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仿佛是一个神圣的仪式,哪怕他觉得万分无聊,也要一丝不苟地完成。
在她要离开的倒数第七十二天时,戈烟同她暂时告别,去了美国取智脑。而顾琰之则给自己放了一个长假,带着言茉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他们去了北海道看了盛开的花海,去了马尔代夫潜水看斑斓的鱼群……他们去了澳大利亚的一处热带雨林,住在山中的旅馆,抬头,透过玻璃做成的屋顶仰望着蓝天与星空。那一天,两个人哪里都没去,躺在旅馆里一待就是一天。夜晚,她执意不肯睡去,因为闭上眼睛,就意味着未来又少了一天。
他们还去了最接近南极的小镇看极光,但等了两天都没有等到想看的美景。她听到同行的男子似乎为了赶时间,半哄半骗地劝他女友回家,他说:“反正我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下回来也行。”
最后那个女孩还是被说服了,离开之前,约定明年的夏天再来这里。
看着那对小情侣相携离开的背影,言茉的心里猛然涌上一阵痛楚。
一直逃避的问题再一次被**裸地摆到了面前。
顾琰之走到她身边,轻轻抱住她,对她说:“我们也有一辈子。”
言茉将脸埋在他的怀里,隐去了自己难过的神情。
是啊,他们是有一辈子。
但别人的一辈子有五十年、八十年;而他们的一辈子,只剩下最后几十天。
在要离开的倒数第五十四天,顾琰之向她求了婚。
当然,说是求婚,其实根本没有给她推拒的余地。
那一天,他们正在国外的一个沿海小镇游玩。当天晚上,也不知道是哪个富豪砸了巨资举办了今年最大的一场烟火表演。她和顾琰之站在视野最好的山头观景,就在她还沉浸在那绚烂的美景中时,感觉自己的手被举起,一个冰凉的物体套入了她的中指上。
那是一个不知道用什么材质做成的戒指,非常朴素,戒指上镶嵌着一颗东西,里面似有**流动。
这是……
这是她从一开始就心心念念想要拿到的基因,顾琰之的基因。
言茉怔怔地抬头,看到他深邃的眼底浮光涌动,仿佛天上的星子落入静湖,又仿佛天边的一抹月光染上深海。
他说:“拿到它之后,你就是我的了。”
“不对。”他顿了顿,又道,“你早就是我的了。”
对,我早就是你的了。
无论我们还能在一起多久,哪怕只有一天、一小时、一分钟,我都将永远是你的。
夜晚的天空,一朵朵烟火炸裂,火光映照出了彼此的容颜。
在她眼中,漫天烟火,浩渺星河,再绚烂多彩的美景,却都比不上眼前的这位。遇到他,就是遇到了人生最美的风景。从此山河失色、天光暗淡,他成了这世间唯一绚烂的色泽。
她想,无论时光如何流逝,无论空间如何转换,无论生老病死,无论喜怒哀乐,她都会永远记得这个场景、永远记得这个人,终此一生,都活在对他的记忆中,直到死去。
在倒计时四十八天的时候,他们结束了旅行,因为顾琰之接到了一个电话,说他临时有事需要离开。
“非去不可吗?”
“非去不可。”
“那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吗?”
“你回家等我。”
两人不得不在机场分别。言茉望着他的背影走入安检口,不知道为何,一股滔天的恐惧突然摄住胸口。
她突然冲上前,一把拽住了他的手臂。
“顾琰之,你要早点回来……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顾琰之将她拥入怀中,在她额上落下一个轻吻。
“我知道。”他深深地凝视着她,“等我回来,不管阻挡在我们之间的是什么,我都会为你跨过。”
然而他们都没想到的是,这一别,最终却成了永别。
一切来得这么突然,没有丝毫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