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美]西德尼·D。甘博:《北京的社会调查》(上),273~274页。
[75]《北京学界讨论反对嫖赌》,载《申报》,1915-03-02(6);《北京社会实进社开讨论会》,载《申报》,1915-03-20(6)。
[76]刘英范:《皮肤花柳病科五年间性病之统计的观察》,载《国立北平大学医学月刊》,1932(1),340页。
[77]敏公:《卖药》,载《晨报》,1927-05-03(6)。
[78]《广告》,载《晨报》,1923-09-20,(6);《广告》,载《晨报》,1923-10-02(4)。
[79][美]西德尼·D。甘博:《北京的社会调查》(上),271页。
[80]李大钊:《废娼问题》,载《每周评论》,1919(19)。
[81]幼雄译:《娼妓之卫生的取缔》,载《妇女杂志》,1923(3),42~44页。
[82]胡定安:《国家与社会之妇女卫生问题》,载《妇女杂志》,1927(9),9~10页。
[83]《管理娼妓规则(1906年)》《管理乐户规则(1906年)》,见田涛、郭成伟整理:《清末北京城市管理法规》,501~521页。
[84]《病妓丁菊仙违规留客》,载《京师警察公报》,1927-09-13(4)。
[85]《检查妓女之拟议》,载《晨报》,1920-09-26(6)。
[86]《拟派医检验妓女》,载《晨钟报》,1917-04-01(5)。
[87]《检查妓女之拟议》,载《晨报》,1920-09-26(6)。
[88]《警厅防范梅毒》,载《晨报》,1920-10-21(6)。
[89]《实行检验娼妓》,《北京晚报》,1921-06-12(3)。
[90]《又说要检验妓女》,载《晨报》,1921-10-30(7)。
[91]《拟办诊妓医院》,载《晨钟报》,1918-05-18(6);[美]西德尼·D。甘博:《北京的社会调查》(上),267页。
[92]《检验妓女,警厅筹设检验所》,《医事月刊》,1923(2),3页。
[93]蔡恂:《北京警察沿革纪要》,58页。
[94]《北平市公共卫生第一期应办事项》,载《北平朝报》(卫生周刊),1929-01-18;《本市卫生事业纲要》,载《北平朝报》(卫生周刊),1929-02-01。
[95]《北平特别市妓女检治事务所组织简章》《北平特别市妓女检治事务所细则》《北平特别市妓女检治事务所检治规则》,载《卫生公报》,1928(1),37~45页。
[96]《公函》,载《卫生公报》,1928(1),145~146页。
[97]《妓女检治所独立,趋重治疗》,载《卫生月刊》,175页,1934(4);方颐积:《平市卫生局最近市政概况》,载《卫生月刊》,1935(6),233页。
[98]《关于卫生事项·北平市市立医院附设妓女检治事务所检治规则》,载《北平市政府行政纪要》,1934(2),158~159页。
[99]《本局顷据妓女检治所呈称》,载《卫生月刊》,1935(6),265页。
[100]北平市政府卫生局编印:载《北平市政府卫生局业务报告》,395页。
[101]《病妓丁菊仙违规留客》,载《京师警察公报》,1927-09-13(4)。
[102]《妓女违章留客被罚》,载《京师警察公报》。1927-04-17(4)。
[103]《京师警察厅检验娼妓事务所通告》,载《京师警察公报》,1927-7-30(4)。
[104]《警厅优待小班妓女》,载《晨报》,1927-03-20(6)。
[10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北京往事谈》,392页,北京,北京出版社,1988。
[106]《京师警察厅检验娼妓事务所通告》,载《京师警察公报》,1927-07-30(4)。
[107]麦倩曾:《北平娼妓调查》,载《社会学界》,1931(5),133页。
[108]王书奴:《中国娼妓史》,338页,北京,团结出版社,2004。
[109]《大公报》,1937-03-15。
[110]峡公:《北京济良所创立之始末》,载《警声》,1941(4)。
[111]《济良所的房屋有了着落》,载《京话日报》,1906-03-20(3)。
[112][美]西德尼·D。甘博:《北京的社会调查》(上),2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