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老年互助服务和志愿者为老服务
一、相关文件
(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8条
发扬邻里互助的传统,提倡邻里间关心、帮助有困难的老年人。鼓励慈善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倡导老年人互助服务。
(二)《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任务措施第11条
推动开展社会养老事业志愿服务。积极组织职业院校、本科院校在校生到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家庭等进行志愿服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激发从事养老服务事业的热情。采取学校与城乡社区对口服务等形式,组织学生关爱、帮扶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农村留守老人。
(三)《关于在全国推广“菜单式”志愿服务的通知》
泰安市“菜单式”志愿服务是将具备一定专业特长的志愿者信息汇集成册,向社会公开,让居民像进饭店点菜一样选择志愿者为自己提供服务。具体做法分为“备菜”“点菜”“送菜”“评菜”四个流程。“备菜”,即建立“菜单式”志愿服务志愿者名录,并向社会公开,作为居民“点菜”的“菜单”;“点菜”,即社区或居民根据自身志愿服务需求,对照“菜单”,以“点菜”的方式选取志愿服务;“送菜”,即志愿服务站或志愿服务联合会的工作人员从“菜单”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志愿者,该志愿者在社区志愿服务站登记后,按照居民需求,在指定时间段和指定地点,为居民提供所需的志愿服务;“评菜”,即志愿服务结束后,由居民填写《志愿服务评价卡》,对志愿者的服务质量作出评价,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