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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门风性格寿命(第1页)

第五章门风、性格、寿命

一、门风涵养

每个家庭,乃至家族都应有自己的门风,好的门风是使家族成员具备一种积极向上的驱动力。有了这个动力,紧张关头能保持沉着,危险面前会变得勇敢,荣誉面前能谦虚谨慎,复杂境遇可保持清醒。有了这个动力,遇到诋毁会产生自信。有了如此胸怀和风范,人们能为家族增光,世代相传。史氏家族要求子孙后代以家族固有的门风作为修身养性、涵养思想的武器,并以此为依据来规范族人的思想和行为。

(一)八行垂训是史氏家族门风的基础

中国古代对于人伦要求定位在: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五个方面。史氏家族始终把对于孝道的体验、爱心的审视、长幼之区别作为人生道德义务的润滑剂,也是族规与门风的核心。

“八行”是宋朝皇帝对于男子规定的道德标准规范。史氏家族始祖、八行太师公史诏不仅努力学习,而且身体力行,在不断的摸索实践中做出过详尽的诠释,最终形成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为明州史氏家族的良好门风奠定了基础。所谓《八行垂训》,简而言之,是指“孝、友、睦、姻、任、恤、中、和”等八项内容。具体可解释为:

“孝”为百善之先,“实为百行之原”,是中国的传统美德。孝与忠一样都会贯穿于人们生活的始终。当一个人生活在与别人不同的、相互隔绝的两个心灵世界时,就很难尽忠、也很难尽孝。只有与人共生,才能忠孝两全。史氏的先祖们认为“移孝可以作忠,承先足以启后”“或致哀于殆后,或养志于生前”,把培养纯孝成性的美德,作为家族门风的重要组成部分。

善事兄弟为之“友”。要求做到“爱兄而道义相成,爱弟而有无与共”,甚至对于五服内外的兄弟们也应互相“济困扶危”。

所谓“睦者言其和而实”,换言之,不管是你亲近的族人或疏远的外人,由于“贫不能自存者”,或属于“鳏寡孤独者”,都应予以“厚赈恤之”,以利其克服困难,与大家一样和睦相处。

“姻”之为言因,即对有婚姻关系的姻族在往来酬酢之时,都要“导之以和,交之以礼”,做到教养兼至,患难与共。

所谓“任”,就是以天下为己任。但是,无恢宏之量,不能任;无刚大之气,不能任;无坚忍之心,不能任。因此,要做到“任”,就必须要有远大志向,立身行己,勇于赴义,一心一意地为众生服务。

“恤”之义为赈恤救民,周济贫乏。也就是说,要乐善好施,周济贫者,包括对于闾里中“贫乏无力读书者”的帮助,“藉以成德”。也包括为官时应“慎狱省刑”,以利于民生。

“中”为天下之本。具体地说,“不偏不倚,无过不及”是君子的中;中立不倚,以达诸事,是常人的中;刚正不阿,维持善类,是为官者的中。如果遇到“秦桧谋害岳少保”之事,就应该毫不犹豫地说“诬人求荣吾不忍为”,要敢于抵制。总之,受“中”之理,要掌握好妙时妙用,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和”者是由性而为之情的,喜怒哀乐都在其中。“蠲赋简静,宽和为政”,为之“和”;刑罚不施,狱讼屏息,为之“和”;蝗旱为灾,及时赈济,为之“和”;道德可怀,庄严可敬,为之“和”;总之,只有胸怀“敦本博爱”之心,时时注意“消解群疑”,才可以礼自律,使“和不循其性”而“自然将至”,以此达到家庭和睦,社会和诣。

将“八行垂训”作为史家门风的基本内涵,既是史氏祖先最初的规定,也是后人的理解,更有史氏家族的共同实践。在明州史氏家族众多子孙中,史木、史浩、史渐、史弥坚、史弥巩、史岩之、史抑之等,在执行“八行垂训”中的表现更为突出。《易经》上说“正家而天下定”。“八行垂训”在史氏家族门风的形成过程中,在史氏子孙为国家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人认为:家族门风的主要表现是孝行、仁恕和义断的三个方面,因为“孝行是维持家族秩序的根本;仁恕是指对宗族的保护救济;义断是指对地域社会的亲自参与(包括以赈恤为主,以及指导农事、调解纠纷、保护地域等事)。有孝行的人可以保证在职期间为国家尽职尽责;有仁恕的人则可以保证行政周密,不致延误大事。有断义的人可以期待任务的圆满完成”。[1]这就说明树立正确的家族门风正是涵养严正国风的基础,宋朝的八行垂训对于后人以至现代都有借鉴作用。

(二)史浩的家族规范

人生在世的根本目的在于服务大众。利用自己一生的奉献能让别人幸福,让家庭幸福、让家族幸福,乃至让所有人幸福,这是人们必须努力去追求的。自然,当你帮助别人获得幸福的同时,你也会得到幸福。明州史氏家族拟定了《史氏家训十六则》(忠定王家训),这是史浩为延续家族良好的门风而制定的,目的在于保证人人都能遵守,都能获得幸福。

家训的第一条是“立身”。以儒家经典中“吾日三省吾身”为依据,告诫子孙们要以修身为本。因为“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说明立身与立德是一切之首。其次为立言,再次是立功,这是人们遵守人伦秩序、伦理道德“三不朽之业”的需要,也是确保史氏门风得以落实的准则。

第二条为“孝友”,以朱子的“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弟”为准则,把孝悌、孝友作为行仁之本。第三条就是“敬祖先”,要求子孙“当以仁人孝子为法,养则必恭”“祭则必敬”,对祖先要敬重,对长辈要顺从。第四条为“睦亲族”,要求做到“患难相恤,困乏相周,丰俭多寡,唯力是视”。第五条为“敬师”,认为这是“明道迪德,恩义无尽者”,因此必须“内尽其诚,外尽其礼”。还对处理师生关系做出了具体的指导:“若子弟从师,或讲解未明,论说未透,须从容质问,不可倨侮傲慢。即师有不足,亦必缓言辞谢,不可疾声厉色,自蹈不恭。”同时,也要求教师因材施教、循循善诱、“不可以礼仪之厚薄,为课程之真伪,误人子弟,得罪圣贤”。史浩当过教师,深深懂得“为人师表”的重要,能够比较辩证地论述师生之间的关系。

在第六、七、八条中分别规定了“取友”“教子弟”“和邻里”的内容,要求做人要正直、交友要慎重;要以贤德为本,远离小人;待人要谦让,对于子弟“每事教之惜福,戒其恣肆妄动”;对于邻里要讲忍让、和睦、“和蔼宜人”。史氏家训在第九、十两章中还对女孩子和仆婢行为作出特殊规定,在“肃闺门”中倡导“男子居外,女子居内。男不言内,女不言外”的儒家观点;在“御仆婢”中,主张对于女仆要“悯其饿寒,察其勤惰,视其敏拙,别其忠诈”,规定“谨慎驯良者留之,鼓唇摇舌者屏之”。尤其要注意对女婢的个性“阴柔,尤当加以甄别”。将此作为门风要求,也是为了做到赏罚分明,以利家族稳定。

家训在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非常重视“酬恩释怨”“排难解纷”“治家敬宾”和“施药传主”等社会问题的解决。提倡家族内应以“小恩而厚报,轻恩而重酬”待人;以反省自责孝悌友爱来化解怨情;以任劳任怨、不敢居功、“为人排患、释难、解纷乱而无取”等素行服人;“至于接待宾客,则以诚为主,淡薄俭素”,以显示儒者的本色;以购良药、集奇方、问疾病,关注周围乡人,施药传主,实行博施济众之举,以造福社会。在第十五条“不妄杀”中,家训引用了《礼·玉藻》中关于“君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的教义,“复还古初之敦朴”,崇儒重道,主张把节俭、安于清贫作为治家、理国之本,使上至朝廷、君主,下至百姓都能发于情、止于礼,让“仁爱之道其施无穷”。

最后,史浩以其亲身的经历、略举前言往行的实情,制定了《官箴》一条。认为“居官不敬非孝也,国尔忘家,君尔忘身,公而忘私,是之谓敬官”,倡导志存高远、光明磊落、忠诚报国、胸怀宽广。而“好货财,以官为市,染指尝鼎,剖腹藏珠,招物议而速官谤,辱父母而玷声名,亲戚羞之,乡党恶之,甚者为人所弗齿”,这种志量短浅、败坏家门的高门大闾,追求满足物质欲望的官吏,把自己变成了酒囊饭袋,它从反面提供了“居官者所当鉴戒”的实例。

这些条文对于族人有约束力,尤其对于自家的子女更有严格要求,史浩的四个儿子就是在这些家规的管束下成长的。这些规定对于家族中道德败坏、言行堕落者同样适用,要进行惩罚,甚至不准入家谱,对于违规者可以行使家法,也可以依法治理。

这些家训对于规范族人的思想、行为,以及作为处理族人之间关系的准则有着重要的作用。史氏家族就是以这些族规和家训,来加强族人修身养性、涵养思想,享受自然,享受读书。史氏家训认为修身养性应适用一切人,以这些家训、族规作为维系家族门风的保证,并在实施各项教育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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