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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五 就业程序(第4页)

3。负责档案工资的核定调整,工龄连续计算;

4。为毕业生办理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5。代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业务;

6。负责管理毕业生的组织关系;

7。为毕业生挂靠户口关系;

8。负责接转毕业生的人事关系手续;

9。为毕业生办理出国(出境)政审呈报手续;

10。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毕业生人事代理的作用

1。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不同体制的单位,其人事劳动政策有显著区别,毕业生在不同体制单位中频繁流动会有许多人事问题需要衔接处理好。而毕业生人事代理业务对毕业生流动中个人的档案保存、工龄的连续计算、社会保险的接续、职称评定等问题都能发挥很好的衔接作用,使毕业生在人才流动中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实现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化。

2。帮助毕业生从烦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人事代理机构可以为毕业生迅速办理各项与其息息相关的福利及劳动人事事务,毕业生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的工作学习当中,免去了后顾之忧。

3。人事代理制度削弱了毕业生对单位的依附感,在这种用人机制下毕业生增加了工作的危机感和责任感,能够促进毕业生刻苦学习、努力工作,为单位创造更大的效益。

(四)毕业生人事代理的程序

根据毕业生的不同情况,毕业生人事代理手续办理程序也有所不同,具体程序分别是:

1。择业期内已联系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将有接收单位签章的就业协议交到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由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后签署人事代理意见。毕业生将就业协议送交学校,由学校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毕业生档案送交到省、市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接收单位报到,就业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直接落入省、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2。择业期内暂未联系到接收单位以及准备升学、出国的毕业生,持就业协议到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由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签署人事代理意见。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交至学校,由学校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其档案送交省、市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省、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户口落入省、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3。择业期满仍未联系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由学校将其报到证开具到生源地的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接收并管理毕业生的人事关系。

七、就业报到证的改签

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协议各方签约,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认真履行,不得随意毁约。协议解除必须经过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才可办理就业报到证改签。择业期内,办理就业报到证改签须提交的材料有:原《就业报到证》;原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毕业生改签就业报到证或与毕业生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文件材料;拟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接收毕业生的书面文件材料。其中,没有签订就业协议被介绍回生源所在地,并且在本地没有就业的,在择业期内跨省、跨市联系到接收单位的,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不签署同意改签的意见。

就业报到证改签须在两年的择业期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职人员的相关人事规定执行。

八、就业报到证遗失

就业报到证遗失的,应及时到当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内容包括:毕业学校、届别、专业、姓名、性别和报到证编号。然后将接收单位证明、报纸、个人补办申请等材料递交到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经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向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在审核材料后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重新办理报到证。

在择业期内,重新补发新证,并在备注栏里注明“遗失补发”;超过择业期的,不再补发新证,只开具遗失证明。

九、毕业证遗失

根据国家规定,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补办学历证明书具体程序如下:

1。毕业证书遗失后,应及时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提交补办申请,内容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名称、学历、学制、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等。

3。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准后,补发学历证明书。

4。由原毕业学校具体办理并加盖印章。

十、户籍关系遗失

1。本人写出书面补办申请,写清户籍关系丢失原因、迁出和迁入地点及编号等内容。

2。由户籍迁入地的户籍关系管理部门出具未入户的证明。

3。持本人申请、未入户证明、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到学校户籍关系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填写户籍关系补发审批表。

4。由户籍关系迁出部门依据迁出原始材料,核对无误后,给予审批补发,并在补发证件上注明原证件作废。

十一、学籍档案遗失

毕业生学籍档案材料很丰富,主要有:高考报名登记表;大学生登记表;入党、入团申请书和志愿书、思想汇报、发展对象考察表;军训材料;学生奖惩情况;学年鉴定表;成绩单;体检表;实习报告;毕业论文;毕业生登记表等以及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因此,学籍档案一旦遗失,将会给学习和工作带来很大麻烦,需要花费很大精力去补办一些材料,重建一份档案,有些材料甚至无法补办。即使有些材料能够补办,也已经不是自己当时情况的真实完整记录了,会给自己带来终身遗憾。

一般来讲,毕业生档案由学校通过机要渠道转递,或由学校安排专人递送,各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发生遗失的概率较小。即便是一时找不到,最大的可能是因地址不详,机要局投递不到,这时可向学校询问档案是否已由机要局退回学校,或向学校查询档案投递的机要号,然后请机要局查找档案的具体投递地址。

一旦出现学籍档案遗失,应由用人单位开具证明,本人写出书面补办档案的申请,经学校学籍档案的管理部门审核无误,才可以按照原档案内容到各有关部门补办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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