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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论02(第2页)

(二)我们的讨论还可以转入对于作为中华文明精神核心的儒家理论的认识上面。这对于我们认识中国古代国家发展道路也颇有意义。这是因为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历代的治国理念才得以及时修正过失而确定前途。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儒家理念呢?以孔子的思想而言,构建和谐是孔子思想中一条重要的思想线索。在道德修养中,“和而不同”是一项基本原则。对于某种事物、理论、政策提出自己的意见,错者纠之,缺者补之,使之臻于完善,这才是“和”,反之,若只是一味随声附和,没有是非观念,那就只能是“同”而不是“和”。孔子所讲的“和”是在礼的范围内运行的。所以说“有道德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可以看到,“和”并非是一个广大无边的概念,而是特定范围的概念。

我们探讨孔子思想的现代价值的问题,单独提出孔子思想中构建和谐的理论,是要来说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有着中华文明精神的深厚渊源,是要说明早在孔子的时代,作为一位高瞻远瞩的伟大思想家,孔子就曾提出并认真阐述过构建和谐的问题,并且这一理论在其后以儒家思想为主干的中华文化精神中得到不断的发展。

首先,我们来说“君子和而不同”的问题。

“和”与“同”本来是春秋时期思想家们时常提到的说法,但把这两者相提并论,提升到人的伦理道德层面来分析,孔子之说则是首次。

早在春秋初期,人们即谓“耳不听五声之和为聋”[95]。五声指的是宫、商、角、徵、羽五个音阶。这五个音阶交错调和之声才是真正的音乐。如果只听一个音阶的音乐,那就不啻是聋者听乐。春秋后期,齐国的大政治家晏婴曾经指出齐国朝廷中的佞臣梁丘对于齐景公一味逢迎的做法,那只是“同”,而不是“和”。请看晏婴和齐景公的对话:

晏婴以煮肉羹和演奏音乐为例说明“同”与“和”的区别。煮肉羹的时候,必须搭配醯、醢、盐、梅等调味,各种味道是调和的,才可食用,若是只有一种味道,就像加了水再加水,一直加水一样,煮出来的肉羹就会无法食用。听音乐也是如此。声音的大小高低清浊快慢等,亦需和谐配合,才能够有悦耳动听的音乐,否则,若只有一个音调,那就没有人愿意听。煮肉羹和演奏音乐的事情说明应当有不同的味道、不同的声音进行调和,互相补充,这样才算是“和”,若只是单一的单调的重复,那就只是“同”,而不是“和”。

《论语·子路》篇载孔子之语谓:“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97]把“和”与“同”的关系提升到伦理道德的层面来认识,成为区别君子和小人的重要标识。所谓君子之“和而不同”,开始人们理解为君子心态平和,但所见不同。到了朱熹的时代,理解为“君子尚义故有不同”[98],方揭示出其真谛。“和”,并非随声附和,而是有一个标准在,这个标准就是“义”,所以孔子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99]君子所不苟同者,就是与“义”之标准相违者,反之,君子所赞成的一定是符合“义”之标准的事情。“义”就是原则与信念,是为君子所固守。可是,小人却不讲究这些,只会为了个人私利而成为一个应声虫,随声附和,同流合污。孔子讲“君子和而不同”的道理,应当是跟反对“乡原”的道理相提并论的。《论语·子路》篇记载孔子与子贡的谈话是这样的: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这种不讲原则、谄媚世俗的人,孔子称其为“乡原”,是“德之贼”,[100]尽管一乡之人可能都说他好,那也不足为训,算不得“君子”。所以要达到真正的“和”,就必须敢于坚持原则,不做“乡原”式的人物。在孔子心目中,和谐并不是表面上的一团和气,而是君子之交,君子之争后的真正的和谐与一致。

其次,我们来研究“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的蕴意。

和谐是事物与人伦的祥和状态。在千差万别的大千世界中达到这种祥和状态,并非易事,必须有一定的规则和原则。《礼记·中庸》篇所讲的一席话,很能够表达孔子和谐理论的要义。是篇说:

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这里是在讲人的性情若要表现出来,必须合乎善道,这个善道就是“节”,即关键与标准。合乎此,即“中节”[101]。那么这个善道又如何来理解呢?这个善道依孔门师徒之意,应当就是“礼”。《论语·学而》篇载: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这里明谓“礼”就是“和”之“节”,人的性情之发、行动之动、言语之出都应当合乎礼,必须“以礼节之”,这样才能达到“和”的境界。[102]

在孔子的理念中,“和”并不是无原则无标准的一团和气,而是以与人为善为出发点,在礼的范围内的相互理解与协调,相互尊重与宽容。孔子曾经从多方面论析“礼”的意义及其内容,孔子所强调的礼,重点不在于琐细的仪节,而在于仁的精神和对他人的尊重。孔子把礼提到人的安身立命的根本来认识,谓“不知礼,无以立也”[103]。在儒家理论中,“礼”是人的底线,《礼记·曲礼》上篇谓: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

按照这一定位,如果人没有“礼”,就不配为“人”,就只能是禽兽。孔子说的“不知礼,无以立也”的“立”,固然可以理解为人的安身立命,立足于社会,其实也可以理解为立足为人。这样来理解,对于礼之重要性的强调,将是无以复加的。先秦时代,特别是周代,社会秩序的稳固主要是靠“礼”,而不靠刑法,礼是构建社会和谐的主要手段。世事移易,社会变迁,自战国秦汉时代以降,刑法对于稳定社会的作用日巨,或许用“法治时代”相称,以别于此前的“礼治时代”,也许并不为过。然而,就是在“法治时代”,礼也是化解社会矛盾、拯救社会危机、构建和谐的重要手段。就是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中,礼依然是不可或缺的稳固社会的利器。

总之,以“仁”、“礼”学说为核心的孔子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可以说是他的一个重要的社会线索和准则。孔子思想中这方面的内容十分丰富而深刻,其荦荦大端者即可以分为关于天人关系的和谐、关于社会政治伦理的和谐、关于人自身(特别是道德修养)的和谐等。我们今天仅就“和而不同”以及礼与“和”的关系这样两个小点进行一些探讨,重点是在说明孔子所讲的“和”与“同”是两个根本对立的观念,也力图说明孔子主张“和”是在“礼”的范围之中的“和”。这对于认识孔子构建和谐这一思想线索,可能会有一些裨益。这对于我们认识中华民族发展理念的构建也有相当的参考价值。

四、一种规则,两种模式——古代中国郡县制与罗马行省制形成的异同

从世界文明古国的政治发展情况来看,通常总有从小邦到统一帝国发展的趋势。但是,从具体的古代国家来说,情况又各有异,或只经历了小邦阶段,或发展到地区性的王国,或形成跨地区性的帝国;而古代中国与罗马则是走完了这个趋势的两个典型。[104]

古代中国的郡县制与罗马的行省制是在从小邦到统一帝国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对广大领土进行统治的不同形式,并发展成为秦汉帝国与罗马帝国的统治基础和特征之一,是小邦演变为帝国在行政制度上的反映。具体言之,两者都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从小国向大国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出现与古代国家结构的变化联系在一起,与对外扩张联系在一起,与城邦的瓦解及帝国的形成联系在一起。其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是邦的扩展与邦的否定过程;郡县制、行省制一经形成,便意味着小邦阶段的基本结束,标志着新的国家模式的出现,宣告了帝国时代的来临。正如林志纯先生所说:“城邦阶段和帝国阶段较为明显的限界,是以郡县或行省制的确定,作为重要的标识。……由城邦到帝国,是在郡县制、行省制的发生、发展过程中逐渐实现的。”[105]总而言之,郡县、行省的发生及形成对邦的解体及帝国的建立起了重大作用和影响,并作为帝国的地方行政制度保留下来,成为帝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秦汉、罗马两大帝国统治的主要特征之一。

不难发现,这两者有相同或相似之处,同时也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差异。在此,笔者拟对两者在形成过程、形成结果等方面的异同进行一些初步的比较与分析。

1。殊途而同归:形成过程的比较

(1)本义的差异

“县”、“郡”源于西周时期的国野制,指邦内特定区域。“县”本是国都以外鄙野地区的泛称,古通“寰”。从地理意义上讲,环绕于国,这是周边地区,而不是核心地区;从政治意义上讲,是未分与国人之地,悬系于国家(或国君)之手。古者“县”即“悬”之本字,“悬”字晚出。“郡”则是指“公邑”。

“行省”译自拉丁语“provincia”。“provincia”本义是指“职责范围”(通常是军事职责)或“任务”,并没有地理意义。后来某行政官员能行使其军事职责的地区也称为“provincia”,“行省”源于此。宣布某一地区为一个“行省”(provincia)最初只是意味着该地区成为某行政官员(行使)军事职责的范围而已。

(2)产生途径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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