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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伯龙根的指环 中国穿越狂想(第1页)

《尼伯龙根的指环》:中国穿越狂想

2010年9月16日至24日,德国科隆歌剧院在上海演了两轮《尼伯龙根的指环》。这是继2005年纽伦堡歌剧院在北京音乐节上演全套《指环》以来的中国第二次。凑巧的是,这回的科隆版也是于2005年在科隆首次完整亮相。瓦格纳的《指环》系古典音乐的里程碑,仅四晚16小时的长度就足以吓退很多人,而在中国,要欣赏四部全套的舞台演出,机会之难得,从134年来仅演过三次便能算出几率。

美中不足的是,这回的科隆版并非传统演绎,对于不熟悉《指环》背景和文化的观众无疑是一大挑战。乐队和指挥均为一流,多数歌唱家的演唱也无懈可击,但舞台上所呈现的实乃导演罗伯特·卡森的世界。排演《指环》不比中国拍摄《红楼梦》,虽也有粉丝虎视眈眈,但终究有导演长袖善舞的空间,争议不会置人于死地,尤其在欧洲,简直是测验想象力的终极考场,反而照本宣科会被人耻笑。好在中国的西洋歌剧迷多半已通过影碟了解了《指环》,尤以1990年的纽约大都会版以及1976年的拜罗伊特版最为流行,前者最接近瓦格纳故事的原貌,后者最接近瓦格纳创作的时代。科隆版是众多全新解读之一,可简称为“环保版”,有别于大都会奥托·申克的“神话版”和拜罗伊特帕特里斯·谢若的“工业革命版”。

在上海大剧院观赏《指环》四联剧时,一个强烈的愿望噬咬着我:把《指环》搬进地道的中国意境,用中国文化来重新解读它。这恐怕算不得标新立异,但对于跨越东西方文化有一定的价值,至少可以为将来制作本土的《指环》舞台版提供一些思路。

背景与人物

《指环》人物的数量和复杂性均无法跟《红楼梦》相比,而且它清晰地将之分为四大类,分别是“侏儒”、“巨人”、“众神”和“英雄”。瓦格纳的种族主义思想渗透在整个戏中,他的人物严格按照这个等级划分,任何人都难以在道德或行为上超越自己的“种族”定位。

“侏儒”居于最底层,有人说,从瓦格纳的种族理论来解释,那应该暗指犹太人,但换成阶级分析,那无疑是社会最底层的人民。剧中有名字的侏儒仅两个,是一对兄弟,分别是阿尔伯里希和迷魅。瓦格纳把他们塑造得毫无优点和人性,但有趣的是,当其中一个有钱(资本)时,他并不是帮助他的兄弟,而是更加残忍地压榨自己的兄弟和族人。从剧情和形象来看,最靠近我们的应该是矿工和煤老板,原本都处于社会底层,一旦有人当上矿主,便不把矿工(原来的兄弟)当人看待。剧情中,侏儒劳作在地下很深的地方,想象成冶炼厂或者金银铺子反而跟现实有点远。

“巨人”无疑酷似建筑工人,他们为沃坦建造了雄伟的宫殿。从表面看,“巨人”身材高大魁梧,力大无脑,跟“侏儒”的矮小狡诈刚好相反。但若用阶级分析,他们似乎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受压迫者。但从“众神”的角度,两者泾渭分明:你可以从“侏儒”那儿豪夺,但你只能从“巨人”那儿巧取。沃坦显然把“侏儒”当作奴隶,而“巨人”则是雇工,受到雇佣合同的制约。剧中的“巨人”是一对双胞胎兄弟,法佐尔特比较精明也比较好色,法夫纳是个守财奴,杀死兄弟后化身成巨龙,整日守着指环和黄金。

“众神”的世界最多姿多彩,尤其是其中的“大神”沃坦,是一个充满矛盾和挣扎的人物,极具戏剧深度。沃坦堪称典型的领袖,他常常登高望远,指点江山,颇有大将风度。但他是半个瞎子,有时清醒有时糊涂,常常很纠结,妻子弗丽卡用契约制度来束缚他,女儿布伦希尔德用真情打动他,他不得不在两者之间摇摆,无法展现真性情。作为魅力人物,他似乎有拈花惹草的习惯,有众多女人和子嗣,但他并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他只能在权威光环的缝隙中偶尔表露一点父爱。

弗丽卡主婚姻和法律,动辄搬出“契约”,似乎是一种进步力量。实质上,她对于契约的遵守是选择性的,她拿契约说事,很像我们熟悉的某些人拿意识形态说事儿,非常虚伪。埃尔达是大地之神,很像咱们的观世音,宣扬的是“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理念,颇有一点儿佛教精神。不过,一想起沃坦得跟她生儿育女,这改编就麻烦了。这“大地母亲”跟我们口中的“大地母亲”不是一个概念,更像是一个圣人。

布伦希尔德和齐格弗里德是剧中的“英雄”。在瓦格纳的世界里,“英雄”必须问出处,简言之,“英雄”要有神的血缘,父亲是神,母亲可以是神也可以是人。布伦希尔德是大地女神埃尔达生的,齐格弗里德是沃坦的孙子,为“民女”所生,但祖宗都是沃坦。齐格弗里德应该管布伦希尔德叫婶婶。当然,在神话世界里,人世间的伦理未必适用。瓦格纳的英雄显然跟叔本华、尼采的超人一脉相承,很高大全但经不起逻辑推敲。齐格弗里德有勇无谋,行为似一个不懂事的少年;布伦希尔德在陷入爱河之前表现出可贵的人情与见识,但嫁给齐格弗里德后仿佛变了一个人,变得有点花痴、不通情理、缺乏智慧。

除了人物,剧中几件道具也至关重要。首先是指环,是莱茵黄金打造的,确切无疑象征着绝对的权力,跟《魔戒》中的戒指毫无二致。在中国文化中,有相同象征性的物件就是玉玺。其次是能让人变形的魔盔,跟《哈里·波特》中的披风相似,剧中用来做笑料,但可以像《隐身人》那样探讨形式与内涵的关系。假设阿尔伯里希用魔盔把自己变成一个翩翩少年,完全摆脱尼伯龙根人的丑陋,结果又会怎样?诺顿剑代表了力量,但属于智慧含量较低的力量,蛮力而已,用来屠龙,对付“巨人”。

《莱茵的黄金》

四联剧一开场是三位莱茵少女守卫着莱茵黄金。但这些少女究竟是黄金的主人还是“保安”,原剧语焉不详。如果她们只是守卫者,那黄金的主人究竟是谁?从理论上讲,财富(黄金所代表的)应该属于所有创造者。如果这些河仙姑是主人,那真中了近年我国流传的那句“美貌也是生产力”。

仙姑对阿尔伯里希的态度是极端残忍的,无情地嘲弄着这个无财又无貌的矮小男人。但矮小的男子通常懂谋略,他放弃了爱情,也就是进行了感情的阉割,使自己变成太监,从而靠近了权力中心。诚然,此时莱茵河底存放的仍是财富,尚未转化成权力的戒指。搬到中国的语境里,假定莱茵少女是保卫皇室的宫女,那么,阿尔伯里希就是李莲英似的角色。他通过自我阉割,获取了盗取玉玺的机会。

这里有一个较难克服的文化障碍。黄金变成戒指(即财富浓缩为权力)乃资本主义的特征,不同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武力转化为权力。在中国,你要拿到那枚戒指,必须像李自成那样,把功夫用到诺顿剑上。当然,后来齐格弗里德是用诺顿剑抢回指环的,那是后话。

《莱茵的黄金》开场的音乐很明确地描写了滔滔河水,但科隆版做了原创处理,舞台上越来越多的现代人行进并快速消费,随手扔掉手中用完的物件。如果做成中国版,用多媒体方式展现朝代的更迭和帝王将相的兴衰,估计也能合音乐的节拍。

第二景中也有一处跟中国文化相反的地方,那就是沃坦把老婆的妹妹弗丽雅当成酬劳,赏给建造宫殿的工人。这就把“巨人”抬高到驸马的地位,因为中国时兴许配女儿。其次,弗丽雅不是一般的美女,她是司青春的女神,如同唐僧。你把唐僧拱手送了人,自己就会快快老去。这逻辑不通,况且,这个怕老婆的“大神”怎敢动老婆家人。唯一合理的圆场就是,他不信巨人有建宫殿的实力,醉酒的情况下夸下海口。至于瓦哈拉这个宫殿,科隆歌剧院院长笑道:“我相信中国观众不难理解这一点,放眼望去,全中国满是瓦哈拉。”再想想那些山寨白宫、山寨天安门,就更清楚了。

沃坦想要赖账,表现出某些中国老板的贪心和刻薄。反过来,这也证明,沃坦身为大神,不能像皇帝那样毫无名目毫无章法地搜刮民脂民膏,他必须遵循某些准则,尤其是他自己订下的准则。若是中国皇帝,他会说:你为朕修建宫殿,那就是你的光荣,你的自豪感就是你最大的回报。换成秦始皇,说不定还会把你关进宫殿的地牢让你殉葬哩。

当初沃坦为什么不选择财富作为酬劳?联想到莱茵少女,可以说得通:既然美貌可等同于财富,那么,美貌也可以当作货币使用。如今他作茧自缚,便需要有人帮他解围。他老婆弗丽卡本来重法律和契约,这时影响到自己的利益,就不说话了。她开口,但都是责备声,而不是敦促老公遵守合同。如果弗丽卡是唱黑脸,娄格就是唱白脸,他没有原则,擅长狡辩,巧舌如簧为沃坦开脱找台阶下。他就像是某些精英或媒体人,熟练掌握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技巧,他点燃的“火”其实就是舆论,跟咱们的煽风点火是一回事。从好的一面看,他必须走钢丝,从沃坦、弗丽卡他们设定的缝隙中找到回旋的余地,他不断撒谎或许也是出于无奈。

萧伯纳说,第三景不一定是矿坑,也可能是火柴工厂。大神和他的宣传部长直接下到矿井找矿主,似乎不合情理,但那时他们并不清楚指环和魔盔的作用,在他们眼里,仅是财富和青春之间的偷梁换柱。娄格跟阿尔伯里希套近乎,以朋友相称,但“狡诈”与“贪婪”的较量最终还是前者获胜,毕竟,娄格是劳心者,阿尔伯里希是劳力者,在任何社会都会有同样的结局。阿尔伯里希用魔盔变蛇变蟾蜍那一段,歌剧舞台一般都很笨拙,远不如咱们孙悟空那么洒脱幽默,估计需要大型魔术才能展现。在现实中,他必定用魔盔把自己变成一个颐指气使的大款,开宝马戴名表,并试图摆脱侏儒的出身。他会大笔赞助娄格的空头项目,以接近权力中心。黄金和魔盔表面上是两件不相干的东西,但实际上黄金是魔盔的基础,很多改变是靠财富来完成的,没变好而被人逮了去,只能怪自己功夫不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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