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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胡风主观精神论的内涵(第1页)

二、胡风“主观精神”论的内涵

胡风的文艺思想究竟属于哪种美学形态?这是我们在论述他的“主观精神”论或“主观战斗精神”论前必须弄清楚的。1954年批判胡风的时候,有人把他的“主观战斗精神”论硬说成是“唯心主义”,这不是实事求是,完全没有搞清楚胡风的文学思想的美学属性。胡风是主张辩证唯物主义的,而他的文学思想几乎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是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这就是胡风文艺思想大体的美学属性。胡风在1935年所写的《关于创作经验》一文中明确地谈到文学的源泉问题,他说:

说作家应该从生活学习,当然是千真万确的,离开了生活从哪里去找创作底内容呢?然而,这样的说法,适用在两种场合:一是为了抨击那些把艺术活动和社会的内容割开,因而也就把作家底成长和实践分开的幻想,一是为了提醒那些虽然有高度的修养然而和社会生活离开了,因而作品的内容也渐渐空虚了的作家底注意。但如果当一个青年作者迷困在现实生活底海里,不晓得怎样处理他的题材,不晓得选取哪一些具体的形象来写出它的人物的时候,我们依然用“向生活学习罢”这种所答非所问的话来压死他们的困难,那恐怕是非徒无益而且有害的罢。[1]

胡风在这里把问题说得很清楚,对于脱离生活的人来说,生活是第一位的,如果没有生活,你从哪里去寻找创作的内容呢?生活是创作的内容,“现实的认识是创作的源泉”,这一点应该是创作的前提;但是对于那些已经获得了创作的生活源泉的作者来说,那么问题就转移到如何去处理你所获得的题材,就是对题材的艺术加工问题。胡风对于生活和生活经验的重要性,曾经反复强调过,如说:“如果靠一两篇或几篇作品走上文坛以后,就从此脱离了生活,戴着纸糊的桂冠趾高气扬地走来走去,失去了对现实人生的追求的热情和搏斗的魄力,那他的生活经验的‘本钱’,过不几天就会用得精光,只好乞丐似糊扎纸花度日了。”[2]生活是创作的源泉,胡风充分肯定这一点。胡风提出的“主观精神”恰恰是在有了生活经验后如何对题材进行艺术加工的一种见解。不能把胡风的“主观精神”孤立起来理解,它处于主客观关系的结构中,我们必须从主客观结构关系来分析它,才能正确理解胡风的思想。关于这一点,胡风在1935年写的《为初执笔者的创作谈》中重点谈到这一点。这是一篇评述当时苏联作家创作的文章。法捷耶夫的《我的创作经验》一文中提出仅有生活题材是不够的,这种题材只有与作家蓄积于心中的思想、观念,“起了某种化学上的化合”,零乱的现实典型,才集合成一个整体。胡风从这里受到启发,展开了他的客观与主观关系的论述:“作家用来和材料起化合作用的思想、观念,原来是生活经验底结果。也就是特定的现实关系底反映,它本身就是作为在矛盾的现实生活里的一种生活欲求而存在的。这种思想或观念和历史动向的关系如何,主要地决定了作家面貌的轮廓。所以,作家在创作过程中和他的人物一起苦恼、悲伤、快乐、斗争,固然是作家把他的精神活动紧张到了最高度的‘主观’的‘自由’的工作,但这个‘主观’这个‘自由’却有客观的基础,‘客观’的目的,它本身就是‘客观’底成分之一,是决定怎样地对待‘客观’的主体。这样的‘主观’愈强,这样的‘自由’愈大,作品底艺术价值就愈高,和和尚主义的所宣传的‘主观’和‘自由’也就愈加风马牛不相及了。”[3]胡风的意思很清楚,主观的思想、观念看起来是主观的,但它们是客观现实关系的反映。没有客观,也就没有主观。在创作中也是如此,作家与他的人物一起动情,看起来是主观的,其实这动情的主观是由客观作为基础的,离开这个基础,那主观就变成毫无根据的胡思乱想了。由此,我们必须在主客观关系的结构中来理解他的关于现实主义理论的“主观战斗精神”。

胡风的“主观精神”论或“主观战斗精神”论可以分为文学创作的认识论和作家成长的人格论两个层面来理解。

从文学创作的认识论的层面看,胡风的“主观精神”论是一种独特的有价值的创作美学。胡风既反对那种革命文学流行的概念化和公式主义,这种概念化和公式主义表面看很“革命”,所要注释的都是革命的词藻,可是从文学创作来看,创作变成了用形象去注释观念,或者说文学形象不过成为了概念、观念的注脚,完全违背了创作的规律,当然也不可能达到艺术的真实。其实,这种概念化、公式化的创作,早于17世纪法国古典主义时期就有了,古典主义的创作就是从观念出发,去寻找形象与之相配。古典主义诗学家波瓦洛说:“首先爱义理,愿你的文章永远只凭着义理获得价值和光荣。”[4]义理是最为重要的,哪怕是标语口号,只要有义理,那就是诗歌。苏联初期的文学理论,以弗理契的文艺社会学为代表,在中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也是公式主义的,也是以形象注释观念。胡风为了消除庸俗社会学对于中国文学创作的影响,提出了他的“主观精神”论。胡风反对的另一倾向,就是他所讲的“客观主义”,表面上看,这些创作也摹仿现实、反映现实,实际上由于对于生活没有经过作家的体验、感受、突进、情感的燃烧,结果所反映的现实只是表面的、冷漠的、浮光掠影的东西。上述两种创作现象,无论在“左联”时期,还是在抗日战争时期,都有突出的表现,这样就使我们的文学很难达到现实主义的深度。这可以说就是胡风一生的理论活动想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胡风提出的理论方案:就是主观和客观的相互突进、相克相生。胡风引了苏联阿·托尔斯泰的话:“写作过程——就是克服的过程。你克服着材料,也克服着你本身。”胡风解释说:

这指的是创作过程的创作主体(作家本身)和创作对象(材料)的相克相生的斗争;主体克服(深入、提高)对象,对象也克服(扩大、纠正)主体,这就是现实主义底最基本的精神。要实现这基本精神,艺术家对于他底“材料”,就不能仅仅是观察、搜集、研究、整理之类,在这之上,还有别的要紧的事情去做,那就是要决定我自己对于我底材料的态度。换句话说,那就是一切都得生活过,想过,而且重新感受。……这就使艺术家深入了对象内部,开始了那个相克相生的现实主义的斗争。……勇敢地在人道主义和现实主义道路上向现实人生突进,向改造人类精神的革命海洋突进。[5]

胡风在这里突出提出了艺术家与其对象“相克相生”,强调主体可以强大的精神力量突进客体。后来对于“主观精神”、“主观战斗精神”和“主客观化合”论还有许多表述,强调的方面可能有不同,但大体的意思都包括在这里了。胡风在《论〈北京人〉》中说:

我们知道,作家创作一个作品,一定是对于现实生活有所感动,他底认识能力和现实生活发生化学作用的时候,才能够执笔。当然,也有不少不从这个基本态度上出发的作家。但一个诚实的作家,一个伟大的作家,没有不是这样的;一个好的或伟大作品底完成,没有不是依据这个根本态度的。通常说作家要写他所熟悉的、他所理解的题材,那原因就是我们一方面积极地要求把握现实主义的作者底主观力量,一方面也积极地要求被作者把握的现实生活底客观性的缘故。[6]

这里胡风提出了主观认识能力与客观现实生活的“化学作用”,提出了“主观力量”,但整个理论与前面所述是一样的。在《青春底诗》一文中,胡风又进一步阐述了他的关于创作的观点:

原来,作者底对于生活的敏锐的感受力正是被燃烧似的热情所推进、所培养、所升华的。没有前者,人就只会飘浮,但没有后者,人也只会匍伏而已罢。没有前者,人当然不能突入生活,但没有后者,人即使能多少突入生活,但突入之后就会可怜相地被裂缝夹住“唯物”的脑袋,两手无力地抓扑,更不用说能否获得一种主动的冲激的精神了。[7]

胡风这里说的前者是指“生活感受力”,后者是指“被燃烧似的热情”,前者基本上是客观的,后者则是主观的,在这里胡风兼顾了两者的重要性,但似乎更注重主观。他强调主观要突入客观。胡风在《略论文学无门》一文中,对于某些作者以生活经验不够来说明自己创作的失败,胡风针对这一点提出了创作三要素的思想:

……一边是生活“经验”,一边是作品,这中间恰恰抽掉了“经验”生活的作者本人的在生活和艺术中间的受难(Passion)的精神。[8]

这句话虽然很短,却正说明了胡风的创作美学的基本观念。在胡风看来,文学创作中有三个要素:第一是生活经验,很多人都认识到这一点,以至于创作不成功都归结于生活经验不够;第二是作者的“受难”精神,他用了一个英文字Passion,Passion既有“受难”的意思,也有“**”、“激越”等意思;经过“受难”精神的“燃烧”,经过文字的表现,那么才会有第三要素:作品。胡风显然认为,作家的“受难”精神的“燃烧”这才是最重要的,才是创作成功的关键。

这样一来,胡风把创作“技巧”放到什么地位呢?难道文学创作不需要创作能力吗?胡风这样说:

“技巧”,我讨厌这个用语。从来不愿意采用,但如果指的是和内容相应相成的活的表现能力而要借用它,那也就只好听便。然而表现能力是依据什么呢?依据内容底活的特质的性格。依据诗人底主观向某一对象的、活的特质的拥合状态。平日积蓄起来的对于语言的感觉力和鉴别力,平日积蓄起来的对于形式的控制力和构成力,到走进了某一创作过程的时候,就溶进了诗人底主观向特定对象的、活的特质的拥合方法里面,成了一种只有在这一场合才有的,新的表现能力而涌现出来。[9]

总的来说,胡风的“主观精神”论首先是一种创作认识论。胡风较有说服力地说明,只有生活,只有题材,只有技巧,都还不是创作的全部条件。最重要的条件是作家在有了创作题材之后,还必须有作家的“主观精神”的“突入”、“拥合”、“受难”、“发酵”、“燃烧”、“蒸沸”,等等,即“经过我们的精神世界的一盆圣火”之后,题材才会带有艺术的养料,艺术的凤凰才经过洗礼,才会自由地飞腾起来。如果我们把胡风的这个思想与毛泽东1942年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作一比较,也许我们就更能理解胡风的理论贡献。毛泽东在《讲话》中更多地强调文艺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强调社会生活是文艺的唯一源泉;当然,在这个基础上,毛泽东也认为文艺作品不等同于生活,“文艺作品中反映出来的生活却可以而且应该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带普遍性。”[10]但是如何才能达到这“六个更”呢?毛泽东也提出“观察、体验、研究、分析”生活。毛泽东提出的观点是对的,但在创作过程中,作为创作的主体的作家与作为创作的客体的题材之间的关系,没有展开详细的论述。胡风恰好在这个方面详细地补充了毛泽东的观点。在胡风看来,生活是创作的源泉,这是创作的基础,但如何把从生活中获得的材料变成具有艺术素养的题材呢?这是更重要的。就是说,作家在获得写作材料之后,作家必须以主观精神突进材料之中,使材料在主观精神的作用下“发酵”,做到材料中有“我”,同时又必须是材料进入作家的心灵深处,做到“我”的心中有材料。不但如此,要使材料与“我”,做到相互搏斗、“相克相生”,作家完全用自己的情感“燃烧”着材料,材料成为了作家的血肉的一部分。这样题材不再是外在之物,而是作家心灵中的热情、真情。这就如同古代诗人写诗的时候,要做到情中有景、景中有情,情景交融,不可分离,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这样诗人才能写出生机勃勃的诗篇。从今天的观点来看,胡风的以“主观精神”论为精髓的创作心理美学,也是精到的、有价值的。20世纪50年代把胡风的“主观战斗精神”论,说成是“唯心主义”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从作家人格论的层面看,胡风在他的文学理论生涯中,所追求的是现实主义文学理论与人格塑造有关。文学现实主义深度与作家的人格精神有密切关系。作家必须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有深刻理解现实人生的人格力量,才能达到现实主义的深度。胡风的“主观精神”论或“主观战斗精神”论与胡风所追求的人格精神有密切关系。

胡风是鲁迅的忠实信徒。他特别钦佩鲁迅的为人。1944年在《现实主义在今天》一文中,他把现实主义和鲁迅的人格胸襟联系起来思考。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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