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时务源于经史,不仅仅是吴师道等学者的个人识见,也反映出客观现实的变化。至正二年(1342),元顺帝在停罢科举两届之后,下诏重新恢复,程式已有所改变。在乡试、会试第一场的经学考试中,蒙古、色目人原只考《四书》经问五条,现减去二条,而加考《五经》义一道;汉人、南人原考《四书》明经、经疑二问,五经义一道,现减去《四书》疑一问,而改考《五经》疑。此外,汉人、南人第二场辞赋考试的内容,也由原本的“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增加为古赋必考,另于诏诰、章表内再选考一道。[19]科举程式的调整,加重了《五经》在考试中的份额,并首次对蒙古、色目人提出修习《五经》的要求,反映出蒙古、色目人经学修养的逐渐提高,以及整个科举考试难度的增加。这样的调整,也势必影响到各级学校尤其是国子学的课程设置和考试规则。同时也应看到,科举的经学考试,虽然蒙古人、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同样增加了《五经》的比重,但在科举和国学考试中占有重要地位的策试,却依然是时务策、经史策两歧分立,就更显其落后于形势。吴师道时务源于经史的主张,正是要为推进策试制度的改革而张目。
由此出发,吴师道的国学策问,也往往是时务、经史交相设问。一方面,在对蒙古、色目生员的策问中,以时务兼出经史。如:
《书》曰:“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谓不可阙人废事也。《立政》有“三宅”“三俊”之目,则已用、未用言之,俊所以为宅之本也。今天下之广,职官之众,取人之路不为狭矣。而在廷之官,或尚有缺,诸道风纪之正使,大郡之牧守,往往虚焉,岂果无其人耶?抑艰其选而不轻畀耶?夫才不储则乏,不养则衰,失之于平时而索之于一旦,不可得也。国家之于储养,未尝不加之意,且若何而储,若何而养,必有其道矣。试一言之,可乎?[20]
这是由《尚书·皋陶谟》的“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与《立政》的“三宅”“三俊”发端,问及元朝的人才储养。又如:
古之帝王,资学为先。故石渠制决,金华劝讲,崇儒问道,有自来矣。讲读设官,昉于唐世。方今建明,著为令典,积诚启沃,必得其人。将在廷儒学之士,自充选欤?抑若河南布衣者,亦当进列欤?专任兼领,孰为当欤?员不必备,惟其人欤?[21]
“君德成就责经筵”,天子的儒学习养,是历代士大夫都极为重视的大问题。尤其是对蒙古族为统治民族的元朝而言,更关系到能否承继中原正朔、弘扬道统、崇儒重道的根本。因此,吴师道以帝王经筵作为《国学策问》首章,是有其深意的。皇帝日讲官员的选任,是仅从在朝任职的儒臣中简任,还是也应进用如宋儒程颐这样的“河南布衣”?讲官应该专任,还是也可兼任他职?策问直入主题,要求诸生就经筵讲官的身份职任进行讨论,是一道很明确的时务策。师道虽考问诸生,自己实已有定见。西汉甘露中,开石渠阁会议以定《五经》同异,宣帝临决称制。北宋元祐初,程颐自“河南布衣”擢升崇政殿说书,为年幼的哲宗进讲经义,且以为讲官不当兼任他职,使得积诚意以感上心。这些典故,早已是儒学史上为人称道的佳话。诸生对策,也只有透过上述历史故实,方能很好阐发帝王经筵的重要意义。
还应指出,吴师道此问并非泛泛而发,而是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至元元年(1335),顺帝妥懽帖睦尔即位第三年,听从执政的丞相伯颜等蒙古重臣的建言,“诏罢科举”。其时顺帝年仅十六。至元六年(1340),才又接受翰林学士承旨巎巎建议,“复科举取士制”。[22]命下之日,师道虽曾“与士大夫举手相庆”,[23]又岂能无日后翻覆之虞?在汉族儒士看来,科举之兴废,关乎道统之存亡;而道统之转移,又系乎帝王之态度。故而开设经筵,施教于异族皇帝,冀其忻慕儒学,实乃刻不容缓。有元正式开设经筵是在泰定元年,时间又晚于科举。至正元年(1341)顺帝立宣文阁,才有较为完善的经筵制度。元朝的经筵讲官一般不是专任,多由中书省、翰林院官员兼任,又以翰林为主,故有“经筵亦归翰林”之言。[24]吴师道任国子博士期间,曾经翰林学士承旨巎巎、翰林学士朵尔质班推荐,以其“明于道德性命,通于礼乐刑政,操行清白,志节刚方”,堪任翰林国史。[25]而两位荐举者,同时正兼任知经筵事。因此,吴氏关于经筵的思考,是冀希顺帝能以汉宣帝、宋哲宗为典型,崇儒重道。然而,元代毕竟是异族天子,欲其向化华风,谈何容易。元初许衡虽登于庙堂,实则世祖于儒学并不热衷。汉族儒士期望借经筵来“致君尧舜上”,只能是一种幻想。事实上,较之历代汉族王朝,元代经筵对政治的影响微乎其微。而师道堪任翰林国史的推荐,结果也只能是“未报”,顺帝不予理睬。
另一方面,在对汉人的策问中,吴师道则多由经史推致时政。如:
三皇之名,经始见于《周官》,未尝称其人以实之也。孔安国序《书》,以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或谓本《易·大传》。然《大传》曰:伏羲氏没,神农氏作,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亦无明文也。司马迁《史记》以轩辕下属之五帝,而小司马《补记》,则以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又有天皇、地皇、人皇之号,大与此异,而说出于谶纬杂记,其果可取以为据乎?外史掌三皇之书,不言三坟也。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不云三皇也。孔氏以三坟五典合之三皇五帝,可谓有征矣?《书序》之文,先儒颇疑之,遂以是为一定不可易之论,可乎?且三坟言大道,夫子岂得去之而断自唐、虞乎?世有《三坟书》,出宋元丰中,果古书乎?伏羲画卦,著于《易》矣,神农、黄帝之说,杂见于阴阳、道家、农家、方药诸书,其果可尽信乎?前代古帝王之祭,不独三皇也。祭三皇著令于唐。夫其开天建极,功被万世,固当在所尊。我朝大建宫宇,春秋祭祀,甚盛典也。顾乃属之医家者流,而限为专门曲艺之祖,议礼之意,其可得而闻欤?繄欲究名号之是非,核书文之真伪,订祀典之当否,谈三皇者,不可以不知也。其明辨而详陈之,以验所学,且以观卓识焉。[26]
策问首先就古代经史记载中多有歧义的三皇设问,考察生员的经史修养与对典籍矛盾记载的辨析能力;进而探究三皇与《三坟》的关系,以及宋代始出的《三坟书》之真伪;最后指明,尽管历代典籍对三皇记载有异,但都视其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始祖,而受到历代帝王的崇祀。宋代兴起的理学,更奉之为上古圣帝明王的发端,儒家道统的开启者。元朝在京都及地方郡县大建三皇庙,春秋祭祀,如儒学孔庙释奠礼,却仅仅尊奉为医学始祖,这当然是以道统承载者自任的儒家学者所无法认同的。策问对元朝三皇庙制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其深意也正在于此。
综上所述,无论是以时务策兼及经史,或是由经史策推问时政,都是出自元代学者时务源于经史、与经史密不可分的思想。尽管时务策与经史时务策两分的策试制度,终元之世未能改变,然而洪武十七年(1384)与顺治二年(1645)分别颁布的明、清科举程式,都明确规定乡试、会试第三场策试,“试经史时务策五道”,并一直沿用至清末,最终回归到经史策与时务策的合一。[27]而元代时务策与经史策的分离,有违策试由分科多种向综合型演变的基本趋势,恰恰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历史发展的曲折。[28]
[1]黄溍:《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1~3页。
[2]苏天爵:《滋溪文稿》卷24,北京,中华书局,1997,第411~412页。
[3]马祖常:《拟廷试进士策问》一,见《石田先生文集》卷8,元后至元扬州路儒学刊本,1339,第10页。
[4]苏天爵:《书泰定廷试策题稿后》,见《滋溪文稿》卷30,北京,中华书局,1997,第511~512页。
[5]苏天爵:《马文贞公墓志铭》云:马氏廷试“居第二甲第一人”,见《滋溪文稿》卷9,第139页。许有壬:《马文贞公神道碑铭》作廷试第二人,见《至正集》卷46,清宣统聊城邹氏石印乾隆抄本,1911,碑志3第61页。宋濂等:《元史》卷143《马祖常传》从之,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11册,第3411页。按:其时无论蒙古、色目榜,还是汉人、南人榜,第一甲进士仅一名,故第二甲第一人即廷试第二名。
[6]虞集:《廷试策问》,见《雍虞先生道园类稿》卷12,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元人文集珍本丛刊》影印明初覆元刊本,1985,第5册,第406~407页;又见苏天爵:《国朝文类》卷46,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至正西湖书院刊本,1929,第16~17页。
[7]黄溍:《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3~18页。
[8]黄溍:《国学蒙古色目人策问》四、十二、十五、十六,见《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4、6~7页。
[9]黄溍:《国学汉人策问》五,见《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9页。
[10]黄溍:《国学汉人策问》八,见《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10页。
[11]无名氏:《经史时务策问》,见陈栎:《陈定宇先生文集》卷13,清康熙陈嘉基刊本,1696,第21~22页。
[12]陈栎:《经史时务策》,见《陈定宇先生文集》卷13,清康熙陈嘉基刊本,1696,第22~25页。
[13]苏天爵:《拟廷试蒙古色目策问》,见《滋溪文稿》卷24,北京,中华书局,1997,第412页。
[14]黄溍:《国学蒙古色目人策问》十三,见《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6页。
[15]朱熹:《宋名臣言行录》前集卷10《胡瑗》,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449册,第118页。
[16]黄溍:《国学蒙古色目人策问》二,见《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3页。
[17]吴师道:《国学策问》七,见《吴师道集》卷19,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93页。
[18]参见(日)村上正二:《关于元朝的文化政策——蒙古至上主义与儒者文化》,载《历史教育》,1960年第2卷第8期;转引自张帆:《元代经筵述论》,《元史论丛》第五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第156页。
[19]宋濂等:《元史》卷81《选举志一·科目》,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7册,第2019、2026页。
[20]吴师道:《国学策问》十九,见《吴师道集》卷19,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95~396页。
[21]吴师道:《国学策问》一,见《吴师道集》卷19,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92页。
[22]分见宋濂等:《元史》卷38《顺帝纪一》,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3册,第829页;卷40《顺帝纪三》,第3册,第859页。
[23]吴师道:《送曾子白下第南归序》,见《吴师道集》卷15,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15页。
[24]宋濂等:《元史》卷139《朵尔直班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11册,第3357页。参见张帆:《元代经筵述论》,见《元史论丛》第五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第136~159页;陈高华等:《元代文化史》第三编第二章一《经筵制度的设立》,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9,第352~362页。
[25]杜本:《吴师道墓志铭》,见《吴师道集》附录,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430页。
[26]吴师道:《国学策问》二十九,见《吴师道集》卷19,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99页。
[27]张廷玉等:《明史》卷70《选举志二·科目》,北京,中华书局,1974,第6册,第1694页;赵尔巽等:《清史稿》卷108《选举志三·文科》,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12册,第3148页。
[28]本章原题《时务策与经史策》,刊于《历史文献研究》总第29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第221~233页,本书收录时有增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