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资料2
我的教育活动的原则
像任何真理一样,这些原则也挺简单,只是需要承认它们是真理,用它们来充实自己,以它们来构建自己的教育活动。
第一条原则——爱儿童。爱是人类的太阳。太阳散发着光和热,没有光和热就没有地上的生命。教师应该散发出人的善良和爱,没有善良和爱就不能培养人的人道心肠。只要儿童感到,教师爱着他,真诚、无私地爱着他,他就会感到自己是一个幸福的人。爱可以使教育变得容易起来,因为爱是这样的一种美好的力量,它能引起(带给)儿童内心的和谐,促进他的成长,促使他对周围的人们抱善意和同情的态度。爱的教育不能容忍粗暴、压制、侮辱人格,不能容忍无视儿童的生活。所有这一切是教育上的黑暗势力,是教育的祸害,这种祸害能在一瞬间毁灭和毒害由爱和善良所照亮和点燃起来的儿童生活,在儿童的生活中播下惊慌、悲观和仇恨的种子。
第二条原则(它是从第一条原则中派生出来的)——使儿童生活的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这条原则的含义是,要关心儿童交往的各个领域,其目的在于保证儿童内心的舒适和心理平衡。儿童生活的任何一个交往领域都不应该刺激儿童,引起他的恐惧、不信任感、沮丧和屈辱感。在教育上,各个交往领域的不协调会引起儿童内心的迷惘,使他不知所措,极易陷入对一切都不满的心理状态。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就会开始故意与别人作对,甚至故意与父亲、母亲、教师作对,正是这样的儿童极易从“表面正经心里坏”中找到自己的归宿。教师应该弄清楚所有这些交往领域的情况,并根据教育儿童的目的去改造它们。
第三条原则——把儿童看作自己童年生活中的自我。这是使儿童相信教师、珍视教师的心地善良和接受教师的爱的可靠途径。同时,这也是认识儿童生活的捷径。只有在教师把儿童认作就是自己本人的情况下,才能深入研究儿童和他的内心活动。为了在今后更深入地理解这一原则的本质,我将从马克思的下述思想中得出自己的教育结论:“一个成人不能再变成一个儿童,否则就变得稚气了。但是,儿童的天真不使他感到愉快吗?他自己不该努力在一个更高的阶梯上把自己的真实再现出来吗?在每一个时代,它的固有的性格不是在儿童的天性中纯真地复活着吗?”
这就是我所坚信的主要思想和原则,我将以这些思想和原则去迎接新的6岁儿童班。
(摘自《孩子们,祝你们一路平安!》,281页,[苏]阿莫纳什维利著,朱佩荣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略有删节)
小资料3
仓桥先生论教育目标与幼儿
毫无疑义,没有教育目标的话,任何一种教育都是不可能存在的。然而,如果仅仅只考虑教育目标,也是不能进行教育的。如何使教育目标与教育对象的特质相适应——唯有在此点上下功夫并以此为起点,才会产生出教育的实践。在这一过程中,是目标至上,将之强加于教育对象呢,还是以教育对象为本,让目标去适应教育对象。也就是说,是按目标的要求把对象套起来呢,还是向教育对象逐步地展现教育目标:这两种不同的态度就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教育。
在幼儿教育中,是以成人的目的为主、将幼儿的生活套入其中呢,还是以幼儿的生活为主,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引导他们向着目标的方向发展,二者的差别涉及一个十分重大的问题。
所谓热心于教育,从来似乎多是热心于教育目标。而今天对教育的认识决不能仅停留在这点上了,我们需要既重视教育目标又尊重教育对象的那种“热心”。
在幼儿园教育中,应该有严肃而重大的教育目标,我们一刻也不能忘记这一点。但是,幼儿是不可能自觉理解这些目标的,他们只是想不停地游戏玩耍、蹦蹦跳跳。面对这样的对象,如果仅以设定的目标来制订一切计划的话,一定不会有好效果。强行那样做的结果是,要么强迫性地压制幼儿,要么强制性地拖着幼儿团团转。
有的人简单地认为幼儿园只是实现教育目的的场所,只要在教育内容方面也做得正确无误就很不错了。但我认为,仅仅如此是不够的。因为幼儿园作为幼儿生活的场所,其生活形态必须适合于幼儿。这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并不能说只要有好的目的就行了。
(摘自《幼儿园真谛》,[日]仓桥物三著,李季湄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拓展阅读
如果你还想进一步了解本章内容的话,可以阅读下列书籍和资料:
1。《教育概论》,叶澜著,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
2。《〈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解读》,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编写,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
3。《幼儿园真谛》,[日]仓桥物三著,李季湄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本章主要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教育重要文献汇编》,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2。《教育学基础》,杨小微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育部,2001
4。《现代教育论》,黄济著,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
5。《教育原理》,陈桂生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6。《教育人类学》,[德]博尔诺夫著,李其龙等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7。《民主主义与教育》,[美]杜威著,王承绪译,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8。《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