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李进忠因伤害罪判刑六个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026,1931。
[148]《木匠杀妻》,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5-18(7)。
[149]《武力解决一切》,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5-31(3)。
[150]《葛魏氏因通奸杀死其夫判刑6年8个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342,1933。
[151]《杀人犯法网难逃》,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1-24(8)。
[152]《刘荣泉因预谋杀人罪判刑十八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2955,1930。
[153]《白老因予谋杀人判刑15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345,1932。原题名有误,应为“预谋杀人”。
[154]《王屠氏因与其子王宴共同伤害儿媳致死判刑10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450,1934。
[155]《强迫服毒》,载《益世报》(北平版),1930-02-08(7)。
[156]《下野坤伶金友琴何残酷乃尔》,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8-01(7)。
[157]《掌班人虐待养女》,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4-04(7)。
[158]《两妓女服毒》,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8-11(8)。
[159]《那炳森因伤害罪判刑4个月、张景义因赌博伤害判刑一个月罚30元》,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174,1932。
[160]《王关淑端因杀死其夫判刑15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351,1933。
[161]《马玉山因伤害人判刑8个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604,1935。
[162]《甄明玉因强盗杀人案判无期徒刑》,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017,1931。
[163]《论凶杀》,载《世界晚报》,1935-08-28(3)。
[164]《宣外万寿宫西昨晨发现凶案》,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6-30(8)。
[165]《华大女宿舍发生惊人谋杀案》,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7-02(8)。
[166]严景耀:《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206页,吴桢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167]《看守所之董荣生活》,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6-29(8)。
[168]《连伤九命犯处死刑》,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8-16(8)。
[169]《平西绑票巨匪孟振邦前晚就擒》,载《益世报》(北平版),1928-09-07(7)。
[170]《北平市政府公安局关于绑票勒赎打死事主抢劫盗犯白子和等四名一案的训令》,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29456,1935。
[171]《北平市公安局侦缉队关于李进才等绑票小孩勒赎钱财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12649,1932。
[172]《北平特别市公安局关于马俊卿等人绑票勒赎并结伙抢劫一案的公函》,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06258,1930。
[173]《北平市公安局侦缉队关于马德良结伙持械枪杀事主绑票勒赎的呈(一)》,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15744,1933。
[174]《北平市公安局侦缉队关于张耀文等十五名绑票勒赎盗墓的呈(一)》,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15804,1933。
[175]《架走前清大官》,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9-06(7)。
[176]《虎口余生苏启兴叔侄脱险》,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1-01(8)。
[177]《票匪被捕》,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5-06(7)。
[178]《李家店发生绑案》,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1-16(8)。
[179]《平北小羊房土匪猖獗》,载《益世报》(北平版),1931-03-03(7)。
[180]《陷虎窟复堕娼门》,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4-29(7)。
[181]《北平市公安局侦缉队关于常振洲等五人绑票勒赎杀夫的呈(一)》,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39160,1936。
[182][美]季家珍:《历史宝筏》,10页,杨可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
[183]《急色儿行同禽兽露天奸污少女》,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