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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语02(第4页)

[223]诸位传记,分别参见《永丰县志》,同治十三年刻本,卷23,28a~28b页(292)。宋仪望,《明处士刘君夫妇合葬墓志铭》,见《华阳馆文集》,卷7,16a~18a页;郭汝霖,《处士萝州刘君墓志铭》,见《石泉山房文集》,卷13,2b~4a页。《永丰县志》言刘溢“与弟沈同游吉水罗文恭之门”,但根据宋仪望为刘沈所撰墓志,刘沈之兄名为沆,刘溢与刘沈可能是堂兄弟。

[224]关于郭汝霖,见下文。

[225]本来尚有陈多周亦在诸生之选,不幸于次年夭死。载宋仪望,《明故浙江布政司左参议邹君墓志铭》,见《华阳馆文集》,卷6,1a~4b页。

[226]郭汝霖,《处士艮山罗君偕配汤孺人合葬墓表》,见《石泉山房文集》,卷13,1a~2b页;去世之年载宋仪望,《明故浙江布政司左参议邹君墓志铭》,见《华阳馆文集》,卷6,1a~4b页。

[227]郭汝霖,《谏议邹君传》,见《石泉山房文集》,卷11,2a~3b页;宋仪望,《明故浙江布政司左参议邹君墓志铭》,见《华阳馆文集》,卷7,1a~4b页。

[228]叶向高,《大廷尉华阳宋先生传》,见《苍霞续草》,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4年,卷15,21a~24a页。

[229]叶向高,《大廷尉华阳宋先生传》,见《苍霞续草》,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4年,卷15,21a~24a页。

[230]宋仪望,《赠大理右少卿吕公迁南光禄卿序》,见《华阳馆文集》,卷2,1a~2b页。于《奉贺胡母太夫人八十寿》中记与胡直等人讲学时,则言:“于是士大夫翕然从之,每会至百数人。”宋仪望,《赠大理右少卿吕公迁南光禄卿序》,见《华阳馆文集》,卷4,14a页。

[231]宋仪望,《赠大理右少卿吕公迁南光禄卿序》,见《华阳馆文集》,卷2,1a~2b页。

[232]关于王阳明从祀的经过和议论,最早是隆庆元年(1567)由耿定向提出,隆庆六年(1572)到万历元年(1573),有一系列上疏议请从祀与反对者的激烈辩论,虽然万历二年(1574)王阳明曾获诏令从祀,但并没有得到礼部议准而实现,直到万历十二年(1584)十一月庚寅日才获准。关于前一阶段的争议,参见朱鸿林,《阳明从祀典礼的争议和挫折》,《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新5期(1996年),167~181页。

[233]朱鸿林,《阳明从祀典礼的争议和挫折》。

[234]朱鸿林,《阳明从祀典礼的争议和挫折》。

[235]见《华阳馆文集》,卷末,495页。

[236]今《石泉山房文集》卷6中可见几封郭汝霖回复宋仪望的书信,显示两人学术取向并不相同,大体郭汝霖主张孔颜圣学乃无内无外、当下即了、天然一贯、彻上彻下之学,阳明之学亦然,他认为宋仪望未能悟此,故落入形气与性命、已发和未发等二分概念中。

[237]胡直,《嘉议大夫南京太常寺卿一厓郭公墓志铭》,见《衡庐续稿》,卷8,14a~14b页。

[238]关于郭汝霖生平大事与其《重编使琉球录》,载夫马进,《郭汝霖撰〈重编使琉球录〉》,见《使琉球录解题および研究》,冲绳:榕树书林,1999年,19~32页。

[239]胡直,《嘉议大夫南京太常寺卿一厓郭公墓志铭》,11a~12a页。

[240]王时槐,《石泉山房文集序》,见《石泉山房文集》,卷首。

[241]王时槐,《石泉山房文集序》,见《石泉山房文集》,卷首。

[242]郭汝霖自述:“余归自京师与二三君子会,未尝不慨然,佥曰:士首四民而移风俗也,乃今去邑庠远,丽泽无所,何以激作维持之,遂谋于乡之豪杰,鸠材度工,而书院兴矣。”《太极书院碑》,见《石泉山房文集》,卷10,2a页。

[243]《永丰县志》,同治十三年刻本,卷23,28a~28b页(292页)。

[244]郭汝霖,《太极书院碑》,见《石泉山房文集》,卷10,3a页。

[245]《永丰县志》,同治十三年刻本,卷21,18a页(257页);卷23,28b页(262页)。

[246]《永丰县志》,同治十三年刻本,卷21,18a页(257页)。

[247]JohnDardess,AMiy,pp。125~134。

[248]关于何心隐的研究,见RonaldG。Dimberg,TheSageaheLifeandThoughtofHoHsin-yin,Honolulu:TheUyPressofHawaii,1974;Yu-YiheEthicsoftheSphereBelow(Hsia):TheLifeandThoughtofHoHsin-yin(1517—1579),”《汉学研究》,11卷1期(1993年),49~102页。

[249]师邹守益和罗洪先者,见下文。师刘阳者有钟烛,钟烛回乡后构求仁精舍,延师友居之。胡直,《胡母刘孺人墓志铭》,见《衡庐精舍藏稿》,卷26,7b~9a页。

[250]王思之传记,见《泰和县志》(宋瑛等修,彭启瑞等纂,同治十一年修、光绪四年刻本。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6年),卷17,21b~23a页(350~351页)。

[251]杨爵和周怡分别于嘉靖二十年、二十二年因言事入狱。其传见《明史》,卷209,5523~5527、5528~5530页。

[252]刘魁传,见《明史》,卷209,5530~5531页。

[253]JohnDardess,AMiy,p。67,p169。

[254]欧阳德生平,载聂豹,《资善大夫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赠太子少保谥文庄南野欧阳公墓志铭》,见《双江聂先生文集》,卷6,12a页,亦见本书第四章。

[255]黄宗羲,《明儒学案》,卷17,3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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