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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叙事性幼儿文学作品的教育活动(第2页)

(2)讲好故事的技巧是语调的变化。讲述故事过程中,教师声音高低、快慢的变化,可以形成不同的语调。这种变化代表着对不同事物的不同态度,表现出各种各样的思想感情。这种对声音运用的技能技巧,就是讲故事的艺术。构成不同语调的因素有:

①发音正确,声音的高低、速度、停顿适当。讲述故事一定要用普通话,发音要正确,吐字要清楚;声音的高低以全班幼儿都能听到为宜;音量应随情节的变化而变化,表达气愤的语句,声音自然要高些,表达忧愁的句子,声音应比较低沉;每句话中代表主要意思的词,在讲述时要着重表示出来,声音可稍高一些。讲故事时的语言速度要和作品内容相协调,不同情况应运用不同的速度。一般地说,讲故事要比平时说话速度慢,给小的幼儿讲更要注意这一点。在讲述过程中,开始讲述应稍慢一点,以便集中幼儿的注意力,但过慢也容易使幼儿感到疲劳。讲故事时,语言要有停顿,作品中有标点符号的地方,是自然停顿的地方。有时需要突出某个地方,引起幼儿注意或思索,即使在没有标点符号的地方也可停顿,但这种停顿一定要适当,停顿不当会影响效果。

②语言表达方式要符合作品中人物的特点。作品中人物的年龄、性别、性格等不同,语言表达方式也应有所区别。从速度上看,小的幼儿和老人讲话慢,少年儿童讲话快。从音调上看,儿童高,老人低,小姑娘清脆。另外,男、女、好人、坏人、不同性格的人,在讲话上也要有区别。

③语言要生动。给幼儿讲故事除了运用语调的变化来提高语言的生动性外,还可适当加些象声词,如用“吱扭”形容开门的声音,用“哗哗”形容流水或下雨的声音。其他如动物的叫声,交通工具的声音,自然界的各种声响等,都可用象声词去形容,这样可使故事讲得有声有色。

另外,讲故事时的表情、动作、眼神,要符合作品规定的情境,要随着情境的变化而变化。

3。教师讲述故事过程中应注意的要点

(1)创设好讲故事的环境。为了使幼儿能集中注意听故事,教师要创设安静、整洁的环境,避免多余的物品分散幼儿的注意。座位的安排,应保证每个幼儿都能清楚看到教师的表情和动作。讲故事前,教师要先稳定幼儿的情绪,集中他们的注意力,要在安静的气氛中用富有情感的语调来激发幼儿听故事的兴趣和愿望。在大班,如果是讲述著名作家写的故事,可向幼儿介绍作家姓名,展示作家照片,以培养幼儿对作家和作家劳动的热爱与尊敬。

(2)教师讲述故事要富有感染力。教师应力求使自己的讲述生动形象,富于情感,以引起幼儿的想象,激发其情感,使故事内容能在幼儿头脑中呈现出一幅幅图画来,使幼儿对故事不仅有所知,而且有所感,强化对故事的理解。

(3)恰当地解释新词。在讲述过程中,对新的词汇要进行必要的解释。这种解释应简短而自然地进行,尽量不中断故事。如故事中有这样的句子:“他穿过一片密密的荒林。”“荒林”是新词,而“树林”是幼儿早已熟悉的词,这时教师可不中断故事,自然地把“荒林”解释为:“就是没有人去过或没有人管理的树林。”让幼儿由此及彼,就比较容易懂得“荒林”一词的意思了。对作品中优美的艺术语言,要有意识地引导幼儿去注意它们,帮助幼儿理解词义,想象这些词语描绘的形象,体会它们的美,并启发幼儿在以后的讲述中去学习运用它们,以丰富幼儿的语言。

(4)讲故事过程中不适宜提问。在讲故事过程中一般不适于向幼儿提问,特别是那些内容丰富,情节曲折、紧张的故事,更不适于中间提问,否则会影响作品情节的连贯性。有些介绍自然常识或卫生习惯的故事,中间可以提问,但问题应简单,一两句话就可回答清楚。在教师的讲述结束后,如还有时间,可适当提一些问题,了解一下幼儿理解故事内容的情况。对大班后期的幼儿,还可引导他们对作品进行讨论。

(5)直观教具的运用。鉴于小班幼儿主要是依靠具体形象的、直观的形式认识事物,教师给他们讲故事,有时需要直观教具辅助进行。除小班外,一般在第一次讲述故事时,都不宜采用直观教具。因为当幼儿对作品内容还没有了解,对作品中的艺术语言还生疏的情况下,很容易被这些具体形象的东西所吸引,分散注意力,影响对作品内容的感知。所以直观教具最好是在幼儿已初步掌握作品内容以后,伴随教师第二次讲述故事时再行出现,使幼儿能具体形象地再一次感知作品的内容。选用什么样的直观教具,要根据作品内容和客观条件的可能性来决定。选用的直观教具要形象逼真,色彩鲜明,人物之间、人物和背景之间以及各物之间的比例要适当。教具要随着教师的讲述逐步出现。

综上所述,教师讲述故事是否成功,主要涉及以下因素:

①教师所选择的作品是否适合听众;

②教师对故事内容的熟悉程度;

③教师讲故事语言速度的快慢、清晰程度、声调的质量是否恰当;

④讲述故事时是否适当地伴随了表情;

⑤幼儿能被教师讲的故事所吸引;

⑥教师出示直观教具是否恰当;

⑦幼儿坐下来后,教师能否看清楚他们每一个人的面孔。

(二)幼儿复述故事

1。培养幼儿复述故事的作用

(1)培养幼儿口语表达能力。对于低幼儿童而言,完整地表达出故事内容有一定的难度,这很容易引起幼儿的失败感和挫折感。如果幼儿长期经历这种失败的经验,就会产生习得性无助,从而失去尝试的信心和勇气。因此,复述是幼儿首先学习的一种讲述形式,它是用富有表现力的口语对文学作品的再现,在培养幼儿的表达能力时,要由浅入深地进行。开始只能以有顺序地讲出主要情节为标准,幼儿达到一定的熟练程度后,可以再通过对语句的停顿、轻重音的变化来进行指导,让幼儿在讲述中表达出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和感情。

(2)激发幼儿合理想象。想象是人脑对已储存的表象加工改造形成新形象的过程。[16]阅读作品的过程,不仅是幼儿欣赏的过程,也是幼儿发展思维的过程。在众多文学作品中,作者为读者留下空白和暗示线索,引导读者对已存在的信息进行合理加工和联系,从而创造出新形象和新想法。以经典儿童作品《隧道》[17]为例:当妹妹爬进隧道寻找哥哥时,遇到了一片恐怖的森林。仔细观察,大树的形状里竟隐藏着狰狞的野猪、阴险的狼外婆、可怕的斧头和咆哮的断臂熊。这些形象都是幼儿在故事中经常见到的,在阅读时只有启发幼儿仔细观察和合理联想,才能让幼儿在自我发现中体验到一种不一样的快感与兴奋。其实,文学作品中的想象多是来源于生活。如果没有想象,生活将是一片苍白与乏味。因此,在阅读作品中对幼儿进行想象力的培养,将会使儿童的想象能力不断得到提升,为儿童未来的生活埋下一颗丰富想象和学会欣赏的种子。当让幼儿把已听过的故事复述出来的时候,会在回忆的基础上,自然地融进自己的想象、思考,编织出原故事中没有的细节、对话等。

(3)加深对作品的理解。幼儿把听过的故事经过复习、回忆的过程,重现故事中角色的行为、语言,并将其用自己的语言重述出来的时候,一定会加深对作品中情节的理解,对其认知水平的提高,情感的体验都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2。对幼儿复述故事的要求

3~4岁小班幼儿要到后期才能在教师帮助下复述短小的故事。教师的帮助体现在:

(1)教师和幼儿共同复述,教师讲开头、结尾,让幼儿讲出故事的主要情节;

(2)在教师有顺序的提问下进行复述;

(3)提示词或句的方式,帮助幼儿完整地复述。

4~5岁中班大部分幼儿开始还需要在教师帮助下复述,以后再逐渐过渡到独立复述故事。

5~6岁大班幼儿能有顺序地、有表情地复述。大班后期还可复述内容稍复杂一些的故事,力求达到复述完整、连贯,无重要的遗漏;复述时要运用原作的词和句子,或能恰当地用同义的词句;发音应清晰,语调富有表现力。

3。选择适合复述的作品

教师给幼儿讲的故事中,不是每个故事幼儿都能复述。适合幼儿复述的故事在作品的题材方面,应为幼儿所熟悉或易于理解,能唤起幼儿想象和情感。故事的篇幅较短,情节生动有趣,结构简单,有适当重复,对话较多的作品。以下列举的作品为适合幼儿复述的优秀作品,以作品的难易程度为序分有:《拔萝卜》《小兔乖乖》《三只蝴蝶》《萝卜回来了》《小羊和狼》《小马过河》《金鸡冠的公鸡》《金斧头》《小蝌蚪找妈妈》《七色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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