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军队与共和三年之战
国防的瓦解事实上是因革命政府四分五裂,统制经济被放弃以及货币崩溃而造成的。其结果是灾难性的。首当其冲的是战争物资的制造和军队的供给。国营工场的生产日渐被压缩,而私营企业却蓬勃发展起来。共和三年霜月21日(1794年12月11日)的一项法令规定向私营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力,“甚至可以为它们强行征用劳力”。革命政府经营的硝石矿开采也在芽月17日(1795年4月6日)还给了私营部门。最后,在牧月25日(1795年6月13日),巴黎各区的军服工场被廉价处理给私营承包商。
军需供给也受到货币危机与政府财政疲软的影响。士兵缺乏面包,征用再也得不到保证。用不定期领到的、以指券支付的军饷,士兵们简直什么都不能买。共和三年获月26日(1795年7月14日),一名中尉这样写道:“用共和国每月发给我的170锂,我没有钱给马钉掌,没有钱洗衣服……然而,我不能够不穿套裤、皮靴与衬衫出门。我现在几乎样样都缺乏。”由于战争物资的制造与供给以及军事运输已都仰仗私营企业,因此这些部门成为财团重要的致富来源。承包阿尔卑斯与意大利方面军运输的朗谢尔公司或米歇尔-鲁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军队的人员在减少。惩治不服从征召者与逃兵的条例再也不像共和二年那样严格执行,因此军队的兵员骤减。从1795年3月起,号称110万人的军队,实际上只有45。4万人。在春天里,军队的减员加剧,致使在莱茵河地区的共和国军队失去了数量上的优势。政府的无能加剧了形势的恶化。它居然放过了“全国总动员”纪念日的机会,没有号召年满18岁的单身青年入伍。只有1793年应召入伍的士兵还在无限期地服役。公民责任感与纪律仍然得到维护(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能这样做)。对于前贵族和教士们的敌视,对王政的仇恨情绪始终很强烈。雅各宾思想在军队里比在老百姓中更加持久。此外,军队还因热月党政府对制止反动势力软弱无能而蔑视它。
在这种条件下进行的1795年战争不可能是一场决战。它开始得很晚。整整一冬,儒尔当率领的桑布尔-默兹方面军和皮什格吕统率的莱茵方面军样样都缺,成了十足的步行军。到共和三年果月20日(1795年9月6日),儒尔当才越过莱茵河,击退了克莱费率领的奥地利军队。被孔代亲王的手下人及英国钞票收买的皮什格吕对儒尔当支持不力。10月初,克莱费发起反攻,儒尔当被迫撤回莱茵河西岸。11月,奥地利军入侵帕拉蒂纳。这次战役于1795年12月以停火宣告结束。
实现全面和平的希望越来越渺茫。热月党没能用军队来达到这一目的。他们的兼并政策反而加强了英奥联盟,9月28日俄国也加入了这一联盟。1795年12月宣布停战之后,国民公会休会了。热月党把战争的沉重后果转嫁给他们不久前根据共和三年宪法建立起来的政权。
Ⅲ。资产阶级政权的组成
由保守的共和派和君主立宪派组成的中右联盟主宰着国民公会新宪法的辩论与表决。由于白色恐怖的猖獗以及基布隆登陆表明了王党复辟势力的危险性,人们一度曾以为联盟会发生分裂。在1795年夏天,这种危险唤醒了人们的革命意识。共和三年获月26日——攻占巴士底狱纪念日,举行了盛大的庆典,《马赛曲》重新响彻天空。《导报》写道:“很难描绘这被人们遗忘已久、意想不到的乐曲所产生的效果。”无套裤汉重新出现,并且和军人一起追捕“金色青年”。这是一场“黑领人发起的战争”。
政府对那些不应征入伍者和逃兵也采取了若干有力措施,而且还资助重建了共和派的报纸。获月6日(1795年6月24日),前吉伦特派,坚定的共和党人卢韦创办了《哨兵报》。但是,平原派并不想对左派作出更多的让步,他们需要右派的支持来表决通过新宪法。由此,产生了一些很能说明问题的妥协:在热月9日与8月10日的节日庆典上,同时演奏了《人民的觉醒》与《马赛曲》两首乐曲。热月21—22日(1795年8月8—9日),包括富歇在内的6名前山岳派被捕。共和三年宪法的讨论正是在这种政治气氛中进行的。
1。共和三年宪法
从获月5日至果月5日(1795年6月23日至8月22日)对由布瓦西·当格拉提交国民公会的宪法草案足足讨论了两个月。草案是由芽月29日(1795年4月18日)任命的一个11人委员会制订的。这个委员会里既包括共和派的多努、拉勒韦利耶尔、卢韦、蒂博多,也包括布瓦西·当格拉、朗热内这样的保王派。温和的共和派和君主立宪派一致同意既反对民主,也反对专政,并且主张回到按照资产阶级利益来解释的1789年原则上来。国家的政治与经济的领导权应当回到“显贵”们,即至少是富裕的产业主们的手中。对此,布瓦西·当格拉在他获月5日(1795年6月23日)所作的报告里阐述得十分明确;“绝对平等只是幻想。”
共和三年的人权宣言比1789年有了明显的后退。在讨论过程中,热月26日(1795年8月13日),梅尔强调指出了“在这个宣言里写进与宪法相抵触的原则”将会带来的危险。他说:“我们对词汇的滥用已够触目惊心,再也不能使用那些无用的词句了。”1789年人权宣言的第1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被抛弃了。朗热内在热月26日这样声称:
“假如你们说在权利方面人人平等,那些被我们以维护公众安全为由剥夺或中止了公民权的人便会借机起来叛乱,反对宪法。”
热月党和立宪派一样(只是更为谨慎),只坚持公民的平等权利。根据宪法第3条,“平等就意味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793年人权宣言里承认过的社会权利不复存在。起义权也被取消。相反,1789年人权宣言里没有明确的财产权在这里规定得和1793年人权宣言里一样明确:
“财产权就是享受和支配自己的财产、收入、劳动成果和技艺的权利。”(第5条)
这就全面肯定了经济自由。热月党认为有必要在权利宣言之后补充一项义务宣言。在义务宣言第8条里规定:
“土地的耕种,一切生产,一切劳动工具以及全部社会秩序正是建立在确保私有制的基础上的。”
选举权受到了限制,布瓦西·当格拉曾这样宣称:“由有产者治理的国家是一个有社会秩序的国家;相反,由无产业者治理的国家是一个处于自然状态的国家。”
但是,为取得选举权必须缴纳的税额条件比1791年要宽:任何年满21周岁,在当地住够1年并且纳税的法国人都是“积极公民”。他们在区的首府召开“初级议会”,推举出“选举人”。“选举人”的最低条件是:年满25岁的法国人,其产业(在拥有6000或6000以上人口的市镇)收入相当于200个工作日的价值,或者其房租收入相当于150个工作日的价值,或者其地租收入相当于200个工作日的价值。全国大约3万名“选举人”。在各自省会召开“选举议会”,并且在不受纳税额限制的前提之下,选举产生立法议会成员。
国家权力机构的组织是严格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进行的。根据权利宣言第22条,“没有分权就不可能有社会保证。”这就避免了任何独裁的威胁。
立法权交给两院:一个是由40岁以上、不论婚否的250名成员组成的元老院;另一个是由30岁以上的500名成员组成的五百人院。两院每年改选其中13的成员。五百人院提出法律草案并作出决议,元老院对它们进行审议并形成法律。
行政权交给由5人组成的督政府。督政府的成员由元老院在五百人院提出的一份50人的名单上挑选任命。每年改选其中的1名。督政府负责确保共和国的内外安全。它拥有军队,但没有指挥权。它还通过任命特派员监督和保证法律在各行政和司法部门得到贯彻执行。各执行委员会都被撤销,代之以由督政府任命的、而且只向它负责的6名部长。6名部长并不组成政府机构。督政府对由选举产生的6名委员负责的国库没有任何权力。它不能提出法律,并且只能以“公文”的方式同议会两院进行联系。
行政机构重新分散和简化。每个省都由选举议会任命5名成员组成省的最高行政机构。县的建制被撤销,因为在共和二年,各县已经完全转变成为革命的区划了。农村的小镇在各区的市级行政机构领导下组合起来。与此同时,大城市,尤其是巴黎由于实行市镇建制并选出市长,因而失去了自主权。它们被划分为若干个市。这套行政机构实际上比人们所说的更为集权。各行政机构等级森严,市级得服从省级,省级则服从部长。特别是在每个省级或市级的行政机构里,都有一名政府任命的“特派员”代表中央政府。督政府的特派员们监督并要求实施法律,出席市级或省级议会的辩论,并且督促各级官员。各省的特派员直接同内政部长联系。由于各级行政机构每年都有部分成员被更换,特派员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维护稳定的作用。督政府有权直接干预行政事务,使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根据宪法第196条,督政府可以撤销行政机构颁布的法令,可以中止或撤销行政官员的职权,并且任命替补人员直至下一次选举为止。显然,这不再是共和二年雅各宾式的集权,但它与1791年宪法规定的权力全面分散也相差甚远。
实施宪法必然是危险的。因为革命尚未稳定(惩治流亡分子和反抗派教士的特别法继续有效),财政破产迫在眉睫,战争仍在延续。但是,热月党人最害怕的是无套裤汉卷土重来以及议会或个人的专政。为此,他们采取了种种谨慎措施致使各级政权解除了武装,变得很不稳定(每年有一半的市政府成员,13的议员以及15的省政府成员和督政府成员被更换),并且还采取某些措施解决行政机构与司法部门之间始终存在的冲突与矛盾。当时,由于危机持续存在,并且害怕新政权被对手夺去,热月党人从一开始就对他们希望建立的自由体制进行了篡改。
2。新制度的建立
共和三年夏天,危机进一步加剧。通货膨胀继续,物价飞涨,投机活动猖獗,一小撮暴发户的骄奢**逸空前地激怒了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广大群众。指券的流通量在取消最高限价时为80亿,到了共和四年雾月1日(1795年10月23日)竟达到200亿。经济生活处于停滞状态,社会关系被搞乱,债务人、佃农和房客都用贬值的纸币来清账。工资追不上飞涨的物价(夏天里,每斤肉的价钱从8法郎上涨到20法郎),在不少地区收成又很差,因此,除了规定价格外,重新实行了共和二年的强制性措施。它们是:热月4日(1795年7月22日)关于进行征用与强制在市场上出售商品的规定,共和四年葡月7日(1795年9月29日)制订的粮食贸易法的一系列规定(这一项法律将持续到1797年一直有效)。在巴黎,每斤面包的价格规定为3苏,而这一年夏初,自由市场上面包竟达16法郎1斤。每天的面包的配给量在青黄不接时曾降到14斤,收获后又回升到34斤。巴黎的生活费用指数也随之猛涨。以1790年的指数为100,到1795年7月为2180,9月为3100,11月则高达5340。在这种情况下,警方承认8月10日推翻王朝纪念日“在冷漠的气氛中”度过,也就不足为奇了。
关于“23名额”的法令,其目的是防止王党反对派在选举中取胜。热月党人意识到自己很不得民心,同时也了解立宪保王派企图通过选举的合法途径达到自己目的的阴谋,因此他们抓住政权牢牢不放。宪法委员会的一名委员曾这样问道:“宪法将庄严地交在什么人的手里呢?”共和三年果月5日(1795年8月22日)的法令规定,各选举议会必须在现任的国民公会议员中选出23(即750名中的500名)的新议员。果月13日(8月30日)的法令又进一步明确规定,如果这一比例没有达到,其不足之数可以由国民公会议员自行遴选。这样做的结果既消灭了前山岳派的势力,又剔除了君主立宪反对派,大大有利于热月党人。
公民投票批准了宪法及其附件。虽然纳税选举资格法已经确立,但它还是通过全民投票生效的。军队也参加了投票。初级议会从果月20日(1795年9月6日)起召开。国民公会使一些反对流亡分子和反抗派教士的措施重新生效。取消了那些没有从流亡分子名单上被注销的人的公民权,他们的亲戚不准担任公职。以前被流放的神甫必须在15天之内离开法国。相反,被解除武装的前恐怖分子则恢复了投票权。但是,果月6日(1795年8月23日),各人民团体最终被取缔。共和四年葡月1日(1795年9月23日),国民公会宣告宪法通过。根据葡月6日公布的数字,有100多万票赞成,不到5万票弃权。但是,不作为这次公民投票主要内容的“23名额”法却只以20。05万票对10。08万票被通过。实际上,250多个初级议会提出了对宪法的保留意见;19个省以及巴黎(除了一个区以外)全都反对“23名额”法。
共和四年葡月13日(1795年10月5日)保王党的叛乱使原定于20日的选举提前进行,并且加剧了自上月以来在巴黎开始的**。果月20日(1795年9月6日),巴黎勒佩勒蒂埃区,即交易所与投机市场所在的区,通过了一项“保证法令”,拉封登-德-格勒奈尔区议会则变成为常设机构。那些保王党占优势的初级议会把无套裤汉和前恐怖分子都逐出大门。公民投票的结果宣布之后,**更加厉害。巴黎有18个区反对投票的结果。葡月9日(10月1日),同时传来了果月27日(9月13日)夏托纳夫-昂-蒂默莱与德勒两地保王党徒叛乱和被镇压的消息。巴黎勒佩勒蒂埃区号召起义。葡月11日(10月3日),至少有7个区开始叛乱。国民公会宣告不间断地开会,任命了包括在内的一个5人特别委员会,并且向无套裤汉发出了号召。葡月12日(10月4日),一项法令撤销了对前恐怖分子解除武装的法令,3个“八九年爱国志士营”组建起来了。因为有军队司令默努上将的同谋,叛乱在葡月12—13日的夜间发展起来。叛乱者建立起1个中央委员会。首都的大部分地区都落入叛乱分子的手中。国民公会被包围。受命组织反攻的于13日清晨同包括波拿巴在内的一部分将军联合起来。米拉成功地夺取了萨布隆军营的火炮。2万多名叛乱分子由于缺乏武器装备,终于被摧垮和打散了。对他们的镇压是有节制的。葡月13日夭折的叛乱并没有妨碍热月党同保王党的和解。于是,这一危险再次唤醒人们的共和主义意识。弗雷隆被派往南方去镇压白色恐怖,3名右派议员经签署被捕。最后,共和四年雾月4日(1795年10月26日),国民公会在休会之前投票通过对“纯属革命问题的各项案件”实行全面大赦的决议。
然而,从葡月20日(1795年10月11日)开始进行的选举打乱了热月党的盘算:只有379名国民公会议员重新当选(其中还包括124名候补议员)。而且,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都是温和派或伪装的保王派,如:布瓦西·当格拉与朗热内等。新当选的13议员主要是保王派和天主教徒。对热月反动负有责任的、变节的山岳派,如弗雷隆、塔利安等,都被击败。塔利安揭露出存在着的危险:“假如不把保王党从行政机构与司法部门里清除出去,3个月之内反革命势力就会按照宪法程序确立下来。”然而,温和的共和派拒绝取消选举结果。在这样的宽容气氛之下,开始了新的立宪尝试,建立了督政府。
共和四年雾月4日(1795年10月26日),国民公会在“共和国万岁”的欢呼声中闭幕。持续了3年多的国民公会遵循了一条曲折的政治路线。实际上,从1792年9月至1795年10月,它的指导思想只有一个,即:结束贵族的统治,永远不让旧制度复辟。除了共和二年那一段民主时期外,热月派控制的国民公会继续执行制宪议会的政策:确保资产阶级依靠社会优势和聪明才智取得的统治地位。既不是九三年式的民主,也不是八九年前的贵族政治。统治和管理国家的大权应该掌握在“显贵”们的手中。由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们成为开放的社会阶层。
热月党人认为在自由制度的范围内,在一个内战外患交困的国家里只有资产阶级才能享有社会优势与政治权威。旺代的叛乱之火尚未完全熄灭,反法联盟也没有粉碎。热月党通过共和三年宪法,强求新政权确保与维护包括被兼并的9个比利时省份在内的“法定边界”,并且用“自然疆界”的观念来指导外交,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督政府的政策。1796年春,战争重新爆发。新政权继续作战的本钱只是贬了值的指券和一支松松垮垮的军队。实施共和三年宪法(其主要特点为每年进行选举、要求实现社会安定和全面和平)使上述困难更加突出。像共和二年那样求助于人民的力量这种可能性已被摈弃。为了反击贵族的不断进攻,组成督政府的热月党人只得违背立宪原则,很快就诉诸军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