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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余论(第4页)

[101]《北平拟建文化游历区》,载《北京日报》,1928-11-7(3);《北平拟建文化游历区》,载《新晨报》,1928-11-7(3)。

[102]《维持北平繁盛之道》,载《大公报》(北平版),1928-10-16(2),“社评”。

[103]王煦:《国民政府“繁荣北平”活动初探(1928—1931)》,见《民国研究》总第21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104]季剑青:《20世纪30年代北平“文化城”的历史建构》,见《文化研究》第14辑,127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105]朱辉:《建设北平意见书》,载《北京档案史料》,1989(3),32~41页;朱辉:《建设北平意见书(续)》,载《北京档案史料》,1989(4),30~37页。

[106]朱辉:《建设北平意见书》,载《北京档案史料》,1989(3),37~38页。

[107]朱辉:《建设北平意见书(续)》,载《北京档案史料》,1989(4),30~37页。

[108]《河北省政府征集繁荣北平市面计划意见》,载《大公报》(北平版),1928-10-12(4)。

[109]《北平特别市工务局会同市公安局、卫生局筹拟整理御河办法的呈及市政府的指令以及工务局与公安、卫生局的来往函》,北平市工务局档案,档号:J17-1-298。

[110]《市府保护红墙又一令:工务局呈复整理御河办法;西长安门红墙关文化未便拆除》,载《北京日报》,1928-11-4(6)。

[111]《北平拟建文化游历区》,载《北京日报》,1928-11-7(3);《北平拟建文化游历区》,载《新晨报》,1928-11-7(3)。

[112]《华南圭要刷皇墙:有这笔经费吗?》,载《新晨报》,1928-11-9(6)。

[113]林文月编:《台静农先生纪念文集》,7页,台北,洪范书店,1991。

[114]《何市长整顿北海公园:训令北海委员会原文》,载《北京日报》,1928-11-29(3)。

[115]《卫戍部令:保存天坛树木》,载《新晨报》,1928-11-30(6)。

[116]《市府命令保存古迹保护文化:布告军民一体注意爱护》,载《北京日报》,1928-12-1(7)。

[117]《市长添辟内城甲乙两路:甲路东西华门南面筒子河沿岸,乙路由北上门穿行》,载《北京日报》,1928-12-3(3)。

[118]《衰落之北平》,载《大公报》(北京版),1929-7-4(2),“社评”。

[119]《北平特别市政府关于查勘修理内右四区石老娘胡同至横桥一带沟渠的训令及工务局关于大明濠沟工程招标事宜的呈和市政府的训令、指令》(1919-9-1—1929-10-31),北平市工务局档案,档号:J17-1-298。

[120]《北平特别市工务局关于报送修大明濠暗沟工程合同和报请续加标价的呈、给李凤年等厂商的批以及市政府的指示》(1929-10-1—1930-3-31),北平市工务局档案,档号:J17-1-336;《北平市工务局关于续修大明濠暗沟北段工程合同的呈文及市府的指令(三)》(1930-3-1),北平工务局档案,档号:J17-4-19。

[121]汤用彬等编:《旧都文物略》,6~7页。

[122]邓云乡:《旧京散记》,117页。

[123]《国务院关于派专员前往查办拆卖京师皇城事件的咨函及查办京师拆卖城垣办事处的来函以及京都市政公所报送的拆卖皇城有关文卷的函》,北平市工务局档案,档号:J17-1-261。

[124]《北京志·文物卷·文物志》,28~29页;陈刚:《明清皇城》,27页。

[125]《北京志·文物卷·文物志》,28~29、339页。

[126]《北京志·文物卷·文物志》,27页。

[127][瑞典]奥斯伍尔德·喜仁龙:《北京的城墙和城门》,4~5页。

[128]沈从文:《从现实学习》,见《沈从文全集》第16卷,377页,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2002。

[129]晚年时的沈从文先生曾在多个场合提起这两个例子,参见沈从文:《社会变化太快了,我就落后了——与美国学者金介甫对话》,见王亚蓉:《沈从文晚年口述》,134页,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沈从文在吉首大学的讲话》,载《吉首大学学报》,1985(3),2~3页。

[130]汤用彬等编:《旧都文物略》,6~7页。

[131]《华南圭要刷皇墙:有这笔经费吗?》,载《新晨报》,1928-11-9(6)。

[132]需要指出,对北京而言,对城墙价值认识的“转变期”与“争辩期”持续甚久,几乎贯穿整个20世纪。以华南圭父子与梁思成新中国成立后对北京内外城墙存废问题的争论为例,在1949年5月的北平市都市计划委员会筹备座谈会上,华南圭建议拆去内、外城墙,以改善城门口的交通,并极力强调城砖的经济价值,主张用城砖建设暗沟,并以此为“纾缓财力的第一妙法”。1957年,华南圭以北京市人民代表身份视察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批判梁思成把城墙看成古建筑要求保留、把城墙顶辟作花园的主张,提出拆掉北京城墙的4条理由:1。可以使城内城外打成一片,消除城郊隔阂;2。城内外建筑风格容易配合和调和;3。北京整体规划,需要一条环形大路;4。有很大经济意义,可得到土方280万立方米,填北京坑洼地面70万平方米;拆下的砖有120万平方米,可以用作施工材料,腾出的120万平方米地面若建6层高楼,可以得到70万间的建筑面积。梁思成回应说,北京城墙除去两侧各1米后的包砖后,内心是约1100万吨的坚硬夯土,拆除时必须使用炸药,用20节18吨重的车皮组成的列车每日运送一次,需要83年才能运完;夯土既不能用以种植,也不能用作建筑材料,无处安放。其后,尽管华南圭得到当局支持,但两个阵营之间的争论一直持续到20世纪70年代末。参见《北平市都市计划座谈会记录》(1949-5-8—1949-6-13),北京市都市计划委员会档案,档号:150-1-3;《华南圭认为北京城墙应该拆除》,载《北京日报》,1957-6-3(2);梁思成:《关于北京城墙的存废问题的讨论》,见《拙匠随笔》,95~97页,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瞿宛林:《论争与结局——对建国后北京城墙的历史考察》,载《北京社会科学》,2005(4),60~71页。

[134]佚名:《市政与国家及人民之关系》,载《市政通告》,1914(1),1~2页。

[135]梁思成:《拙匠随笔》,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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