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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瑞典学前教育(第2页)

该课程在基础上受瑞典社会文化的特点以及卢梭、皮亚杰及福禄培尔的影响,注重以儿童为本位,将其视为能干的学习者、活跃的思想者及投入的行动者。他们认为幼儿有巨大的潜能,有自己对世界的看法,并能利用各种机会来促进学习。

瑞典学前教育的具体目标是:(1)促进幼儿学习能力、社会性、情感、体力、语言、智力的发展;(2)丰富幼儿的知识和经验,使幼儿能了解、热爱本民族文化,并能尊重和接受外国的文化;(3)使幼儿学会理解自己及周围的环境,培训幼儿良好的自我意识;(4)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成长;(5)培养幼儿的民主精神、乐于助人的品质,与人合作的能力和责任感。可见,瑞典学前教育的目标涉及儿童的保育和教育两大方面。瑞典的学前教育课程没有对幼儿的成就做出正式的评价。瑞典并不像许多国家那样十分重视所谓狭义的以读写算为主要内容的“入学准备”。

瑞典十分注意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的、充满各种刺激的环境。幼儿教育机构以主题的形式,让幼儿通过日常生活、游戏、劳动制作等活动去发现、探索,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得到成长。近几年来,瑞典学前教育格外重视利用社区的教育资源为幼儿服务,经常组织幼儿外出观赏动物和植物、滑雪、溜冰、游泳等。对于5~6岁的孩子,很重要的一项活动是让他们具有即将上学的心理准备。老师带他们去参观将要上学的学校,认识一些将要上学的大朋友,同学校的老师见面,了解学校生活和教学设施,从而在心理上做好准备。对于那些残疾儿童,尽可能地将他们安排在普通的幼儿园中,让残疾儿童与正常儿童在同一环境中生活。此外,瑞典的幼儿学校很重视与家长的合作。家长不仅可以提出建议,还可以参加学校的相关活动。老师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每年都举行家长会,让家长们在一起交流教育孩子的体会,这对于促进儿童发展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4。学前教育师资与学前教育科研

学前教育工作人员包括幼儿教师、保育员、家庭式托儿所提供者和课后托管班教师。

幼儿教师:必须完成3年半的大学教育的课程,要学习幼儿发展、家庭社会学和教学法等课程。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师的合作与反思能力。学费全免,读书期间可申请低利息助学贷款。学成后可在学前教育机构、小学附设学前班和开放式学前教育机构工作。

保育员:课程为三年中学课程的一部分,需学习照顾幼儿及发展心理学等课程。因为是中学教育的一部分,不再另收学费。学成后可在学前教育机构、开放式学前教育机构以及家庭托儿所工作。保育员成为母亲之后,也可选择在自己家中当居家保姆。

家庭式托儿所提供者:一般不需要特别的资格证书。全国教育处规定家庭式托儿所提供者的培训和资格应与幼儿园的保育员相当。70%的家庭式托儿所提供者要么具有保育员资格证书,要么接受强制性的50~100小时的入门训练。课后托管班教师接受的教育与幼儿教师一样,但在课程中强调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合作。

总体而言,瑞典的教师培养课程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重视不同层次教师的合作。另外,考虑到残疾儿童和正常儿童一起受教育,瑞典重视对普通教师进行特殊教育训练,注重降低教师与儿童的比率。

在职培训方面,瑞典没有法定的教职员工每年培训的最低时数,但各地方政府已关注到了幼儿教师和家庭式托儿所提供者等的培训。

瑞典的学前教育师资质量比较高。1998年,共有96000人在学前教育机构工作(84000人为全职),其中60%受过相当于大学程度的训练,所有工作人员中5%为男性。此外72%的家庭式托儿所提供者受过训练,比例已高于1990年的41%。[2]

瑞典很重视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政府对此项活动给予了经费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学前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着重对儿童分组方法、特殊儿童的教育策略、父母参与学前教育的方式、幼儿园一日活动的组织形式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建立了电脑网络系统,储存、传播国家发展幼教的纲领性文件和幼教科研究成果,为推动学前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作出了贡献。

(三)瑞典学前教育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瑞典的学前教育最有特色的是不像其他国家那样依幼儿年龄或服务性质来划分主管机构,而是由单一机构负责0~19岁的教育及保育,致力于提供有组织、有弹性的学前教育系统。同时加强各系统间的联系,既在制度上鼓励各种学前教育机构、义务教育系统与课后托育系统紧密合作,又在课程规划、工作人员与教师培养上具有连贯性。

虽然瑞典对于学前教育投入很多,但仍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学前教育的质量问题。首先是政府补助的减少。20世纪90年代以来,瑞典政府减少了幼儿保育的补助费用,但幼儿的入学率却增加了,教师无法在规模大的班级中兼顾太多的学生,影响了教育质量。其次是地区间差异过大。因为瑞典实行地方分权,地方政府对当地的决策拥有很大的权力,造成了地区之间学前教育机构服务质量的差异。尤其在资源匮乏的地区,资源短缺和管理不足影响了学前教育质量。最后是师资问题。虽然瑞典幼儿教师的职前培养的质量很高,但因为社会的变迁,教师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多元文化、双语文化等内容的在职进修。

二是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评价和研究问题。瑞典对于不同类型的学前教育机构缺乏有效且公正的监督机制,尤其是针对家庭式托儿所。中央主管部门职权的转移(由健康及社会事务部转移至教育科学部)和负责监督学前教育质量的小学校长知识及策略欠缺导致了上述现象。因此校长们需要接受额外的专业技能和相关培训。学前教育的研究应为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服务,注意与监督机制加强联系,扩展研究与评价的范围,并提供充足的研究资金。

针对上述问题,瑞典政府在下列方面做了改进。

第一,促进教育公平。为使学前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系统,瑞典政府对学前教育进行了扩展和改革。所有的地方政府都在采取措施力图保证所有幼儿(3个月以下的除外)的入学权利。2003年,瑞典颁布了一项政府法令,取消了对家庭状况的限制,所有4~5岁幼儿进入学前教育机构都是免费的。有双语背景的3岁以上的儿童每天上午可在学前教育机构接受3个小时的免费教育。各地方政府都收到了中央政府划拨的资金,2001~2003年,政府增加了56亿瑞典克朗以推进该法案的实施。

第二,提高质量。2004年国家划拨20亿瑞典克朗到各地方政府,目的是重新聘用6000名幼儿教师和保育员,以缩小班级规模和提高师生比(目标是0~6岁儿童的平均师生比为1∶5)。这项措施在年龄大的儿童中已经开展。此外2004年9月的一份关于质量的政府报告在教职员工、夜间和周末开设的学前教育机构、课程发展要反映多元文化等方面做了规定。

学前教育机构将会像其他学校教育系统一样收到年度质量报告,全国教育处正在制定国家质量指标。为提升教育质量,2002年,瑞典开展了一项面向幼儿教师、学校教师和业余时间工作的教师的教育计划,主要是心理学和教学方面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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