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我轻轻朝前踏进一步,刀刃在江风里泛着冷光,直视对面的藏獒:“没错,我叫吴良。”?
“嗯,吴良。”藏獒缓缓点头,目光扫过我身侧,“那你旁边这位,肯定就是邱臣了,把丁疯子都捅服的邱臣。”
?邱臣眼皮都没抬,甚至连看都没看藏獒一眼。
?藏獒咧嘴一笑,露出满口黄牙,言语中满是挑衅:“原本还担心狐狸不来,你们代表不了星瀚,现在好了,樊强的三个门徒全来了,打服了你们,星瀚让出来归我藏獒,你们老城口应该没啥意见吧?”
“打不服的。”
我笑了,笑的狰狞:“今天要么你打死我,或者,我把你给打死。”
“艹,你狂个几把。”
藏獒身边的长毛破口大骂:“赵天乐和邱臣能够被樊强收为门徒我能理解,你他妈是个什么东西,也有资格做樊强的门徒?”
“有没有资格,试试不就知道了。”
我也懒得和藏獒这群人废话,当即扬起了手中的开山刀:“给我砍。”
说完,我第一个朝着对面冲了上去。
一瞬间,邱臣和赵天乐也跟上了我的步伐,紧接着大双、小双以及赵天乐的那群兄弟,也全都举起了手中的家伙,跟着我朝着前面冲了上去。
对方见状,也没有任何的犹豫,藏獒大手一挥,身后几十人如鱼贯出,也是挥着手中的家伙朝着我们这边冲了过来。
两帮人瞬间混战在了一起,在这滚滚江水旁的沙滩上,一曲战歌就此奏响。
?论砍人经验,我远不如这些刀尖舔血的混子,但那夜在龙潭村浸进骨子里的血腥味,早把我的惧意烧得精光。
见血的瞬间,我的肾上腺素顺着血管疯跑,手臂上刚挨的一刀不仅不疼,反倒让我变得十分的兴奋。
要说这些混子打架,也没有谁真正的懂武功,拼的就是一身蛮力,拼的就是谁更不怕死。
别人挥刀过来时你敢迎着上,就赢了八成;挨了几刀还能像没事人一样屹立不倒,就是九成九的赢家。
就这种江湖打斗,一般情况下是打不死人的,就算你被砍了十刀八刀,只要不被砍中脖颈,只要不失血过多,基本上就没啥大问题,甚至连重伤害都很难早就。
因此,只要你够胆,那在这场战斗中你绝对是一方杀神。
很巧的是,我现在就够胆,不仅我够胆,我身边的邱臣和赵天乐,同样够胆。
这混战一开始,我们三人就展现出了绝对的疯狂,?我在人群里横冲直撞,开山刀抡得像风车,管他是谁,见人就劈。血溅在脸上,咸腥味钻进鼻腔,我抹都不抹,只盯着下一个目标。
邱臣也是一样,他提着开山刀在人群中穿梭,不管是砍别人,还是被别人砍,眼皮都不带眨一下的。
而赵天乐更牛逼,一开始我以为他拿东洋刀完全是为了装逼,然而当战斗真正开始的时候,我才发现,这家伙居然真有点本事。
那东洋刀在他手里面舞得虎虎生风,眨眼间就已经将对方好几个人给砍得节节后退,不过在这过程中赵天乐是留了手的,他只敢砍,没敢刺,这也导致他手中那把刀没能发挥出真正的威力。
除了我们三个之外,大双小双打起架来也是异常的凶猛,看样子这群家伙之前在跟老齐的时候,没少干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