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幼儿文学的创作要求
一、幼儿心理特点与幼儿文学的创作
3~6岁的幼儿刚刚掌握语言,词汇不丰富,不能理解复杂的句式;具体形象思维占优势,分析、综合、概括的能力较低,抽象逻辑思维至6岁左右才开始萌芽。
(一)感知觉
文字性的作品是由家长或教师讲述、朗诵,幼儿聆听。受听觉水平的制约,幼儿难以理解过于书面化的词句,会影响对作品的感受。作品的内容适于多着墨于外部形象的描绘,人物的心理活动和大段的独白不适于幼儿文学作品。幼儿运用视觉器官感知作品插图时,明显表现出感知的选择性和目的性。他们感知的特点常常是大轮廓、粗线条的,容易抓住作品形象的外部特征。幼儿空间知觉发展水平较低,深度视觉尚未发展,为他们创作图画读物或插图时,背景要简单,避免重叠现象。幼儿的时间知觉发展较迟,还不能掌握“月”“年”“年代”的概念,在作品中最好用“从前”“很久以前”等笼统的时间词汇。
(二)注意
幼儿的无意注意占优势,刺激物的物理特性和个人兴趣是引起无意注意的主要因素。鲜明的颜色、生动的形象、夸张、有变化的刺激物及个人感兴趣的事物,容易引起幼儿的无意注意。为适应幼儿特点,幼儿文学读物的篇幅不宜过长;作品的开头不仅要生动,而且要尽量简短,尽快展开情节;故事情节要生动、曲折、有趣,对幼儿有吸引力。
(三)记忆
幼儿无意记忆占优势,幼儿所获得的知识经验大多是无意记忆的结果,且形象记忆优于词语记忆。幼儿无意记忆的效果依赖于客观事物的性质,识记对象直观、形象、具体的物理特点容易引起幼儿的集中注意,激起幼儿的情感,容易被幼儿在无意中记住。因此,作品的人物形象鲜明、情节曲折、有悬念的故事、富于幻想的童话、语言合辙押韵、朗朗上口的诗歌等有利于幼儿记忆。幼儿后期有意记忆逐渐发展,可以回忆已有的经验和复述学过的文学作品。
(四)思维
幼儿以具体形象性思维为主,依靠事物在头脑中的颜色、性状、声音等生动形象来思维。幼儿思维过程中常常以自己的生活经验为依托,能够掌握代表实物的概念,不易掌握抽象概念。抽象逻辑思维要到五六岁才开始萌芽,但概括能力还较低。为幼儿创作时,在题材方面,需要选择他们熟悉的事、熟悉的人为主要内容。在情节方面,要注意他们判断和推理的能力是从理解事物的外部联系逐渐发展到理解事物的内在联系,从对事物比较简单、表面的评价发展到比较复杂的评价的特点,作品情节的曲折性和复杂性要慢慢发展。
(五)想象
在幼儿想象中,无意想象占主要地位,属最简单的、初级的想象。这一水平的想象无预定目的,想象的主题容易变化,有时分不清想象与现实;幼儿想象的过程常受外界事物的直接影响,大多在具体形象的水平上进行,进行创造性想象的能力还很低;幼儿的想象往往不追求达到一定的目的,只满足于想象的过程。为幼儿创作时,幻想、比喻、拟人、夸张、荒诞、变形手法的运用有利于促进幼儿想象力的发展。
(六)情感
随着幼儿情绪的分化,情感的表现逐渐显露,发展的趋势越来越丰富和深刻,逐渐出现道德感、美感、理智感等高级情感。幼儿情感大多受外界事物刺激而产生,“以情动人”的文学作品、形象性强的作品极易使幼儿受到感染,使他们潜移默化地了解什么是美的形象和行为,什么是丑的形象和行为,逐渐形成他们的社会性情感和审美意识。
(七)语言
幼儿期虽然是语言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但言语发展的水平还处在低级阶段。幼儿的词汇量有限,对词义的理解还很肤浅,对代表抽象意义的词较难理解,对多义词只能了解其最基本或最常用的意义,对词的转义就更难理解了,如用“甜”表示味道,幼儿能理解,如说某某幼儿长得“甜”,幼儿就不懂是什么意思,甚至有的幼儿会反问:“你舔过她了!”又如用高矮、美丑描述人的外部特征,幼儿可以理解,但用这些词去形容人的内在品质是美还是丑,是高大还是矮小,幼儿就难以理解了。为幼儿创作时,用词要具体、浅显、形象生动,句子口语化,幼儿既易于理解,又能促进其语言的发展。
二、对幼儿文学作品的创作要求
鉴于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为他们创作文学作品和知识读物,在题材、主题、形象、情节、结构、语言、体裁方面都有特殊的要求。
(一)题材
题材是指作者把现实生活中积累的素材选择出来,经过集中、提炼和虚构而成为文学作品材料,即作品中描绘的具体事物。为了能较准确、概括地把握儿童文学题材特点,常用“母题”这一概念来概括题材。“母题”的概念比“题材”的概念更抽象,居于更高层次,它所指的是一种审美眼光、一种艺术氛围、一个相当宽泛的审美范围。概括地讲,有爱的母题、顽童母题、自然母题和成长母题等。
幼儿文学作品的题材需要广泛多样,以利于幼儿在德、智、体、美、育各方面的发展。但他们受思维水平的限制,认识周围事物总是紧紧依赖于直接的生活经验,也可以说直接生活经验是幼儿思维活动的支柱。基于这个特点,幼儿文学作品的题材应以他们熟悉的生活为主,如家庭、幼儿园或小学的日常生活等,但也不能为适应幼儿的特点,把取材的范围只限于幼儿的生活经验之内,应以他们生活经验为起点,向外“伸展到自然环境、科学家的创造等”(陈伯吹语)。因为幼儿文学作品负有帮助幼儿扩大眼界、逐渐掌握一些间接知识和经验的任务,在作品的内容中,不可避免会有某些与幼儿生活经验有一定距离而又为教育所需要的内容,如反映成人生活的题材(英雄事迹、科学家的发明创造),富于幻想色彩的历险题材,从神话传说、民间故事中取材、改编的作品等。
选择幼儿不熟悉的生活为题材时,必须注意选材的角度,选择那些幼儿借助原有的生活经验能理解的内容。如反映国家建设成就的题材幼儿比较生疏,而金近写的《小鲤鱼跳龙门》的童话,是通过小鲤鱼跳“龙门”(指水坝)以后所看到的景象表现了水库建设的宏伟和美丽。给幼儿讲水库建设,只需要告诉他们水库建设起来了,建设得非常好就行了。鲁兵写的《老爷爷搬家》,通过老爷爷几次搬家反映工业建设发展很快,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故事中所讲的“家”越搬越好,工厂越盖越大,这是幼儿所能理解的。
幼儿文学作品的题材之所以强调以幼儿熟悉的生活为主,借助熟悉的事物去认识、理解不熟悉的事物,是因为表象在幼儿认识事物中起着重要作用。表象是人们感知客观事物后在大脑中留下的痕迹,遇到相当的信号刺激,就会在大脑中再现该事物的形象,即感知觉的痕迹在适当条件下的复活。幼儿熟悉的事物就是“相当的信号刺激”,它们可以在幼儿头脑中唤起一系列的表象。这些表象能帮助幼儿理解作品的内容,使他们感到亲切,很自然地受到感染。如果作品的内容不能唤起幼儿任何表象,就可能成为无关刺激,引不起他们的兴趣,也就谈不上受到什么感染和教育了。
为了扩大幼儿的眼界,满足幼儿的求知欲与好奇心,幼儿文学作品中知识性题材要占较大的比重。给幼儿创作这一类题材的作品,要与科普读物有所区别,一定要注意用文学的手法形象地表达知识,如《小蝌蚪找妈妈》《啄木鸟医生》《谁的本领大》等都是知识性与文学性兼顾的优秀作品。
(二)主题
幼儿对作品的理解受生活经验制约,对事物的理解多停留于表面现象。他们多数是用“好人”或“坏人”来区分人物,只注意故事情节,对作品的主题思想常常不甚了解。因此,对幼儿文学作品要求单纯、浅显、鲜明,不能过分含蓄。如有的作品主题有些费解时,成人可以帮助幼儿释疑,以助其正确理解作品的中心思想。
幼儿文学读物的主题主要有三类:
道德性主题,是以形象告诉幼儿什么是“好”或“不好”,什么是“对”或“不对”的作品。
知识性主题,是以丰富幼儿知识为主题的作品。
娱乐性主题,或称兴趣性主题、无主题之主题,是指不强调作品一定要有什么“意义”,而是以愉悦幼儿为目的的作品。
幼儿文学的创作要防止违反文学创作规律的“主题先行”倾向。如为了培养幼儿某方面的品德,就编一个没有素材依据的作品,借用作品中人物的语言来讲道理,把作品的主题思想讲得明明白白。这样简单对应的创作方式很难写出受到幼儿喜爱的作品。
(三)形象
幼儿模仿性强,分辨是非能力差,这就需要在作品中塑造值得他们学习和效仿的形象和行为,不宜过多地写反面的东西。在需要反映一些反面东西时,要态度鲜明,使幼儿能明确地感觉到哪个好,哪个不好。
幼儿好动,喜欢活灵活现的人物(或角色),不喜欢沉默寡言的人物。对《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故事中的人物,幼儿都喜欢孙悟空,不大喜欢唐僧。另外,幼儿普遍喜爱动作多的故事,《萝卜回来了》《小羊和狼》之所以能受到几代幼儿的喜爱,是因为作品中对动作的描绘符合幼儿好动的特点,能唤起幼儿对形象的注意,有助于对人物(或角色)行为的理解。
幼儿感知觉能力比较发达,感知的特点是大轮廓、粗线条的,容易抓住人物具体的外部特征,但抽象逻辑思维能力很低,还不具备透过现象分析、体验人物内心世界的能力。他们对大段的心理描写或独白普遍不感兴趣。人物形象的外部特征生动突出,不仅可以吸引幼儿的注意,还可以帮助幼儿掌握人物的性格特征和作品内容。
幼儿文学读物中的文学作品部分,与成人、少年儿童文学不同,作品中不强调形象的典型化。为适应幼儿知识、经验有限,难以理解复杂性格形象的特点,幼儿文学作品中的形象一般是类型化的人物形象(含童话中的拟人形象),如“狼外婆”是凶狠狡诈的类型,“灰姑娘”是勤劳善良的类型,“十兄弟”是智勇超群的类型。这类人物形象的特点是:一出场,性格不再有变化;人物的共性掩盖了个性;环绕人物的生活细节都趋向单一化。这类形象易于理解和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