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老年服务内容和形式
一、相关文件
(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
2005年3月,民政部出台《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两种基本方式:一是以城市市辖区和县级市为单位,先试点,后推广;二是以大中城市举办的各类养老机构为单位,开展示范活动。截至目前,民政部已先后命名多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
(二)《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4年1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等12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涉及主要任务包括:开展信息惠民国家示范省市创建工作和社会保障信息、健康医疗信息、优质教育信息、养老服务信息、就业服务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共安全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家庭服务信息等9项惠民行动计划以及信息惠民综合试点行动计划。
(三)《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民政部于2013年10月31日出台《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和标准化建设,整合公共服务信息资源,采取窗口服务、电话服务和网络服务等形式,面向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平台。《意见》明确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建设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系统、整合社区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规划布局、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管理等,指导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社区老年服务信息化建设。
(四)《关于建立养老服务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的意见》
为了因地制宜地在城乡之间、养老机构之间、跨地区之间建立养老服务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2013年12月,民政部出台《关于建立养老服务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的意见》,提出了具体包括开展人员培训、加强互助合作、分享管理经验、提供技术指导、加强设备支持等五大任务。
(五)《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
2014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提出三项工程目标。
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到2015年,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病床数(含住院护理)达到4。97张。到2020年,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的比重快速提高,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服务能力大幅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病床数(含住院护理)达到6张,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25%,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更加丰富、结构更为合理的健康服务体系,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床位数指标与修改后的《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保持衔接)。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2015年,基本形成规模适度、运营良好、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社区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40张。
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到201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有条件的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普遍建有体育场地,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广覆盖的体育健身设施体系。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城市公共体育场、群众户外健身场地和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普及,每个社区都有便捷的体育健身设施,每个行政村都有适合老年人的农民体育健身设施。
(六)我国居家养老推进典型案例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于2004年3月出台政策,试行为高龄、独居的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4年9月开始,这一政策在全区65个社区中全面推行。主要内容是:由海曙区政府出资,向非营利组织——星光敬老协会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区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员,每天上门为辖区内600余名老人服务。服务员的主要来源是社区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与此同时,招募义工为老人服务。服务方式包括“走进去、走出来”。“走进去”指服务人员走进老人住所提供服务。“走出来”指让老年人走进具有各种服务功能的街道社区“日托中心”和各种老年民间组织。为了满足24小时托老护理需求,2006年还成立了居家养老照护院。
(七)社区养老案例
北京市已经建成102个养老照料中心,使近120万名老年人享受到了便利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的养老照料中心有专为老人设计的浴室、一键式呼叫器等设置外,还有治疗室、观察室、内科诊室和中医诊室等全套的医疗服务设施。完善的医疗服务是老人最看重的,这些医疗设施不仅可以服务在这居住的老人,服务的触角还可深入到街道内其他社区的老人。居家养老中心不仅要服务机构内的老人,更重要的是可以服务周边的老人。养老照料中心未来还将开设“虚拟养老院”,“虚拟养老院”的服务主要以失能、半失能老人为主。老人通过电话或网络甚至呼叫器的一个指令,就可以“接通”中心的监控平台。工作人员可上门提供餐饮、就医或者解决紧急状况等服务。
(八)北京公办养老机构新动态
2015年7月29日,北京市民政局等三委办局联合发布《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及评估管理办法》《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入住老人须接受入住资格审核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公办养老机构如有空余床位,可向社会老人开放,但将按市场价格收费。2015年8月1日起北京市公办养老院主要限定四类老人入住申请:
(1)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包括城市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对象;
(2)困境家庭保障对象包括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
(3)优待服务保障对象包括享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因公致残人员或见义勇为伤残人士等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中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
(4)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包括失独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