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使敌军产生最大程度的消耗。
c。针对敌人的船舶运输和交通线,实施秘密的空中、潜艇和布雷行动。
d。使我们能够对日本发起以海岸和航空母舰为基地的空袭行动。
e。使中国继续抗战。
f。使作战行动序列保持弹性,并准备利用形势发展所提供的各种可能的捷径。
g。利用现实可行的情况下最早从欧洲战场调至的兵力。
1944年的特别作战行动:
8。所计划的1944年的作战行动,见《1944年打败日本的特别作战行动》(“C。C。S。397”,待修订)[41]中的一览表。这些作战行动是根据总体作战构想计划制订的。简而言之,它们慎重考虑了以下行动:
中太平洋
a。占领日本委任统治的岛屿,从马里亚纳群岛(关岛、提尼安岛和塞班岛)对日本本土实施超远距离战略轰炸。
西南太平洋
b。继续沿新几内亚—荷属东印度群岛—菲律宾的中心线挺进。扩大对荷属东印度群岛—菲律宾地区境内目标的空袭。
北太平洋
c。准备对千岛群岛和日本北部实施超远距离战略轰炸(为苏联可能参战所作准备的讨论见附件Ⅰ)。
东南亚战场
d。1944年春季,发起占领缅北的作战行动,旨在改善通往中国的空中航线以及同中国建立陆地上的交通线,大约同时发起两栖作战行动。在可用兵力的限度内,在1944年秋季继续开展作战行动,以扩大在缅北已占领的阵地。
e。如果手段可及,将采取进一步的地面、海上和空中进攻作战行动,包括从航空母舰出发的袭击行动,旨在维持对敌人的压力,迫使其兵力分散,对其空中和海上力量以及船舶运输造成最大程度的现实消耗。
中国战场
f。从中国成都地区,对日本境内的重要目标实施超远距离的空袭行动。
g。加强在华的美国空军力量以及中国的陆军和空军力量,以扩大中国境内或从中国出发的地面和空中作战行动。[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