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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兰克林1(第1页)

佛兰克林[1]

——小徒弟列传之一

佛兰克林(BenjaminFranklin)[2]生于公元一七○六年,死于一七九○年,活了八十四岁。他死了之后,墓碑上刻有几行字:

他从皇帝的手里夺来了政权,从天上夺来了电气。

这一篇很短的墓志铭,不啻为佛兰克林一生功业学问之小影。他是一位政治家、文学家、科学家;你如果读一读他的自传,便要惊讶地发现这位伟人只是从一个小徒弟出身的。他参加美洲独立运动的功绩,谁都知道,不必我来多话。我只要叙述他做徒弟时代之小史,和他在科学上之贡献。

他八岁进拉丁文小学,九岁改入算写学校,十岁便因家计困难,辍了学,跟着他父亲学做蜡烛和肥皂。他不欢喜做这个手艺,却善游泳,会划船,常想航海去。父亲知道他的倾向,很是担忧,便时常带他在街上参观木匠、砖匠、铜匠、辘轳匠及其他匠人的工作,以便选择一行,作为终身职业。这是个个父母或教师应该尽的责任。可是走马观花的参观也没有多大用处。我们必须引导小孩们仔细地看,看了做出来,才有效验。佛兰克林在自传里说这种亲切详细的参观对于他很有影响。后来,家里东西破了,用不着匠人,他自己会修理。科学实验要仪器用,自己也可以做。这些本领都是从参观手艺中得来的。

他虽是在蜡烛店里做徒弟,但是好看书。两年后他父亲便因此叫他去学印刷业。一七一七年他的哥哥詹姆士从英国带了印刷机和字模到波士顿来设立印刷所,他便秉承父命和詹姆士立约做九年徒弟。这时他才是十二岁,要到二十一岁满约。他自从在印刷所里做了徒弟,便认识了好些书铺里的徒弟,于是全城的书铺便成了他的流通图书馆。他每逢借了书来,连夜就要看完,因为照规矩次日早上是必须还人家的,这样他虽是做徒弟,同时也算是做学生,因为他自己看的书比平常学校里的学生所看的还要多好几倍咧。

佛兰克林做徒弟的时候看书写作差不多都是自己教自己。一天他得了一册《旁观周刊》(Spectator)之合订本,高兴极了,每读一篇,把要点录下,过几天,自写一文,与原文比一比,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这种功课是在每天开工前完工后及星期偷闲干的。因为学的法子好,所以进步很快。

他十六岁的时候,偶然遇了特里翁(Tryon)写的一本劝人吃素的书。他读了这本书,受了深刻的影响,便立志不吃荤。一个十六岁的孩子不吃荤,真是一桩新闻。谁知这件事是与他的学业有不少的帮助。他的老板哥哥和同事们在一家邻居寄饭,他一个人在店里吃素。他的食谱是饼干、面包、葡萄干、酸苹果和一杯清水。饭钱省下一半可以多买书看。一餐饭,只要几分钟便吃完,又多加了一些时间去用功。他自己说,吃得少,头脑格外清爽。

现在他得到赛诺芬(Xenophon)[3]写的《苏格拉底言行录》(MemorableThingsofSocrates),倾倒于苏格拉底的对话法。他开始用谦虚的问话,怀疑的态度,把人家逼得无话可说,有时连素负盛望的名人都被他问倒。他在青年的伙伴中居然成了一位苏格拉底,波士顿便是他的雅典。

一七二一年他的哥哥开办《新英吉利报》。这时佛兰克林已经会做文章,但怕哥哥轻视他年幼,不给登载,便用假名投稿,每次都被披露,听人称赞几句,非常欢喜。后来,他哥哥因登载政论,得罪议会当局,被捕一月,靠佛兰克林之支持,得未停顿。詹姆士被开释仍不准办报,便以弟弟之名顶替,佛兰克林于是以一个十七岁,徒弟还未做满的孩子,居然做起报馆的总经理和主笔来了。

詹姆士虽是亲哥哥而虐待佛兰克林如一般师傅之虐待徒弟,有时竟行凶毒打。兄弟二人因此决裂,佛兰克林丢了报馆,卖书凑盘费向纽约去谋生。船过布洛克岛(blod)大家开始捉鳖鱼烧来吃,吃得津津有味。有人请他吃鱼,他因吃素,犹豫不决。忽然看见一个大鳖鱼的肚子破开,里面有几个小鱼是它生前吃进去的。他便说:

“你既可以惨吃同胞,我也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不可以吃你。”

佛兰克林离开波士顿做了几年生意之后便自己开了一个书店。他这店里卖书是没有二价的。我听得有这样一段故事。

一天一位客人来买书,问:“这本书卖几多钱?”

柜台上的徒弟说:“两块钱!”

客人说:“太贵了!一元八角吧。”

徒弟说:“现在涨价了,要卖两块二角咧。”

客人说:“你才说过两块钱,怎么又要两块二角呢?”

徒弟说:“现在要两块四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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