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卫生局呈报组织清洁队情形的呈文及清洁队暂行规则》(1928),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J005-001-00004。
[32]《警厅注意清洁道路》,载《晨报》,1925-10-04(6)。
[33]《警厅注意清洁道路》,载《晨报》,1925-10-04(6)。
[34]《外城巡捕西分局白话告示》,载《大公报》,1905-09-06(3)。
[35]《京师警察厅关于公共卫生事件之晓示》,载《市政通告》,1915(22),10页。
[36]《本市厉行清洁之过去与现在》,载《北平朝报》(市政周刊),1929-04-29。
[37]《关于卫生事项·添置小型焚秽炉》,载《北平市政府行政纪要》,1934(2),129页。
[38]《取缔倾倒垃圾》,载《晨钟报》,1918-06-28(6);《本市厉行清洁之过去与现在》,载《北平朝报》,1929-04-29(市政周刊);《关于卫生事项·北平市户外清洁规则》,载《北平市政府行政纪要》,1934(2),150页。
[39]杜才:《卫生漫谈》,载《卫生月刊》,1934(2),77~78页。
[40]鹤梦生:《秽水粪土大有用处》,载《晨报》,1925-04-17(6)。
[41]笃生:《不卫生的表征》,载《晨报》,1925-09-06(7)。
[42]翁麟声:《两个吃花生者》,载《晨报》,1925-04-10(6)。
[43][日]服部宇之吉等编:《清末北京志资料》,243页。
[44]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北京志·卫生志》,122页,北京,北京出版社,2003。
[45]《卫生局呈报组织清洁队情形的呈文》(1928),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J005-001-00004。
[46][美]西德尼·D。甘博:《北京的社会调查》(上),68页。
[47]《关于卫生事项·接办自治坊清洁事宜》,载《北平市政府行政纪要》,1934(3),68页。
[48]《清道执行细则(1909年)》,见田涛、郭成伟整理:《清末北京城市管理法规》,18页。
[49]《改定清道章程(1909年)》,见田涛、郭成伟整理:《清末北京城市管理法规》,3页。
[50]《卫生局呈报组织清洁队情形的呈文》(1928),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J005-001-00004。
[51]《关于卫生事项·北平市卫生处清道班暂行规则》,载《北平市政府行政纪要》,1934(2),145页。
[52]《本市厉行清洁之过去与现在》,载《北平朝报》(市政周刊),1929-04-29。
[53]《公安局各区辅助清洁工作,遵照市府令办理》,载《北平朝报》,1929-05-19(7)。
[54]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北京志·卫生卷·卫生志》,23~26页。
[55]《清道夫因贫自缢》,载《晨报》,1926-06-22(6)。
[56]《清道夫罢工》,载《晨报》,1923-05-25(6);《清道夫叫苦不得》,载《晨报》,1924-03-27(6);《卫生局关于颁发积欠各清洁队夫役工饷的呈文》(1929-01-26),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J005-001-00002。
[57]五一:《什么“公益捐”》,载《晨报》,1926-05-10(6)。
[58]《北平市工务局关于禁止在明沟内存积秽土与卫生局的来往函等》(1935-03-07),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J017-001-01120。
[59]觉先:《聪明的清道夫》,载《晨报》,1925-04-13(6)。
[60]鹤梦生:《秽水粪土大有用处》,载《晨报》,1925-04-17(6)。
[61]华:《都市之撒水问题》,载《爱国白话报》,1919-11-13(1)。
[62]章润若:《北京与上海》,载《现代评论》,1928(150),14页。
[63]贺良玣:《废物别用》,载《晨报》,1925-11-11(6)。
[64]少彬:《我不明白》,载《晨报》,1925-09-11(7)。
[65]《警厅应当注意的》,载《晨报》,1923-0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