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个,这家伙球品不太好,和队友的关系也闹得很僵,所以大家都不喜欢传球给他,”说着,卡斯特还很骄傲地拍了拍自己,“像我们队伍就要好得多了,现在还没出现过这种情况呢!”
除了新人刚进队的时候会遇到一系列来自“前辈们”的考核以外,后面只要让队友们认可了实力,在一起踢上几场比赛,喝过几杯酒,就能成为好兄弟了。
当然,也不排除某些人性格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不能和大家相处愉快。
一般这种情况,自然是大多数人占理。球队不可能为了一两个人,就把整支球队都放弃了,不管那一两个人有多优秀。
毕竟,足球是团体运动,不是逞个人英雄的时候。
就像是卡斯特,哪怕是他如今名气再大,哪怕是他从一开始就被夸球技很好,也从未想过要将自己和队伍分割开来。
作为一个前锋,如果没有其他队友配合传球,他或许连射门的机会都碰不到。
一支球队,不管是门将、后卫、前锋……哪个部分都不能缺少。
“这倒也是,”秦笙了然地点了点头,“就像是在乐团中,指挥乐手的配合也很重要。合唱里面,领唱和大家的声音也必须要整齐划一,不能表现得太过突兀。”
两人兴致勃勃地看起了球赛,等到杨嫂出来叫他们准备吃饭,这才关了电视。
杨嫂只负责收拾家里的卫生还有偶尔过来准备饭菜,平时还是住她自己家里的,所以收拾妥当以后就离开了秦家。
秦笙他们吃完了午饭以后,干脆去了书房——因为卡斯特提出要学习写毛笔字。
“你怎么突然想到这个了?”秦笙是秦老爷子手把手从小教导长大的,毛笔字当然不会不熟,甚至写得还挺有水平的。
这会儿听到卡斯特想学,她当然就要充当起这个“老师”的角色了。
“爷爷让我好好练字,说我写得太丑了。”卡斯特有些委屈。
“等等,”秦笙这才反应过来,“你昨晚写的是毛笔字?”
她没有想到,老爷子大晚上的居然还有精神研墨写字,还以为就是让卡斯特随便拿起什么钢笔圆珠笔之类的写了几个字呢。
“对啊,”卡斯特指了指书房里的毛笔架子,“就是这种笔,笔尖都是软趴趴的,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写出字儿来的。”
秦笙已经研好了墨,拿起毛笔蘸了蘸墨汁递给卡斯特:“你昨天写的是什么字?写来给我看看。”
卡斯特犹豫了一下。
就算是他自个儿,也知道昨天的字写得有多丑了。昨晚也就算了,好歹还大胆尝试了一下,但写出来的效果,的确是不能看。
这会儿他当然不想在秦笙面前出丑,更何况那个字还和秦笙关系匪浅。
可是,被秦笙这么看着,卡斯特还真不能开口拒绝,只能硬着头皮接过了那支毛笔,在纸上勾画起来。
因为是在秦笙面前,卡斯特就更加小心了,用笔尖一点儿一点儿地勾画,然后再把缺失的部分涂抹上去,还真的就跟画画似的。
等到完成了一个字,都已经过去快半个小时了。
他把笔放下,活动了一下有些酸痛的手腕,站直了身体看了看纸上的字。
虽然还是有些丑,但比昨晚第一次写得好看多了。
至少没有太多残余的墨迹,也没怎么晕开。字形有点儿变化,却还认得出是什么字。
秦笙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名字居然能写成这个样子。
“你昨晚就是这样写的?”秦笙面色古怪地看了看那张纸。
“不是,”卡斯特伸手在头上摸了摸,“昨晚第一次写,发挥得不好,比这个难看。”
他老老实实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