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津贴和补贴: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而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补贴,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受特殊因素的影响而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2。工资形式,是指计量劳动和支付工资的方式。当前主要有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两种形式。
(1)计时工资,是按照单位时间工资率(即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是在一定技术条件下,根据职工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或工作量,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年薪,又称年工资收入,是指以企业财务年度为时间单位所计发的工资收入。
(三)工资保障
1。最低工资保障
(1)最低工资概念: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最低工资组成:下列各项不作为计算最低工资的部分:加班加点工资;特殊作业津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3)最低工资制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
2。工资支付保障
(1)工资支付一般规则:货币支付规则;直接支付规则;全额支付规则;定期支付规则;定地支付规则;优先支付规则;紧急支付规则。
(2)禁止非法扣除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应当支付赔偿金;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六、劳动保护与劳动争议
(一)劳动保护的概念和特征
1。劳动保护的概念
劳动保护,又称劳动安全与卫生或职业安全与卫生,是指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保护。
2。劳动保护的特征
(1)保护者为用人单位,受保护者为劳动者;
(2)保护对象是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3)保护范围仅限于劳动过程。
3。劳动保护的基本内容:
(1)劳动保护的立法和监察。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属于生产行政管理的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班加点审批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及特殊保护制度;二是属于生产技术管理的制度,如设备维修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2)劳动保护的管理与宣传。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安全技术。为了消除生产中引起伤亡事故的潜在因素,保证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在技术上采取的各种措施,主要解决防止和消除突然事故对于职工安全的威胁问题。
(4)工业卫生。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避免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职工健康,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在生产中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的总和。它主要解决威胁职工健康的问题,实现文明生产。
(5)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6)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二)劳动争议的概念、特征与处理程序
1。劳动争议的概念
劳动争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以劳动关系为中心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狭义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发生的争议。
2。劳动争议的特征
(1)特定的当事人;
(2)特定的内容;
(3)特定的表现形式。
3。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可以用“一调一裁两审”来概括,即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除先进行协商外,可以申请劳动调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意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程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一调一裁两审”的制度将仲裁作为诉讼的一个前置程序,不经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