侵行为进行披露、报道,能够引起社会的关注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从而促进问题的快速、有效解决。

4。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的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员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毕业生遇到就业问题时也可以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主要形式有: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等。

5。依靠司法机关

我国的《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劳动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被害人有权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提起诉讼。毕业生可在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时,依靠司法机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思考题

1。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2。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3。人事代理的服务内容是什么?

4。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权益有哪些?

5。大学生维权求助的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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