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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生活的艺术(第2页)

《红点颏儿》开篇就醒神:

坛墙根儿,可真是个好去处。

外地人或许对此有神秘感,其实这“坛墙根儿”,北京地坛围墙边是也。北京以外的城市即使并无地坛,也一定会有什么公园之类的“墙根儿”的。小说所写北京人打这“坛墙根儿”寻出的种种乐趣都极寻常:“如若一大清早儿,遛到这坛墙子西北角儿里头来,就更有意思了。春秋儿甭提啦,就这夏景天儿,柏树荫儿,浓得爽人,即使浑身是汗,一到这儿,也立时落下个七八成儿去。冬景天儿呢,又背风儿,又朝阳儿,打拳、站桩,都不一定非戴手套儿不可。……”就这!“坛墙根儿”。你看清楚了,这“去处”的好并不因地儿有什么特别,只因北京遛早的人们从平平常常中咂出了别人咂不出的味儿。

《老槐树下的小院儿》说小院的好处:“最好的是:方砖漫地的院心,有一棵枝繁叶茂的老槐树。……在荫凉地喝个茶、下个棋啥的,不论茶叶好坏,也不管输棋赢棋,只要往这儿一坐,就是一个乐儿。”比之坛墙根儿更是平常,哪里只是北京人才有福气享用!

陈建功“谈天说地”之四的《找乐》,从北京人的“找乐子”说起,带有一点综合、总结的味道:“‘找乐子’,是北京的俗话,也是北京人的‘雅好’。北京人爱找乐子,善找乐子。这‘乐子’也实在好找得很。养只靛颏儿是个‘乐子’。放放风筝是个‘乐子’。一碗酒加一头蒜也是个‘乐子’。即使讲到死吧,他们不说‘死’,喜欢说:‘去听蛐蛐叫去啦’,好象还能找出点儿乐儿来呢。”旧天桥“八大怪”之一的“大兵黄”,“戳在天桥开‘骂’和听‘骂’,是为一‘乐儿’。”嗜好京戏的北京人,“唱这一‘嗓子’和听这一‘嗓子’,也是一个‘乐子’。”粗人们围在大酒缸缸沿儿上神吹海哨,又是一“乐儿”。在另一篇小说里,陈建功还写到摩托车交易市场上以看和说为乐的,尽管是一种苦涩的“乐子”。“看的是一种活法儿!爷们儿的活法儿!”

在极其有限(以至于简陋)的物质条件下,寻求一种只不过精神上的满足,〔41〕也许是“匮乏经济”下的特有文化,在这一点上又非为北京人特有。其渊源有自:“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论语·述而》)。这种生活的艺术,本身就含有悲剧意味。“有限”因于“匮乏”;“乐子”之要找,则由于少余裕;精心营造生活的艺术也因生活的枯瘠。乐天、达观中可以隐隐看出的,是普通中国人生存的艰难和生存的顽强。发达国家的文明人或许会视此为贫穷中的自我解嘲,我们自己却不能不认为这里有作为“匮乏”的补偿的极细腻的审美情趣。“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论语·先进》)。胡同居民不必这样风雅,但在寻求精神满足以至美感陶醉上,却也与上述境界相去不远。这是传统中国文化培养的审美态度与能力,其间快感,也要中国人才能享用。“饭疏食饮水”,乐自然不在所“饭”,而在虽“饭”此仍能“曲肱而枕”的悠然心境。享用的是自然,也是自己的审美态度。这也是中国古典诗文中的常见境界,与追求感官愉悦讲求实际的西方人欲求不同。这又决非“画饼充饥”式的满足。此种审美活动中有高度发展了的文化,高度发展了的人的精神能力,有人对于生活对于人生的美的创造。

邓友梅写经济拮据的落魄旗人贵族金竹轩:“下班后关上门临两张宋徽宗的瘦金体,应爱国卫生委员会之约,给办公楼的厕所里写几张讲卫生的标语,然后配上工笔花鸟。到星期天,早上到摊上来一碗老豆腐下二两酒,随后到琉璃厂几个碑帖古玩铺连看带聊就是大半天。那时候站在案子前边看碑帖拓本,店员是不赶你走的。”极实际而又精神性的享乐。不耽于空想,将“享乐”落到实处,也是普通市民与迂夫子的一点不同。谁又说这里没有普通人在物质条件制约中的生活设计以至“创造”?

然而也不必讳言,这不是童年期或青春期血气健旺的民族(如古代希腊人)的生存趣味,它属于一个充分成熟(以至于过熟)的文化。它也大不同于现代西方消费文化,没有后者中灌注的强盛的生活欲。它的过分精巧、雅致,它的严格适度,它的绝不奢华等等,都昭示着这种文化的形成条件。这应当说是距古希腊“酒神精神”最远的生活艺术、审美趣味,其中浸透了东方哲学,隐现着我们民族在人类史上最为长久的专制统治下铸就的文化性格。它以“知足”与“适度”为特征。在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之间,往往小心翼翼地把重心放在后面,以后者的满足缓冲了前者的贫乏所引起的痛苦,更以哲学文化、文学艺术的积久力量,使有意识的努力化为习惯、心理定势,造成和谐、均衡、宁静自得的内在境界。因而“酒神精神”中包含的那种亵渎(对于既成的伦理秩序、规范),那种破坏(对于常规状态),与这境界无缘。

有限物质凭借下的有限满足,以承认现实条件对于人的制约为前提的快感寻求与获得,在这里都更是个体的心灵状态,不像酒神欢愉那样表现为公众的狂热,从而为公众所共享。这是审慎的满足,不干犯道德律和其他戒律,甚至无关乎他人的自我内心的满足。在这种审美活动、审美的人生创造中,中国人也为他们个性的被压抑、个体需求的被漠视,找到了有限的补偿。

限度感(未必都出于物质制约——如上流社会)也系于中国人所理解的“合理性”。不过度,不逾分,不放佚。那种节制的、注重精神的享乐,也可谓之“合理的享乐”。〔42〕在中国人,节制有时即一种美。老舍在《正红旗下》里写福海二哥,强调的即是人物的善能节制(甚至对身体动作的控制)。限制是外在的,这节制则是内在的:道德修养、人生训练,使客观制约主观化、道德化了。“安乐居喝酒的都很有节制,很少有人喝过量的,也喝得很斯文,没有喝了酒胡咧咧的”(汪曾祺:《安乐居》)。自然也就没有狂欢,没有纵欲中的兴会淋漓。他们不在乎酒的等次,酒菜的规格。对于那一点酒与菜,品得很细,一点一滴都咂了进去。老吕“三两酒从十点半一直喝到十二点差一刻”。就这种环境,这种喝法,有味。有味即可,无需他求。作者更是把这小酒店风味细细地咂摸过了,一点一滴都没有放过。令老北京人留恋的小酒馆、小茶馆情调就是这样清淡与悠然。限制与节制,造成内外和谐的境界,伦理规范由是人格化、日常生活化了。因而才更是一种深层文化,有深而坚牢的根柢。

“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庄子·逍遥游》)。物质条件的有限性一旦被理解为物质需求的有限性,自然就有了小农社会普遍的自足心态。这一社会中处于较高文化层次的人们,则把对“无限”的追求顺理成章地转向人生境界方面。以庄子的达观自足,而渴望作“逍遥游”,是最完美的例子。北京人的精神追求虽不企求哲人式的高远,但那多少也可以看作对现实人生的超越,对生存的具体物质性的超越的吧。

中国近现代史上,发生过对于上述以节制、自足为特征的文化的声势浩大的反叛。在老舍开笔创作之先,《女神》(郭沫若)之属以其醉意淋漓的酒神气息,由文学的方面引入了异质文化的冲击,使当时的激进知识者有解放感。对旧文化的破坏,不免以取消“节制”达到自己的目的,即使这破坏终于被证明是超出了必要的。“五四”时期的“解放”,就包括了由乡土中国、小生产者社会,由农民式的审慎安分卑微心态的解放,由市民传统的常识经验处世之道的解放,从东方哲学和东方式人生的拘限中的解放。新的地平线也只有在这种破坏与冲决中,借助于诗人们狂放的**抒发才清晰地呈现。故而20年代周作人那些关于“生活之艺术”的唠叨,不能不是自说自话,尽管说得聪明,且不无道理。正是在这种破坏声中,老舍对北京人的生活艺术用了轻嘲口吻。直到40年代写《四世同堂》,出于故园之思和不同于“五四”、30年代的文化氛围,才放纵情感地写北京的四时果蔬及其他人生享用。

即使“五四”式的狂飙,也不足以颠覆几千年筑就的文化巨构。《女神》问世后,连它的作者也难以为继。中国是这样的中国,诗终究拗不过现实的力量。“五四”运动是知识者的运动,诗人的狂呼几不能达于普通小民的听闻。仍然是鲁迅,更清醒地意识到文学力量的限度,功能的边界。当年那些摩罗诗人们决想不到,要到半个多世纪之后,才由经济改革开路,出现了文化大规模重构的历史契机;他们自然也未能逆料这重构过程的复杂艰难,其间极难估量的文化得失。即使文化解体也暂时无妨于京味小说作者写小酒馆,这又是为“五四”诗人不能想见的新时期的文化宽容和多种文化价值取向。在纷乱世事中,并没有人惊讶于京味小说作者的选择,惊讶于当代京味小说凭借其文学选择渲染出的文化的宁静。

前文说到北京人在找乐中追求的更是个人的内心满足,这里还应当说,既生存于社会,满足个人的,总是一些非个人的条件。聊天固然娱人自娱,票戏更自娱而又娱人。唱、做是要有听众、观众的。这种场合所能收获的,无非是个人表现欲的满足。但满足表现欲又确实更为自娱;非关政治,非关利欲,乐的首先是自己个儿。因而北京大小公园才至今仍有如《北京人·二进宫》所写那一景,无论唱曲的还是听曲的都一派悠然,最风头的行为偏偏透出散淡神情——也最是北京人的风神。

在现代人眼里更奇的,怕要算旧北京流行的“走票”吧。追求精神满足如若不达于下述极端性,还真不足称特异呢。据夏仁虎的《旧京琐记》,清末北京二黄(即京戏)流行,“因走票而破家者比比”。其中很有些故事。“内务府员外文某,学戏不成,去而学前场之撤火彩者。盖即戏中鬼神出场必有人以松香裹纸撤出,火光一瞥者是也。学之数十年,技始成而钜万之家破焉。又有吏部郎玉鼎丞者,世家子,学戏不成,愤而教其二女,遂负盛名,登台而卖艺焉。日御一马车,挟二女往返戏园,顾盼以自豪”(第105页)。用时下的北京话说,他们“晕这个”!旗人贵族还有“子弟班”,“所唱为八角鼓、快书、岔曲、单弦之类”,“后乃走票,不取资,名之曰‘耗财买脸’”(第106页)。

——不计功利竟至于此;至此却又极功利,只是所求非钱财而已。

不惜“耗财买脸”的,更是北京人中的旗人,其人生追求的痴处,任情处,是可悲悯又复可爱的。这不是上海的交易所或弄堂所能造成的文化,不是那些讲求实惠的近代商业都会居民所能欣赏、认同的文化。他们要的是更实在的满足,决不如北京人找乐的不切实用。北京人也即以这“不切”,显示着“大气”。用了老舍描写人物的话说,“自然,大雅”。上述耗财买脸之举,认为“畸态”也好,“怪现状”也好,“畸”与“怪”中仍可辨认出北京人的特有神情。

这种文化不可避免地在没落中。当代京味小说的依赖于“老人世界”不妨看做征兆。当你把京味小说置于其他写北京的作品构成的大场景中,不难看出那些悠悠然的遛鸟者,小酒馆里自得其乐的酒客,以及小公园里围观如堵中旁若无人自我陶醉的唱曲者,被改革中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日益浮躁的人心、日益强化的物质欲求,被马路边的巨型广告牌、自由市场的商业竞争者给“古董化”了。老舍作为日常状态描写的,只是在这种背景下,才被另一代作家特意抽出。这种郑重,已经提示着材料在意义上的变化:渐成特例,须细心抽取的文化例证。会否有一天,这些北京人也如香港街头的遛鸟者,只令人感到滑稽?当代京味小说描写愈精致,愈苦心经营,作品愈古色古香,愈包含这种“凶险的暗示”。历史演进引出的文化后果,其意义从来不都是正面的。这儿有历史为其“进步”所索取的代价。有鉴于此,《安乐居》的结句才那么突兀,透着点惆怅:

安乐居已经没有了。房子翻盖过了。现在那儿是一个什么贸易中心。

依然那么干净,一个多余的字也没有。你却禁不住久久地想,那些老头儿们和他们的那点“乐子”呢?

“找乐”的不同层级及其沟通

前文中的说法不免混淆,比如把文化后果与成因混淆了,也把不同人赋予“找乐”的不同意义混淆了。我似乎过分着眼于“普通北京人”。即使当代京味小说所写,也有并非“普通”的北京人,和他们的近于无限度无节制的享乐。

不必讳言,古城风雅在相当程度上,系于晚清贵族社会的习尚。北京人的闲逸,他们的享乐意识,他们的虽不奢侈却依然精致的生活艺术,直接或间接地源自清末以来上层社会的奢靡之风,与旗人文化在市井中的漫漶。此类现象,衰世皆然,发生在清末的或非特例。但有清一代大规模的文化建设,清王朝覆灭前历史阵痛延续的长久,都足以使得享乐之风大炽,流风所被,广泛而又深远。

写清代贵族的佚乐和享用的豪华,《红楼梦》的描写已达极致。同时代的笔记稗史,则为这巨著提供了大量注脚:“光、宣间,则一筵之费至二三十金,一戏之费至六七百金。……故同年公会,官僚雅集,往往聚集数百金,以供一朝挥霍,犹苦不足也。生计日促,日用日奢,京师、上海之生活程度,骎骎乎追踪伦敦、巴黎,而外强中干捉襟现肘之内幕,曾不能稍减其穷奢极欲之肉欲也。且万方一概,相皆成风,虽有贤者,不能自异,噫!”〔43〕盛衰无常,富贵难再。这里不消说有典型的没落心态。“晚近士大夫习于声色,群以酒食征逐为乐,而京师尤甚。有好事者赋诗以纪之曰:‘六街如砥电灯红,彻夜轮蹄西复东。天乐听完听庆乐,惠丰吃罢吃同丰。衔头尽是郎员主,谈助无非白发中。除却早衙迟画到,闲来只是逛胡同。’”〔44〕官府衙门尚且如此,社会风习更可想见。“贵家子弟,驰马试箭,调鹰纵犬,不失尚武之风,至于养鱼、斗蟀、走票、纠赌,风斯下矣。别有坊曲游手,提笼架鸟,抛石掷弹,以为常课。……玩日愒月,并成废弃,风尚之最恶者”(《旧京琐记》第37页)。

即使普遍风习,具体行为也因人而异。贵族有贵族的玩法,平民有平民的玩法。提红子、黄雀的,与提画眉、点颏儿的不同,喝二两烧刀子就一碟豆腐干的,想必不会是“熬鹰”的正经玩主。《少管家前传》开篇道:“北京城里,有这么句俗语儿:天棚,鱼缸,石榴树;肥狗,胖丫头。”接下来就说这不过是“二三流宅第的格局作派。要说那些够得上爵品的府门头儿、大宅门口儿么,可就另透着一番气度了。”《烟壶》写主人公未见得出色,其中一节写九爷的挥金如土,那种亦天真亦专制的行为姿态却备极生动。越在没落中越要发挥其豪兴,决不肯稍稍失了贵族气派。

老舍的《正红旗下》写定大爷的豪爽阔绰虽不免于夸张,描摹破落旗人贵族的沉湎于玩乐,却另有复杂的意味。如写大姐家经济早入窘境,大姐公公“一讲起养鸟、养蝈蝈与蛐蛐的经验,便忘了时间”。在革命声起,贵族断了生计之前,经济困境是无伤雅兴的。“他似乎已经忘了自己是个武官,而把毕生的精力都花费在如何使小罐小铲、咳嗽与发笑都含有高度的艺术性,从而随时沉醉在小刺激与小趣味里。”大姐夫则“不养靛颏儿,而英雄气概地玩鹞子和胡伯喇,威风凛凛地去捕几只麻雀。……他的每只鸽子都值那么一二两银子;‘满天飞元宝’是他爱说的一句豪迈的话。他收藏的几件鸽铃都是名家制作,由古玩摊子上搜集来的。”

又沉痛又怜惜,老舍何尝真的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在封建时代,除民间外,艺术通常是由统治者中没有出息的子弟们创造的。老舍早在《四世同堂》中,就半是谴责半是怜惜地写到禀赋优异的旗人“使鸡鸟鱼虫都与文化发生了最密切的关系”。旗人好玩,会玩。北京像是特为他们备下的一个巨型游乐场。他们不但穷尽了已有的种种游乐,也穷尽了当时人的有关想象。关于旗人对享乐的投入和创造热情,《红楼梦》的描写几无以复加,而且你得承认那种才秉与享乐倾向在造就《红楼梦》的作者上发挥过的功用。

匮乏经济下被旗人贵族发挥到极致的消费型文化、享乐艺术,其豪华奢靡处,与“匮乏”适成反照,其平易俗常性质,又像是对于匮乏的由审美方面的补偿。至于胡同里更为世俗的生活艺术,则几乎是胡同生活中的仅有光、色,这光色使贫乏庸常较易于忍受。到得贵族为历史所剥夺,仅余了“文化”,那种“艺术”更成为痣疣一样的外在标记。优异禀赋,艺术素养,反而深刻化了悲剧性。至于因一代贵族的沦落而有人的再造,同时使其文化民间化(如《四世同堂》中小文夫妇的终于卖艺),个人悲剧由历史文化的发展取得补偿,从大处看,更难言幸与不幸。“大清国”或许是“玩”掉的,“玩”本身却非即罪恶。何况有对历史承担不同责任的旗人,和其赋予生活艺术的不同意义。或者可以说清末贵族的奢靡有罪于历史,却不无功于文化的?

这也自然地沟通着雅俗,使不同层级上依赖不同经济背景的“找乐”,在使生活艺术化的一点上相遇并彼此理解欣赏。在北京人,这不消说与价值相对论无关,而另有背景。上文已提到晚清宫廷艺术的流落民间,旗人贵族的没落所助成的北京市民趣味的雅化——虽然与民初以来艺术平民化的潮流不同源,却也不无微弱的呼应。在中国,俗雅之间,本无中世纪欧洲那样的深沟高垒。俗化、雅化的过程始终在进行。这也属于文化运动的正常秩序。匮乏经济既不足以维持云端上的艺术,以创造文化为己任的文人亦得以时时与民间、俗人互通声息。至于当代作家,却不能说未受启示于新的文化眼光(其中含有对大众文化的新的价值估量)。“传统”在这里,也与新的文化现实、文化经验遇合了。

“世俗化”本是清末贵族文化的基本流向,“以俗为雅”更有禀赋优异的旗人的文化性格与文化姿态。普通北京市民,“住在万岁爷的一亩三分地上”,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烟壶》),濡染既久,无师自通,便于以俗雅间的调和作成自身风度。这风度也在“生活的艺术”中呈现得最为集中。领略俗中的雅趣,则更有京味小说作者的修养、识见——你看,有这诸种条件的辏集,酿出“京味”这种风格不是极其自然的?

对人生痛苦的逃避与生命创造

找乐包含着世故。中国传统文化向不乏韬晦之术。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善藏,几乎发展成一种艺术。善藏者未见得都遁迹山林,“享乐”有时正被用作政治的隐身术。阴谋者调查政敌有无异志,亦要看其是否沉湎声色——史书上很有这类故事。因而啸傲山林,在多数时候是一种政治姿态,避祸的法门,尤其在乱世。胡同里的市民没有这样深的用心,却也善能自我保存。《话说陶然亭》(邓友梅)写“文革”期中的北京,公园成为“应运而兴,发达得邪乎的所在”,其中不就有这消息?

陈建功有他对“找乐”的解释:并非“人人顺心,各个顺气儿”,故要找乐。乐子之值得找,也因可借以摆脱某种社会角色所引起的缺陷感,获得心理补偿。“混得不怎么样吧,还老想找点什么‘乐子’找找齐”(《找乐》,下同)。这找乐即未尝不也是小民的小小计谋。小公园里搭班唱戏,是对未能成“角儿”的补偿;酒缸沿儿上神吹海聊,则是对于卑贱社会地位的补偿。“混得不怎么样,再连这么点儿乐呵劲儿也没有,还有活头儿吗?”——这自然只是一种解释。

卸却不合意愿的社会角色,卸却了不合性情的人格面具,即是一种自我心理治疗。这里的一味药,是“忘却”:借找乐以忘却人生痛苦。至于在人生困境中告诉自己:“天底下的道儿多着哪,提个笼、架个鸟、下个棋、品个茶、练个功、耍个拳、遛个弯儿,……”则是中国人常用以自解的另一味药。心理能力通常也是一种生存能力。自我排遣,自我调适,自我心理治疗,正出于生存需要。

尤其老人。或者应当说,上述种种,更是老人的生存能力?“都是这个岁数的人,骆驼上车,就这么一个乐儿啦!”达观得叫人酸楚。上文谈到变革期中的老人,以其精心构建的老人岛,在价值危机中寻求原有文化和谐的良苦用心。即使有北京的宽容大度,这也多少近于构造幻境。“安乐居”不是已不复存在?

因有这背景,找乐中透出夕阳情调,含着一缕凄怆。那个作父亲的老人,在心里抱怨着不理解自己有限需求的儿子:“兔崽子,这一辈子,你且能欢势哪,可你爸唱那两口,真真儿的是骆驼上车的乐子啦。”“……就是你的亲生儿子,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他知道你每天晚上去喊两嗓儿的乐呵吗?”(《找乐》)这生存挣扎竟有一种悲壮感,令人想到依依不肯隐去的如血的残阳。

上文谈到的旗人的找乐又何尝不出于对现实痛苦的逃避?《正红旗下》中大姐公公父子的放花炮,不也为了使自己忘却债主子惊心动魄的敲门声!在大姐公公,“艺术的熏陶使他在痛苦中还能够找出**的办法,所以他快活”,即使快活得“没皮没脸,没羞没臊”。尊严感过于纤敏是于生存有妨的。王蒙在《活动变人形》里,极生动地写了类似的人生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人的玩并不总那么随意,无宁说常常显得过分认真与郑重。因而有棋迷、戏迷,有走票者的沉迷耽溺,近于艺术创造的迷狂状态:“‘晕’在里边”。由京味小说看,遛鸟有遛鸟的郑重,遛早有遛早的郑重。洒脱而又认真,闲散而又郑重,更是有教养的市民的生活艺术。就其郑重与认真而言,这不是玩生活,不是混世,甚至也不只为消愁解闷。其中有创造欲,生命创造、艺术创造的热情。有痴迷、钟情处,就有了人性的深,生命的深。这儿又令人感到北京人生存的坚实,北京人性格的非中庸(即非“亦”、“又”、“之间”)。

司徒怀不同于那些找乐的胡同人物。或许老年间玩票、熬鹰者神情约略近之?即使那一种玩,在当今胡同里也不传久矣。司徒怀所显示的,根本是一种不同于中国人传统人生的境界,全然不同的对于个体生命的态度。不是有限满足,不是平衡机能,不是人生点缀,而是整个生命的投入,是赌徒式的狂热,为获取一种生命体验的冒险,孤注一掷。这“乐子”是传统的北京人不能想见也不会去企求的。在作者笔下,与死神对面的司徒怀竟像个从容赴义的英雄。比较之下,那些个集邮的、倒腾邮票的和出于财产贪欲觊觎珍邮的主儿,都显得太闲逸或太猥琐了。司徒怀以其淋漓尽致不惜生命一掷的大玩,使那些人物见出苍白来。这种对比是否也有助于我们更恰如其分地理解当代京味小说所写北京人的“生活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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