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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方言文化(第2页)

“口蘑怎那么贵呀!”李太太叹息。

“要不怎么说‘口’蘑呢,贵,不贱,真不贱!”丁二爷也叹息着。

我这里是反其(作者)意而引用的。老舍本为嘲讽北京人的废话;“废话”由另一面看,也不尽“废”。没有增添任何信息量,却增厚着人情。同书中房东马老太太对刚搬入的老李一家的叮嘱,描摹北京老人说话的声口,更极其传神:“……孩子们可真不淘气,多么乖呀!大的几岁了?别叫他们自己出去,街上车马是多的;汽车可霸道,撞葬哪,连我都眼晕,不用说孩子们!还没生火哪?多给他们穿上点,刚入冬,天气贼滑的呢,忽冷忽热,多穿点保险!有厚棉袄啊?有做不过来的活计,拿来我给他们做!戴上镜子,粗枝大叶的,我还能缝几针呢,反正孩子们也穿不出好来。明天见。上茅房留点神,砖头瓦块的别绊倒;拿个亮儿。明天见。”——一篇“老妈妈论”,说不上“漂亮”,可又有怎样的曲折生动,细密周至!对“声音效果”(经由阅读中的“声音想象”)的追求,使人物的罗嗦絮聒也自有味。实际生活中你或许不胜其烦扰,上述文字却令你读之忘倦。

京味小说选择聊天一类场合,使得人物的语言技巧不像是一种奢侈。他们更有意造成特定语境,使他们本人的语言陶醉同样出诸自然。虽不能直接诉诸听觉,却在无声中追逐和逼近了“说”的效果,调动读者的听觉,产生近似的听觉效应。

于是京味小说使自己北京人似的依赖说与听之间的默契交流——也算得一种“现场性”吧。艺术创造中限制的设置常能提高艺术要求,是使艺术朝工细一路发展的条件。本书所涉及的几位写北京的作者,都长于“说”。张辛欣有时迹近神聊,一壶茶,一个马扎,胡同口或院门外的闲话。刘心武则时而近乎教员的诲人不倦的解析,掰开了揉碎了的说。邓友梅的神态最见从容,说得悠然。“说”的态度也是有效地最大限度地利用方言的条件。因而上文所说“笔墨趣味”不免泛泛。他们所追求的,比通常的“笔墨趣味”更多着一些东西。

北京人将说的话和书面语区分得很清楚,管后者叫“字儿话”。说话中的字儿话在胡同环境中是叫人觉着别扭的,酸,不亲切。有趣的是,明清皇上的御批常用口语,有的即是当时的北京话。北京人“说的艺术”中,有满族人、旗人的文化贡献。〔59〕“旗下人”工于应对,其语言艺术的发达或也与礼仪文明有关?清末笔记稗史就记有旗人贵族落魄到操“贱业”,仍能以语言的轻松俏皮作为教养的证明。说的才能于是成为他们惟一不能被剥夺的财产。这里又有以一代贵族的没落为代价的文化创造。

因这种方言的精致,特具艺术品性,用了它固然可敷演长篇,它却像是天然地更宜于小品。即使老舍的长篇,如上所说,也很少是全用方言且一说到底的。儿化太多,有时也使文体显着“飘”,甚至让人腻味。陈建功的小品《开膛》稍嫌过火;老舍写于1958年的《电话》,近于单口相声,至今读来仍令人忍俊不禁。篇制短,即自有节制,易于避免油滑,贫。说的艺术,也随之更讲究。截取一景,没有别的东西吊胃醒脾,只有语言作为凭借。这种作品中,不一定有多么惊人的事儿。以事儿惊人的,反而像是不大懂得这语言的好处。

文化多元与新方言

谈北京方言艺术不由《红楼梦》谈起,像是不大对得住这么好的题目。说的艺术,《红楼梦》里俯拾即是。范例太多,反让人无从说起,还是请红学家去谈。我把范围限定在现当代文学亦便于藏拙。此外,我们关心的毕竟是还活着的北京方言艺术。不知有无研究者统计过,《红楼梦》中的北京方言有多少尚在流通?较之书面语,方言是有再生能力、易于产生与消失、因而更其灵活的语言。《旧京琐记》列出的当时北京方言,有些即已不闻于人们口头;另有一些则因早经通用,俚语不俚,失却了方言性质。

北京城向来五方杂处。本书所说的北京方言,从来不是全体北京人共用的语言(即使“共用的口语”)。〔60〕元、清两代,蒙满族入主,使北京话语源繁杂;京师“各方人士杂处”,又以方言及身份地位职业文化圈造成诸多语言差异,证实着语言学家萨丕尔关于语言非“自给自足”的论点。〔61〕京味小说的使用北京方言,首先出于艺术上的考虑。意图与方法互为因果,语言选择也规定着描写对象范围的选择。这里有两个方面的事实尤应引起注意:第一,京味小说运用北京方言,生动处常在写胡同中低文化层次居民的场合;第二,京味小说中的方言纯洁性,在不少情况下是赖有对胡同老人的描写维持的。后一方面我们已经谈到过了。当然不应径直得出结论:北京方言是由北京城文化水平相对低下的那一部分居民和胡同老人使用的语言。但这结论中又不无真实。即使《篱下集》,也以写底层的篇什(如《印子车的命运》等)京味更浓,其京白更有风格意义。下文就要说到的新方言的创造,固然证明着北京方言的生命力、再生能力,上述对方言使用范围的估计,却又提醒着方言在使用中功能渐就萎缩的事实。互为矛盾的材料解释着变动不已的北京文化。方言文化的历史命运,在最具魅力又尚存活力、再生能力的北京方言这里得到的说明,也许是最具权威性的?

即使你不大情愿,也不妨承认,这种魅力十足的文化,在相当程度上,确是赖有较少文化的那一部分北京人而存活并与时变化随时再生的。〔62〕它在高文化层次的那部分人中首先失去了(或者从来没有获得过)使用价值。这可以归因于民间一向活跃的语言创造。方言在特定文化圈中的流通与发展,是否也是对低文化水准(包括低书写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的补偿?另一方面的事实同样有趣:人们从小说中,由舞台、银幕上欣赏到的北京方言,恰是作为非使用者的那部分人为了别的目的而使用的。偏偏这部分人更能领略北京方言的美感;他们的语言感受也正得自“非使用”(或曰“非实用”)、非使用者的那种品味鉴赏态度。据此或许可以预言方言的渐就“特化”。其在生活中缩小地盘的同时,倒有可能在文学艺术中更加流行起来,借此保持质量并延续生命。这又是一种双向的交流:京味小说、影视戏剧由方言汲取语言活力,方言则因文学艺术而提高审美价值,借助于大众传播媒介扩张其生命。

方言从来是属于特定生活、以至特定生活情调的。它在沿革存废中发展了适用性,而且越高度发展,其适用范围越严格。这一点现在更其明确了:京味小说的常常选择老人世界,既因不得不然,也因对方言适用性的自觉利用。在文学中,笔调本身也是“生活”,是“生活”的质地、颜色。方言则一方面注定了要与它所适应的“情调”同命运,同时又有自个儿的历史,有它作为“语言”的命运。

方言在与生活同时得到改造时,它是思维方式改变的结果,同时是其改变的条件。再也没有什么比之每天耳闻口说的语言的非方言化、方言的非纯粹化这广泛的语言事实,更明白无误地说明着老北京的文物化、古董化的了。我又想到口述实录体的《北京人》。其中《第三次浪潮》等篇的口述者,是完全用方言以外的语言思维的。你也看明白了,方言压根儿不能适应那种思维要求。那口述者也可能是北京人——老北京人的后代,或出生、成长在北京的新北京人。但他离胡同很远很远。对于传统的胡同居民,他是陌生人。或许比之拖着提包行囊的外地旅游者距他们更远更陌生。

“新方言”则是另一重要事实,其中有胡同文化对变化着的文化现实的适应。它有力地表明着北京方言尚非化石,尚有吸收其他语言材料的弹性,有正在被不断地创造出来的表现力——在这一点上不同于僻远乡村的方言土语。正是新时期活跃的语言创造,使得北京人的语言生态足以引起注意。前此的较为稳定的语言状况反而妨碍了对其作为语言学课题的研究。考察北京方言文化,除须注意不同文化圈层、不同语言区域等空间切割外,还须注意胡同文化、北京方言因时变化的时间性演进。“新方言”的普及速度是惊人的,这使你对与方言绝缘的北京青年,又会有一种忧虑。对于表达方式的漠不关心,表达方式的规格化、单一化,将使北京人的后代失去他们的前辈引以自豪的语言感觉与语言能力。又是文化的流失,文化在丰富中的流失。《北京人》中知识分子口述者的口述,更多理性,更少情致;更多意识自觉,更少表达的自觉,语言的自觉;更多思想,更少、更稀薄化了文化趣味。内容是一切,怎样说是无关紧要的。即使这如京剧曲艺等艺术形式的衰落一样是必然之势,你仍禁不住担忧。

新方言的创造与使用中,也有文化流失,胡同文化中旧有语言趣味的丧失。上引张辛欣小说写到北京摊贩叫卖时古怪的声音运用——话语正是这样“不知怎么就改了风味的”。新的、常常是毫无规矩可言的构词法,新的语源以及新的发声方式,于不觉间改变着方言的文化意味。味儿、腔调的改变是最致命的。不讲文法,不论规则,莫名其妙,野腔无调——却偏易于流行。方言的存废系乎时尚。并非粗粝总等同于雄健,如一些人一厢情愿的那样。在失去了优雅,失去了大量的委婉语词,和包含其中的细腻的人情内容之后,并不就会有更刚健的文化即刻生长出来。不必讳言北京话的粗野化,粗俗化。如果说北京话曾是北京文化的醒目包装,那么形式的变化正与内容同步。你看到了旧有礼仪文明的消逝造成的暂时空白。我们上文所说北京话的温雅漂亮,决不是许多在京城饱受白眼,听够了公共汽车上伶牙俐齿的抢白的外地人的印象。但文学的语言运用却又有其自己的效应。《满城飞花》中张口闭口“派”、“份儿”的主人公的确是胡同里的当代英雄,那满口的流行用语、新上市的北京方言,也确实渲染出一片热闹,让人感得“火辣辣的”。这类语言材料使得有关作品自然消褪了传统京味小说的恬淡神情,更坦然更热烈地贴近着变动中的生活,流转不已的世界。

说“新方言”或不免于误解。这里并没有北京方言构成上的根本变化。变化是局部的,渐进的。在更多的情况下,新的语言材料组织进方言中,如零件、添加剂;虽然它们引起的变化终会演成根本性质的。纳入的新材料仍语源繁杂,注重使用中的约定俗成,而不讲求语义的明确性;强调声音效果,强调意会,却又确实传达着陌生的文化信息,呈现着新鲜的语言、生活世界。

本节夸张地使用了“方言文化”的提法,适足以令读者失望。这里非语言学分析,也非方言学分析——那些分析都赖有更专门的知识。我所能做的,是就文学作品提供的材料,研究与北京方言有关的文化现象,如北京人的方言意识,他们“说”的行为,“说”的艺术,“说”背后的心理内容等等;并把说方言时的北京人,与其他场合的北京人联系起来考察。这些或许是惟文学(而非方言学、普通语言学)能提供的。

注释

〔1〕参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的侯仁之、金涛《北京史话》,北京出版社1984年版《北京历史纪年》等。

〔2〕参看《读书》1986年第12期第51页。

〔3〕据说“衚衕”=“胡同”,是源出蒙语的借词。蒙、满、汉文化的融合,是北京特有的文化现象。对此也有不同的说法。〔明谢肇淛《五杂俎》云:“闽中方言,家中小巷谓之弄。……元《经世大典》,谓之火衖,今京师讹为衚衕。”

〔4〕侯仁之在中译本《北京的城墙和城门·序》中说:“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作者对于考察北京城墙与城门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这在我们自己的专家中恐怕也是很少见的。”该书由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1985年8月北京第1版。

〔5〕《读书》1985年第9期。

〔6〕在《四世同堂》里,他借人物之口说:“……再抬眼看看北平的文化,我可以说,我们的文化或者只能产生我这样因循苟且的家伙,而不能产生壮怀激烈的好汉!我自己惭愧,同时我也为我们的文化担忧!”“当一个文化熟到了稀烂的时候,人们会麻木不仁地把惊魂夺魄的事情与刺激放在一旁,而专注意到吃喝拉撒中的小节目上去。”“……应当先责备那个甚至于把屈膝忍辱叫作喜爱和平的文化。那个文化产生了静穆雍容的天安门,也产生了在天安门前面对着敌人而不敢流血的青年!”“这个文化也许很不错,但是它有个显然的缺陷,就是:它很容易受暴徒的**,以至于灭亡。”较之《离婚》,《四世同堂》探索北京文化所及更深广,也因此时正是历史所提供的文化反思的机缘。

〔7〕老舍笔下的旗人说,“旗人也是中国人”,“旗人当汉奸罪加一等”(《茶馆》)。

〔8〕参看《世界文学》1985年第4期,雅·赛弗尔特回忆录《世界美如斯》。

〔10〕《悲剧的诞生》中译本第72页,三联书店,1986。

〔11〕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7~28页。

〔12〕老舍所写大家庭较之《激流》、《财主底儿女们》中的“家”,是非标准化的。比如其中没有家族统治者、拥有十足权威的封建家长形象。甚至小羊圈祁家所住四合院,也不是最合规格的,为此祁家老太爷对邻居那方方正正的宅院嫉羡不已。“非极端化”的生活依据,一方面是伦理结构的现代变动,另一方面则是小民生活中伦理事实与由官方所支持的伦理规范间的差异。社会关系的实际变动当着发生在平民尤其中下层社会时,较之其理论形态更具有灵活性多样性。于此我们再次感受到老舍笔下生活的平凡性质,他的非由流行理论出发,而由真切的生活体验出发的创作特点。

〔13〕北京旅游出版社刊印的《旧都三百六十行》,与北京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北京风俗图》(陈师曾画)记载、描摹旧北京小商人、小手艺人情状,可以见出北京的消费型文化特征,和旧式商业、手工业的繁荣。

〔14〕周作人《北京的茶食》:“……关于风流享乐的事我是颇迷信传统的。我在西四牌楼以南走过,望着异馥斋的丈许高的独木招牌,不禁神往,因为这不但表示他是义和团以前的老店,那模糊阴暗的字迹又引起我一种焚香静坐的安闲而丰腴的生活的幻想。……”《雨天的书》第68页,北新书局,1935。

〔15〕林海音:《我们看海去》。林语堂的《京华烟云》中也写到市声:“有街巷小贩各式各样唱歌般动听的叫卖声,串街串巷的剃头理发匠的钢叉震动悦耳的响声,还有串街串巷到家收买旧货的清脆的打鼓声,卖冰镇酸梅汤的一双小铜盘子的敲击声,每一种声音都节奏美妙……”萧乾则写到外国人对这街头音乐的沉醉:“一位二十年代在北京作寓公的英国诗人写过一篇《北京的声与色》,把当时走街串巷的小贩用以招徕顾客而做出的种种音响形容成街头管弦乐队,并还分别列举了哪是管乐、弦乐和打击乐。他特别喜欢听串街的理发师(‘剃头的’)手里那把钳形铁铉,用铁板从中间一抽,就会呲啦一声发出带点颤巍的金属声响,认为很象西洋乐师们用的定音叉。……他惊奇的是,每一乐器,各代表一种行当,而坐在家里的主妇一听,就准知道街上过的什么商贩”(《北京城杂忆·吆喝》第22~23页)。

〔17〕瞿秋白:《乱弹·谈谈〈三人行〉》(1932年3月),《瞿秋白文集》第1卷第450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

〔18〕〔清〕夏仁虎《旧京琐记》记北京的绸缎肆“其接待顾客至有礼衷,挑选翻搜,不厌不倦.菸茗供应,趋走极勤。有陪谈者,遇仕官则言时政,遇妇女则炫新奇,可谓尽交易之能事,较诸南方铺肆之声音颜色相去千里矣”(第97页,北京古籍出版社,1986)。梁溪坐观老人写琉璃厂书肆主人的“工应对,讲酬酢”,且有学识,“此种商业,与此种人物,皆将成广陵散矣”。见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琉璃厂小志》第34~35页。

〔19〕当然,诚实也是信用的保障。祁天佑的小布铺,“一向是言无二价,而且是尺码如一。他永不仗着‘大减价’去招生意,他的尺就是最好的广告”。言无二价,既是诚实,亦是保守顽梗,不知变通。因而美德当社会经济变动时反倒促成了古旧商业的没落。

〔20〕费孝通《乡土中国》:“……西洋的商人到现在还时常说中国人的信用是天生的。类乎神话的故事真多:说是某人接到了大批磁器,还是他祖父在中国时订的货,一文不要的交了来,还说着许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话。——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第6页,三联书店,1985)。现在读来,这一则商业神话的意味不免更是讽刺性的。

〔21〕文化空气的熏染使当代个体摊档也难有广州街头那种战场般的紧张气氛,买卖之间仍有一种暇豫从容:“买货的、卖货的、过路的、加上闲呆着没事儿看热闹的,像戏园子里一样地插科打诨,随随便便。停下来贫一句,又接着赶路、买卖、呆着……”(《封片连》)

〔22〕对旧式商人由道德方面的描写,由这一方面呈现的“老字号”与洋派商业的文化对比形态,不能不把历史道德化了。茅盾于同时期创作的《林家铺子》显示出与老舍的不同眼光,是可资比照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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