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网

奇书网>文学理论第四版 > 三叙事要素(第1页)

三叙事要素(第1页)

三、叙事要素

按照叙事学的观点,在一个叙事行为中,重要的不是故事的内容,而是故事的内容用什么样的语言如何被叙述出来。例如,同样是一个三角恋爱的故事,就其材料来说,是俗套的,无非是一个甲和乙都爱着丙,而丙或者爱其一,或者最后发现自己谁也不爱的故事。就其内容来说,也可演变出甲和乙由爱成仇,或由爱成友的故事,在个别故事中,甚至会有其中一方为了所爱的对象的欢乐与幸福而牺牲自己的故事。然而,从叙事学的观点来看,决定一个叙事行为的成功与否,不在于这个故事本身的内容如何,而是叙事的方式。也正是这叙事的方式,部分地决定着文学史上成百上千个三角恋爱故事的不同,及艺术成就的高低。

叙事方式的不同取决于各种各样的叙事要素,这里举其要者简述如下。

1。谁在讲故事?(叙述者)

小说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是“叙事人”,也可以称为叙述者,即小说中讲故事的人。没有叙述者的叙事是不存在的,叙述者的存在是叙事的重要特征之一。小说中讲故事的人与作家本人并不是一回事,尽管我们都知道是作家在用语言讲故事。叙事人的重要性甚至促使一些理论家将它作为区分叙事与抒情、戏剧的重要特征。根据罗伯特·施格尔斯和罗伯特·凯洛格在《叙事的本质》一书里的分析,抒情诗里有叙述人但没有故事,戏剧有场面和故事但没有叙述人,只有叙事文学既有故事又有叙述人。[1]还有一种区分方式是依据叙述人在各种文类中的不同地位来进行的:在抒情(诗)中,叙述人是第一人称的;在史诗或叙事中,叙述人以自己的声音出现,但也允许其他角色以自己的声音叙述;在戏剧中,全部对话由角色进行。[2]这些论述都证明叙述人在叙事文学中的重要性。

就像上面提到的三角恋爱故事,讲故事的人(叙述者)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他可以是一个局外人,这个局外人可以用“我”的面目出现,“我”可以认识其中的一个人、两个人,或是三个人,是他们痛苦的爱情的见证人,这就是所谓的第一人称叙事;这个局外人可以不以“我”的面目出现,而以这个三角恋爱中三个人物之外的一个人物出现,他或者是其中之一的母亲,或者是其中之一的朋友,这就是所谓的第三人称叙事。与“局外人”的叙事方式不同,这个故事的叙述者也可以是故事中的三个人物之一,他或者以“我”的面目出现,或者以“他”的面目出现,在整个故事中察言观色,直接为恋爱的得失而悲欢。请想象一下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吧,这篇书信体小说的叙述人是“我”(维特),他直接处在一个三角恋爱的痛苦旋涡之中。如果改换成另外一个叙述人,比如由绿蒂讲述故事,或者是由绿蒂的未婚夫讲述故事,或者是由维特的仆人讲述故事,对读者的阅读来说,肯定会是完全不同的一种感受,而对作家的写作来说,则会是一个全新的故事。

叙述人的安排对于作家来说,往往是小说艺术的核心课题之一。写《孔乙己》这篇小说的是中年鲁迅(时年鲁迅37岁),而讲述有关于孔乙己这个故事的人是一个十二岁的酒店伙计,尽管小说中“二十多年前”这一提示暗合这种年龄关系,但我们仍然不能将“我”看作鲁迅本人。究其根本,这个“我”是作家鲁迅安排在小说中讲故事的人。作家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安排的叙事人,是一个儿童,这篇小说是用儿童独特的视角来看待孔乙己的一生的。这个儿童在小说中甚至比较冷漠,并不像我们读者会对孔乙己寄予某种同情的态度。这个儿童会与酒客一样嘲笑孔乙己的落魄,并且在孔乙己问他会不会写茴香豆的茴字时,“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头去,不再理会”。显然,这个“我”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这个人物也是为了服从于小说所想表达的意旨而安排的。对读者的阅读来说,“我”的冷漠与对孔乙己的蔑视,似乎是孔乙己的生活中本来就应该有的事。

因此,《孔乙己》中的“我”与《祝福》中的“我”一样,都是小说中的叙事人。小说可以通过对叙事人不同的安排形成不同的叙事视角。像《孔乙己》与《祝福》都可以称为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这是作家鲁迅从第一人称“我”来讲述故事的一种独特的视角,“我”同时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以参加者的身份直接参与小说情节的发展。这个人物可以是小说中的主要人物,也可以是小说中的次要人物。就在小说中扮演的功能而言,《孔乙己》中的“我”的地位比《祝福》中的“我”要大,直接参与了孔乙己这一人物的命运进程。

与第一人称叙事不同的还有第三人称叙事,在这种叙事视角里,叙事人不再以参加者的身份进入小说情节的发展,叙事人好像是一个无所不在但又从不直接现身的局外人,只是在讲故事。这样的小说在数量上似乎应该超过第一人称叙事的小说。像鲁迅的《药》、孙犁的《荷花淀》、沈从文的《边城》、中国古典四大文学名著,都是采用第三人称叙事写成的。

此外,也有采用第二人称叙事“你”来写小说的,但这种例子在整个世界文学中都占少数。

在许多第一人称叙事小说中,叙事人“我”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组织故事情节的,他严格按照“我”自己的所见所闻来推动整个小说的发展,像鲁迅的《孔乙己》就是如此。这样的小说不会**开一笔,写孔乙己离开酒店后如何去丁举人家做抄书这一工作,又如何偷窃,再诸如此类其他的事,在小说中,所有关于孔乙己的这些事都是通过“我”在酒店这一特定的环境中听酒客们间接转述的。同样,这样的小说更不会写孔乙己这个人物本人的内心活动,尽管人物的刻画离不开这种内心的活动,但小说是通过他展现在“我”面前的言谈举止来表现他的内心世界的。这种小说组织故事情节的方式又称为“有限视角”,即站在特定的一个人物的立场来组织故事。第三人称叙事小说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可以把组织故事的方式集中在一个人物上。

与有限视角相对应的另一种叙事方式是“全知全能视角”,在这种叙事方式中,叙述者是统治一切的,全知全能,无所不知。像《红楼梦》这样的小说,叙述可以从一个场景到另外一个场景,可以从一个人物到另一个人物(甚至心理活动)随意转换,像第98回写黛玉之死。整个故事情节大致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写宝玉成婚后得知新娘不是黛玉而旧病复发,与宝钗一起被人掇弄着去“回九”,回来后宝钗告诉他黛玉已死的真相,反而一痛决绝,神魂归一。第二部分回过头去讲宝玉与宝钗成婚时黛玉气绝的事。第三部分写黛玉死后凤姐回明贾母王夫人以及宝玉哭灵的事,在时间上承接第二部分却又与第一部分相交叉。叙述人在这儿真像无所不能的上帝,既知宝玉、宝钗身上发生的事,又知黛玉身上发生的事,同时又知道凤姐、贾母、王夫人身上发生的事。

2。讲什么故事?(人物、事件、情节与环境)

(1)人物

人物是小说叙述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小说总是写人的活动、思想与情感的。尽管有的小说写的对象是某类动物或是妖魔鬼怪,就像许多童话那样,然而,这样的小说的叙述对象仍然是拟人化的,仍然可以视为某种特殊类型的小说主人公。

小说的人物并非真人,其生命是一种艺术生命,只存在于文学特殊的艺术空间当中。作者往往是创造了关于真实的人的幻觉,这种人物的生命是作者用文字赋予的,作者通过他表达自己对生活的一种认识。或许小说中的人物是有其原型的,但原型毕竟是原型,而不能与小说中的人物相等同。像鲁迅《孔乙己》中的伙计“我”就不能看成是作者本人,这是作者讲故事的一种技巧,营造出一种仿佛亲身经历的氛围。许多小说作家都有这样一种倾向,尽量想使自己写的东西就像真的一样,通过这种虚幻的真实性将你引入他所营造的其实是不真实的艺术世界中,然而使你感受深刻。

在小说写作中,人物形象的塑造是非常重要的技艺。作家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方法。福斯特所区分的圆型人物和扁型人物,就可以视作两种塑造人物的方法。

作家使小说中的人物有名有姓,有行为举止,并用引号使之说话,一切都跟现实中发生的相似,而这些因素其实都成了作家塑造人物形象的某种技巧。这些技巧有很多很多。

一种是通过直接描写的办法写出这个人物形象的外貌特点甚至是心理特点。像来自鲁迅的小说《孔乙己》的这一段话: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

小说在开头介绍鲁镇的咸亨酒店时说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孔乙己这一人物形象的独特性,在这里引用的第一句话中就表述出来了: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写出了他的穷,他的落魄。穿长衫又写出他对自我身份(书生)的看重,显出他的迂腐。这段话的后面三句话其实都可看成是对这第一句话的解释。鲁迅将一个落魄的穷书生形象,用极少的语言极为形象地表现出来了。

即使是像取名字这样看似简单的事情,在小说创作中其实是很有讲究的,对人物形象的塑造也很有帮助。“孔乙己”这个人物姓孔,是别人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的一个绰号。这个绰号赋予这个人物以某种漫画式的形象色彩,他的“半懂不懂”的名字正蕴含着他生活甚至是本人性格的某种特征。再如鲁迅的小说《阿Q正传》,鲁迅在第一章里花了较长的篇幅考察阿Q的姓和名,阿Q的无名与无姓其实是阿Q在未庄,大而言之是小说所虚构的世界上的存在状态的一种反映。

言谈举止是塑造人物形象很有力的技巧。这些言谈举止往往通过精心选择的字词句表现出来,以便通过给人印象深刻的言语或细节表现出这个人物内在的性格。像孔乙己说的话: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这两句话几乎就成了孔乙己这一人物形象的代表。前一句话是理屈而词不穷,表现出这个落魄到要去偷的穷书生略显可笑的心理。后一句话将很简单的事用不文不白的语言表述出来,表现的是这个落魄的穷书生对“之乎者也”近乎本能的迷恋。再如孔乙己的举止: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

这里写到的孔乙己“不回答”“排出九文大钱”,写得确实可谓“栩栩如生”,使你如见其人。一个“排”字可谓含义丰富,既可说是他对别人的耻笑变相的蔑视,也可说是穷书生的“穷”的表现,同时又可说是穷文人的穷讲究。

(2)事件与情节

事件由所叙述的人物行为及其后果构成。一个事件往往是小说中一个基本的叙述单位。小说就由这些叙述单位构成完整的故事,并在故事中安排人物的活动。

在《孔乙己》这篇小说中,像下述这些事都可以说是事件:

1。“我”十二岁时到咸亨酒店做伙计,专管温酒。

2。“我”在酒客与孔乙己的对话中听说他偷何家的书,并被吊着打。

3。“我”从人家背地里的议论中知道孔乙己的生平,包括偶尔偷窃的事。

4。孔乙己要教我“茴”字的写法。

5。孔乙己给孩子们吃茴香豆。

6。中秋前三天“我”听说孔乙己偷丁举人家的书,并被打折了腿。

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